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在放長篇以前先分享個短篇給大家,作者是Keiwin蕊兒,也就是《侍郎》的作者,接下來要放的長篇也是蕊大的文,對於她詳細的介紹我明天PO文的時候再寫。這個短篇共1萬6千字,甜文,竹馬竹馬的故事,看金在中如何把一個鐵齒的直男鄭允浩掰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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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金在中喜歡鄭允浩,那是所有親朋好友乃至整個社區都知道的事,從金在中三歲時搬到鄭允浩家隔壁起,他就從來沒吝嗇過表達自己對鄭允浩的喜歡,大概這就是所謂的一見鍾情。鄭允浩比他大五歲,金在中小時候像個跟屁蟲,在他身後哥哥,哥哥地喊,長得像女孩子,連愛哭這點也像女孩子,狗皮藥膏一樣黏著甩不掉,經常讓鄭允浩覺得煩人,一覺得煩了就會欺負他,那小東西哭得凶的時候,卻只要哄兩句,眼淚立馬就會止住。

金在中在這個世界上,最喜歡的人是鄭允浩,也最聽鄭允浩的話。當然,唯獨鄭允浩叫他別再喜歡自己這句話,金在中一直不聽。而這份喜歡的心情,一直持續 了十幾年,每年鄭允浩生日,金在中就會表白一次。兩個人從小一起長大,兩家人關係特別好,所以儘管金在中每次表白都很認真,大人們總當他是小孩子不懂事, 也沒人會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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