★☆★佩奇の佈告欄★☆★

 

目前分類:秘密情人 by叮糖 (1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晚上去看塞德克‧巴來啊~~~~好看!!!

 

【最終回  婚姻生活是另一個故事的開始】

 

騎著自行車,衝下一個長長的坡道,拐個彎,停車,開門進院子再鎖上門,將掛在自行車車把上的熱乎乎的早餐取下來,又從外套口袋裡掏出鑰匙開門。

要是在以前,這絕對是金在中想也不敢想的平凡生活。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第二十九回  誰家沒有點風波】

 

鄭允浩默默地進屋又拿了一盒紙巾出來。

戴琳娜已經哭了快一個鐘頭了。

「這種事情還能怎麼辦?我老爸怎麼對你的你還不知道?你以前一直不願意公開,怕影響了你的事業,他也忍了那麼多年,什麼時候做過對不起你的事情了?他本來就是一大老闆,說的不好聽點,就是一塊肥肉,盯著他這塊肥肉的人多了去了,他從來都沒真的犯過錯吧?你這麼一廂情願認為他出軌了,是不是太武斷了?」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二十七回  沒有密不透風的牆】

 

要說金在中和鄭允浩的秘密戀情是怎麼漏了風的,還得怪鄭允浩的一時疏忽。

鄭允浩曾經親口承認過有正在交往的物件,小繭理所當然地認為他有了女友,當初還因為這個彆扭了老半天。好在後來鄭允浩對金在中的關注程度依然不減,她和幾個女同事才依舊像往常一樣集合午餐,還不忘叫上他。

聊天的話題除了金在中以外,也會有某個女同事的男友,或者已經結了婚的某位主管的八卦消息。鄭允浩作為小團體裡唯一的一個男人,很多時候女同事們都會以他為話題聊得不亦樂乎。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二十五回  沒有眼力見 吃虧在後面】

 

其實金在中平常時常鍛煉健身,身體出了點差錯倒也不至於多嚴重。沒過幾天他就能四處蹦躂了,只是這胳膊上的石膏沒拆,洗澡什麼的都不方便。

朴有天給放了假,屋裡又有個人需要伺候著,鄭允浩理所當然就把所有精力都耗費在了金在中身上。每天被這麼無微不至地照顧著,還能二十四小時隨時隨地黏在一塊兒,金在中總覺得像是回到剛談戀愛那會兒了。那時候沈昌珉也笑說鄭允浩對他金在中是握在手裡怕碎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簡直把他當祖宗給供著。

可是這表面上甜到膩味的生活還是有些不盡如人意。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二十三回  趕不走的小強(下)】

 

即使不見的時候會忍不住想念,見面之後金在中仍然沒給鄭允浩什麼好臉色。只是也不太忍心再對他冷言相向,因為他的臉色看起來實在不怎麼好。不知道他這陣子突然消失是因為什麼,但問出口的話似乎不會得到太好的答案。

 

「從小就這麼彆扭,也不知道是遺傳誰。」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受精...嚇了!!!今天痞客邦抽風了哦??來人數怎麼可能這麼少?而且前一個小時和後一個小時的人數還遞減??!!! = =+

【第二十一回  趕不走的小強(上)】

 

金在中的生日之後沒過一個月就是戴琳娜的生日。關係公開之後,全家人一起給母親慶生這種在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今終於實現了。金老闆喜上眉梢,花重金把以前買下後一直沒用上的別墅重新裝修了一番,趁著這個日子就請了人把戴琳娜一直放在酒店裡的行李都打包搬了過去,順道慶祝喬遷新居之喜。

金老闆的家人在他年輕時一直反對他和戴琳娜有所來往,兩人有個兒子的事情他也一直瞞著家裡。自從金在中的身世公開以後,家裡不像以前那樣反對了,也贊成他和戴琳娜去領結婚證,說是這麼多年都沒能攔住,如今兒子都這麼大了,索性就不管了。當然,也管不了。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十九回  腐女這種奇妙生物】

 

鄭允浩起初不明白腐女是何種生物,畢竟他只能算是個業餘gay,周邊那些專業知識比起專業gay要來得貧乏。

但是他身邊有一位,讓他頭疼又讓他感動的女士。

就是之前提過的,同一個部門裡的那個金在中的鐵杆粉絲。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是滴~不要嚇到!相信你的眼睛,今天貼粉早!因為晚上會很晚到家,所以你們可以早點看完早點睡覺了(?)  

=====================================  

【第十七回  代理經紀人的一天】

早上六點的時候,鬧鐘響起。

鄭允浩沒有睡懶覺的習慣,平常上班時候的作息都很規律,可這麼早起床的確還是少有的事。又在床上翻了兩下身,他最終還是克服了這幾天的睡眠不足起身穿衣。起床之後的第一件事並不是洗漱換衣服,而是衝到餐廳裡把頭天晚上泡好的豆子和著水一塊兒倒進豆漿機,按了豆漿機的各個操作按鈕之後,才到衛生間裡洗臉刷牙。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十五回  越是想冷靜越是無法冷靜】

 

如果知道一旦招惹上會這麼麻煩,當初就該找藉口推辭或者直接說清楚。鄭允浩頭疼地望著對面坐著的小桃,又只能用微笑來掩飾心裡的萬分無奈。總之,今天是無論如何也得把話說清楚了,否則他也說服不了金在中忘記這件事情。

「小桃,上次‥‥其實我愛人很愛吃醋,那天看到我開車送你,鬧了些誤會。我看我們以後還是少見面,保持聯繫就行了。」

這話說出口,哪裡是還要保持聯繫的意思?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十三回 驚天大秘密】

 

金在中生父的消息爆出時鄭允浩正和朴有天在樓頂喝下午茶。

 

其實自從金在中成名以來,不少小刊小報都盯上了他這條大魚。不為別的,就為他那十分隱蔽的身世和家庭出身,粉絲們猜測不已,各種報刊雜誌上也時常出現不負責任的胡亂猜測。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的出身背景家庭情況肯定被人刻意地遮蓋起來了,不然以他現在的走紅程度,要保持神秘基本不可能。可正是因為這樣,反倒又更多的人盯著他不放,一旦看到他私下見了些什麼人便會大肆報導一番。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十一回 媳婦領進門,修行在個人】

 

因為要趕著參加一個大型慈善會,作為新一任慈善代言人的金在中和導演商量之後,將幾個主要演員的檔期協調了一下,他的部分提早完成了。

剛開始他還覺得挺擔心,畢竟《保衛戰》和他以前拍過的電影不同,參演的都是一些演技派的前輩,和這些人協調時間還真怕一不小心就得罪了人。好在合作了兩個多月大家也混得挺熟了,他平常一聲聲“前輩”“老師”地叫喚著也算是起了作用。於是劇組忙著先把他的部分都殺青了,隨後再逐步結束其他的拍攝。

慈善會只需要一天的時間,但在那之前他得忙於各種拍攝工作。什麼慈善廣告、慈善片、平面廣告之類的,一個接著一個。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九回 好男人身邊都有鶯鶯燕燕】

 

鄭允浩不是本地人,他的父母都在距離這個城市幾百公里以外的另一個地方。過年的時候金在中通常會有各式各樣的活動,忙得不可開交,所以他會在這個時候回一趟老家。他在這個城市裡有一個親戚,是他爸爸的哥哥,也就是他的大伯。逢年過節的時候他會帶上一些禮物過去拜訪,再給堂哥的兒子塞點零花錢。

金在中只知道他在這個城市裡還有個親戚,卻沒怎麼聽他提起過,還以為走得不近。

六一兒童節的時候,金在中正在幾百公里以外的海邊沙灘上一邊奔跑一邊玩水,拍個畫報拍得不亦樂乎。這天正好是週末,鄭允浩給自家的金小盆友發了條節日祝福短信之後,到商場玩具店給侄兒買了個遙控賽車。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七回 千金難買一損友】

 

「每一個人身邊都應該有一到兩個損友。」

金在中仔細想了想,他身邊能算上損友的只有沈昌珉,只有這一個?好吧‥‥有這樣的一個就已經讓他受不了了,如果再多一個他鐵定會精神崩潰。反觀鄭允浩,他的生活重心似乎都放在工作和照顧自己上,好像還真沒見他去見過什麼朋友。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五回 大明星怎麼可以沒有緋聞】

 

金在中再見到周明明的時候,是在一支音樂錄影帶的拍攝現場。

之前在電影裡有過一些對手戲,但兩人並沒有因此傳緋聞。一來是兩人在電影宣傳時都大方否認了因戲結緣的說法,二來兩人私底下確實沒有聯繫,甚至都不知道對方的聯繫方式。加上男女主角的緋聞傳得鋪天蓋地,媒體的焦點自然就更不會在他們身上了。

這一次也算是巧合,原本定下的女主角並不是周明明,可那女主角突然和經紀公司鬧了糾紛被雪藏,周明明趕鴨子上架一收到消息就被送到了拍攝現場。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第三回 網路啊那就是浮雲】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某天淩晨,金在中的官方歌迷論壇上出現了一篇名為“腐女進”的帖子,這種帖子在各大論壇和留言板上很常見,就是某個腐女將自己的偶像腦內一番,隨後發一個帖子,有相同想法或者有興趣的人會去跟帖。通常這種聊天灌水類的帖子很快就會沉下去,沒過幾個小時就被刷得沒影兒,可這一次卻不同了。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終於要換口味啦~~總栽文我可能有段時間不會再轉了="= (再看下去我要吐了)

這次轉的文是之前跟叮糖大要的二個文的授權的第二篇文--秘密情人。

這篇文很新,今年6月才完結的文,是一個普通公司職員和一個超級大明星的故事。角色設定很有意思,普通人和大明星‥‥會擦出怎樣的火花呢??

文章標籤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