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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微光 by 花開本無音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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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1

 

我愛你。

不過簡單三個字,卻承載了一個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這是承諾,也是決心和信念,是準備為另一個人付出一輩子而無怨無悔的誓言,所以才會顯得那麼的彌足珍貴。

鄭允浩覺得自己從來沒有——也絕不可能再有機會——像眼下這般,毫無保留的、毅然決然的跟另一個人表露心跡了,這讓這場看似普通的告白變得如此的非比尋常,如此的難能可貴。

「和好吧,在中,就算你堅持要去法國……我不會再攔著你了。」他說,一手撫上金在中那被夜風吹得略嫌冰涼的臉。「其實仔細想想,三年和一輩子比起來,也不算太長。況且想你的時候,我又不是不能去法國看你。」鄭允浩的語氣有些無可奈何,態度卻意外的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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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9

 

金在中的家距離超市並不遠,走路也就十分鐘左右的時間,但眼下這段本沒有多遠的路程對兩個相對無言的人來說卻實在是遠得有些可怕。金在中不想跟鄭允浩說話,顯然,鄭允浩也沒有主動跟他攀談的意思。兩個人就這樣一前一後的默默走著,就像是兩個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只不過是碰巧走了同一個方向。

到了家門口,金在中掏出鑰匙,遲疑了下,還是跟鄭允浩坦言了自己還沒有告訴金媽他們已經分手了的事。「我媽心臟不好,我怕刺激到她。」他如此解釋道,也不等鄭允浩作任何表示,就逕自打開了門。

鄭子櫟早在聽見他掏鑰匙的聲音的時候,就已經迫不及待的蹦到門口來了。一邊嚷嚷著你回來啦,一邊殷勤的遞上拖鞋。

說來也怪,以前鄭子櫟只要看到他就總是一副煩不勝煩的樣子,如今卻像是完全變了個人似的,很喜歡黏著他。那股緊張勁兒,就像是生怕他又給跑沒了般。就說今早他要準備去上班吧,鄭子櫟也是鬧了大半天,在得到他絕對不會跑掉的承諾後,才不甘不願的跟著金媽一起去遛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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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6

 

PM 10:05 為什麼不接電話?在忙?還是喝醉了?見短信,回電話。

PM 11:17 為什麼一直不回電話?你到底在忙什麼?!(憤怒的小人頭)

PM 11:25 難道是喝醉了?你在哪裡?我去接你?

PM 11:48 你他媽倒是回我電話啊!!你到底在哪裡?!(三個憤怒的小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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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4

 

數日後,一則八卦新聞忽然在網路上激起了千層浪。

新聞的一開頭就是一張狗仔隊拍到的兩個男人甜蜜共進晚餐的照片,其中一位赫然就是如今正當紅的男神晟宇,而另一個——因為角度的關係,只拍到了他的背影,所以不太容易辨認出對方究竟是誰。如果只是這樣一張連第二主角的臉都看不見的照片,是不會有太多的新聞價值的,問題的關鍵還在晟宇左手腕上的那條手鏈上。

由於拍攝距離有些遠的緣故,照片拍得不夠清晰,但從顏色和輪廓上依稀可以辨認出那條手鏈是去年在鄭氏的周年慶上以八十八萬的天價被鄭允浩拍下來的“天使之淚”,世上獨此一條。為了證明這不是在瞎掰,網站還特別找來了“天使之淚”的近景照,供網友們對比。最終得出結論,那個和晟宇甜蜜共進晚餐的男人不是別人,正是鄭氏財團的CEO,鄭允浩。

於是,短短的一個小時之內,該新聞就佔領了國內各大門戶網站的娛樂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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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1

 

二月的最後一天,被陰霾籠罩了大半個月的天空也終於放了晴,明媚的陽光為肅穆的莊園帶來了些許春色。

由於這天是鄭太的生日,所以鄭家從一大早開始就顯得異常的忙碌和熱鬧。

草坪上擺起了長長的自助餐桌,桌上陳列著各式各樣精緻的美酒佳餚,星級酒店特聘的廚師們正烹調著世界各地的美食。鵝黃色的小圓桌星羅棋佈,點綴在一片綠色之間,明快的色彩讓人的心情也不由變得輕快起來。閒置許久的噴泉此刻也流淌出了晶瑩的泉水,嘩啦啦的水聲和悠揚的管弦樂交織而成歡快的樂章。精心打扮的人們三三兩兩的圍坐在桌旁,一邊享受著美食,一邊輕聲交談,小孩子們則撒丫子的在草地上奔跑跳躍追逐嬉戲,玩得不亦樂乎。

由於這是鄭太在海外旅居多年回國後的第一個生日,所以派對的豪華程度是空前的,引得各路富商和名流們趨之若鶩。畢竟誰都不想錯過這個能光明正大的跟鄭家攀關係的機會。而那些聚集到這裡來的人們,本身大多就非富即貴,就算不是衝著鄭家,彼此之間若能結下交情,也自覺這趟來得頗為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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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9

 

金在中想自己既然答應了鄭允浩要和鄭子櫟好好相處,就不能只是光說不練。

鄭子櫟每天晚上睡覺前都要喝牛奶,金在中就乾脆趕在傭人前面先把牛奶熱好,然後親自端了過去。

「我可以進來嗎?」金在中敲了敲門,房內的鄭子櫟毫不猶豫的說不可以。可即便如此,他還是推門走了進去。

鄭子櫟看到金在中進來,急忙將日記本藏到枕頭底下,生氣的說:「你怎麼跟我爸一樣?!說了不可以還要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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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7

 

沿著一條蜿蜒的山路一直走,路的盡頭是一片茂密的樹林,樹林包裹之下,有一個佔地很廣的莊園,莊園的中央矗立著一幢北歐風格的灰白色大房子。房子不高,只有四層,除開第一層外,其餘每層每個房間都配有大大的落地窗和陽臺。和某些建築物刻意做出來的年代感不同,眼前的這幢房子只一眼,便給人一種已歷經了百年風霜的感覺。鄭允浩說當年打仗的時候,房子的西邊一角曾被炸毀過,如今金在中所看到的這個已經是後來經過了多次修復的。

房子的正前方有一個高五米不到,直徑約八米左右的白色噴泉。由於冬天的關係,池子裡的水已經被抽乾了,但是池底打掃得非常乾淨,看不見一丁點的枯枝和落葉。事實上,不只是噴泉,整座莊園都感覺不到丁點冬季特有的蕭索,在一片蒼松的襯托下,倍顯沉靜莊嚴,叫人莫名的有些敬畏。

這麼大一幢房子,傭人就算沒有一百,也有八十吧?金在中想,結果前前後後算下來,也才三十人不到,簡直不可思議。

「平常這裡就連我都很少回來住,怎麼可能用得著那麼多的傭人?」鄭允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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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5

 

如果有人問金在中,這輩子最幸福的時候是什麼時候,他一定會告訴對方是鄭允浩剛喜歡上他的時候。那個時候,兩個人整天的膩在一起,哪怕什麼也不做,一句話也不說,就這麼彼此靠著各做各的事,但是只要知道對方就在身邊,伸出手就能碰到,便能感到滿滿的幸福。

雖然長時間的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兩個人之間很難沒有摩擦,也會跟別的情侶一樣,為了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鬥嘴鬧彆扭,但他們一直都能做到彼此包容和原諒。金在中覺得自己在這點上尤其值得嘉獎,簡直可以堪稱是楷模中的楷模!因為他需要包容的物件不是別人,是鄭允浩,一個世界上性格最爛嘴最損的男人!

我們暫且不去管鄭允浩到底是不是全世界最損的人,因為這實在不好評價,尤其是當他發揮的好與壞完全取決於金在中說不說得過他的時候。也就是說,金在中說得過時,鄭允浩就不算損,說不過時,簡直損得天理難容。當然,每當鄭允浩損起來時,金在中也是要反擊的,通常是手邊有什麼,就拿什麼砸他,兵器常以枕頭抱枕一類的居多。倒不是說金在中擔心稍硬的東西會砸傷鄭允浩,這是聖母白蓮花才有的思想,而他是個生起氣來連他自己都覺得可怕的猛男!他只是覺得靶心要是不小心偏了,砸壞了別的東西很不好!畢竟,這是他跟鄭允浩的私人恩怨,與東西無關!

而每次鄭允浩要是只被砸個一兩下,還能假裝不在乎,次數多了也會黑臉,氣呼呼的撲過去,掐著金在中的臉就分別往左右使勁扯,問他還砸不砸了。金在中一邊嘴巴漏風的說有本事你別掐我臉,一邊揮舞著爪子去撓他。然後兩個人就會非常幼稚的扭打成一團,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勢。只是特別奇怪的是,每每打到最後,兩個人竟然又莫名其妙的抱在一起親來親去了。接著就又開始互相擠兌,這個說有種你別親我,那個說明明是你先親的我。再往下,就不管到底是誰先親的誰了,直接扒了衣服褲子見。等到金在中被幹得又哭又喘,一會兒叫快點,一會叫慢點的時候,再問他剛才兩人為什麼會吵起來,鄭允浩究竟錯在哪了,他就會非常無奈的說已經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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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3

 

酒過三巡,喝高了的任飛開始大放厥詞,無外乎就是讀書好有屁用,讀書好的後來都混成了一臉熊樣之類的話。現場許多人聽了都很不樂意,卻又沒人敢冒然站起來反駁他。他們那桌的大多數人書確實讀得不怎麼樣,但人家就是有本事憑著家裡的關係,不是辦起了公司,就是在政府部門裡當了要員,個個混得人模狗樣的,你能拿他們怎麼辦?

班主任老楊也應邀參加了他們的同學會,和任飛他們坐一桌。聽任飛這麼說,覺得不合適,就忍不住端起長輩的身份,駁斥了一句,說讀好書不是絕對的出路,但是不好好讀書也不行,以後出了社會打拼,讀了書的人終歸能取得更大的成功之類的云云。

一個晚上下來,任飛早就被人捧得忘了形,只覺這話聽了逆耳,竟輕嗤一聲,連老師都不會叫了,直接稱呼班主任的名字。「老楊,你這話我聽著就不樂意了,別的我就不說了,我就問你一句,你兒子什麼學校畢業的?畢業後找不到工作,又是誰他媽的給解決的?」說到這,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擲地有聲的吐出幾個字。「是我爸。」

老楊被他這席話說得無言以對,臉上臊得慌,只能悶悶的一口將杯子裡的酒喝灌了下去。周圍那些本來還想勇敢的站出來吐槽他兩句的人也都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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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0

 

下午,金在中陪金媽出門買菜,鄭允浩一個人待在家裡休息,無聊了,就跑到金在中的房間裡左看看右瞅瞅,翻到一本相冊,裡面是金在中從小到大的照片。

小時候的金在中長得粉嫩嫩的,大眼睛小鼻子小嘴的,特別討喜。這要是擱有錢人家裡,准得是一大家子人捧在心尖上寶貝著,可金在中卻沒有,小小年紀就失去了父親。之前聽金媽說金在中很小的時候就把家裡的活全攬了的時候,鄭允浩心疼得跟什麼似的,恨不得造艘時間飛船,飛回到二十年前去,將小在中接到自己身邊來保護著。反觀當事人金在中,無所謂得就跟缺了心眼似的。後來,小娃娃長大了些,眉眼長開了,變成了一個清秀標緻的少年,轉首回眸間,顧盼生姿。

再往後,少年長成了青年,臉上少了幾分稚氣,眼睛裡卻也失去了年少時的靈性。生活在他身上刻下了些烙印,卻也帶走了些東西。如果只看照片,會覺得這個年輕人就只是長得好看了些,除此以外,實在沒什麼特別之處,但這卻是鄭允浩最為熟悉的金在中,也只有真正相處過的人才會懂得這個時候的金在中是如何的可貴,那是經歷了生活的磨礪後,依舊堅強的站著的人才配擁有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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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7

 

金在中睡得迷迷糊糊的,依稀感覺似乎是有人在脫他的衣服,他不安的掙扎了下。

「別動,小傢伙,我可不想弄傷你。」淩鋒說,壓住他亂揮的手,手法嫺熟的解著他的褲頭。

「……總裁?」金在中喃喃的喚了一聲。

淩鋒挑眉,手上的動作頓了頓,看著身下的金在中。對方白皙的胸膛因為酒精的關係而微微有些泛紅,十分的秀色可餐。看得淩鋒小腹一陣騷動難耐,忍不住垂頭在金在中的胸口輕輕落下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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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4

 

由於晟宇的新劇裡有幾場戲要在一幢足夠宏偉氣派的辦公大樓裡取景,鄭氏作為他的“最好朋友”的名下產業理所當然的成為了劇組的首選。對他們來說,以晟宇和鄭允浩的交情,別說只是借個地方拍三天戲了,搞不好就是把那輛全球限量版跑車借給劇組,鄭允浩的眉毛都不會抬一下。

當然,他們也沒有要借車,只是借個場地,所以鄭允浩自然也沒有讓他們失望。

早在好幾天前,為了配合好劇組的拍攝工作,綜合部的同事就已經將大樓的六十五層按劇組的要求整理了出來,還配合著拉了“禁止入內”的警戒線,並幫助維護現場秩序。除非經劇組允許或要求,任何人不得肆意進出,以免打擾到劇組的工作。

儘管如此,那些追逐著自己女神和男神的人們依舊蜂擁而至,並都巴望著能獲得劇組的青睞,客串一把群眾演員,和自己的女神或者男神來一次近距離的親密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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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1

 

自十八歲那年正視了自己的性向後,鄭允浩身邊就從來沒缺過人。他和形形色色的人交往、上床,但是不會付出感情。他可以對你很好,以至於在你和他交往的日子裡,會錯覺的以為自己就是他的真命天子,但是對不起,如果要這樣算,鄭允浩的真命天子就實在太多了點。

在英國讀書的那幾年裡,鄭允浩玩得很瘋,瘋到有人覺得他可以接受群P,並對他發出邀請。可惜鄭允浩有輕微潔癖,覺得數人輪流插同一朵菊花很噁心——雖然那些他後來插過的菊花裡有可能也有被輪過的,可是只要沒有親眼瞧見,再加上杜蕾斯的貼心保護,接受起來就沒有負擔——所以鄭允浩不喜歡群P。但是,如果你給他的是一打處男,他倒是不介意玩一玩。

可是這年頭,哪來那麼多的處男?還是處男的,多半是個死宅,而且容貌抱歉。所以,那些標榜著絕對是真雛兒的,鄭允浩通常都是置之一笑,不會當真。反正他只是想找樂子,你是不是雛兒真的不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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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8

 

金在中欲哭無淚的坐在地上,看著一臉又氣又好笑的瞪著他的鄭允浩,充分意識到這次戶外拓展結束後,他真的得去廟裡拜拜,求菩薩別再玩兒他了。

兩個小時前,在從山谷出發回山莊的路上,金在中發現自己的手機丟了。他記得大夥在收拾東西準備離開的時候,他的手機還好好的躺在他的衣兜裡,想來可能就是那個時候丟的。

雖然只是個山寨機,好歹也花了他好幾百塊,又是他的第一個手機,怎麼能說不要就不要呢?金在中想,再說裡面還存了許多重要的電話號碼,有公有私。就算手機可以再買,那些電話號碼卻不一定找得回來了。所以,不顧眾人的勸阻,他毅然決然的獨自回到了露營的地方。

本來如果鄭允浩在的話,是肯定不會放任金在中去幹這種聽上去就很傻X的事的。可惜在這之前,他已經被工會主席以要彙報工作為由請了去,然後就再也沒人見到過他了。大夥紛紛在猜他肯定是坐指揮車走了,並對工會主席這種趁機拍馬屁的行為感到尤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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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5

 

這一年的秋天來得特別快也特別早,幾場大雨連著一下,再出門時,樹葉都已經黃了。

流感瘋狂來襲,一傳十十傳百,不過幾天的時間,鄭氏的大樓裡就到處是一片咳喘聲了。

工會主席一看,這還了得?!只怕不等小日本打過來,所有人就都得折在這場流感裡了。於是乎,寫了洋洋灑灑一萬字的陳情表呈給大老闆,深刻闡述了強身健體保家衛國戰略思想的重要性。所以,一場高尚的、純粹的、脫離了低級趣味的大規模的有組織的,集鍛煉、娛樂、陶冶情操於一體的戶外活動是有必要的!要讓年輕人在大自然的感召中去憶苦思甜,以便未來戰爭爆發後,能夠肩負起黨和人民的囑託,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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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

 

空蕩蕩的馬路上,金在中獨自一人沿著路邊走了一會兒。心裡的難過一點也沒消減下去,他索性坐了下來,抱住自己的雙膝,將臉埋在膝蓋上。

好好想想吧,金在中,他對自己說。

鄭允浩說得不錯,是他自己一廂情願的跟他在一起的,人從來就沒有騙過他,只是他自己不願意面對現實罷了。如果鄭允浩真的對他有意思,又何必每次都拿錢給他?是他高估自己了,以為終有一天鄭允浩會牽起他的手。真是笑話!人家是鄭氏財團的堂堂當家,他一個靠月薪過日子、還背負著二十萬債務的窮屌憑什麼配得上人家?!電視劇裡那些高富帥對屌絲一見鍾情的戲碼都是用來麻痹屌絲意志,讓他們變得更屌絲的好嗎?!而現實中講究的是門當戶對,優勢資源搭配。所以,即便鄭允浩認識他在先,卻還是只會被晟宇所吸引。

想到這,金在中反而覺得自己應該去跟鄭允浩賠禮道歉才對。畢竟人家是大老闆,手上還捏著他的飯碗。失戀也就算了,接下來要再失業的話,他就真的可以去死一死了。可是,心裡實在是太難過了,這可是他的初戀啊,還沒來得及開始,就已經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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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

 

金在中和燕子一起到員工餐廳吃飯,四周的人們都在有意無意的轉頭看他。燕子氣得筷子往桌上一拍就要發飆,金在中忙拉住她。

「算了,沒事的,他們想看就看去,反正又不會少塊肉。」

吃完飯,金在中收拾了餐盤正準備站起來,結果肩膀就和身後路過的人撞到了一起。金在中只覺脖子處一燙,忍不住叫了起來——滿滿的一碗熱湯麵打翻在他的脖子和肩膀上。

金在中急忙把西裝外套脫下來,可惜上面已經沾了大大的一片油污。一個嬌小的女孩不停的在跟他道歉,可憐兮兮的模樣很是讓人同情。金在中當然不好意思去糾纏人家一個女孩子,連忙說了句沒關係,在越來越多的人擠過來圍觀前,拉起擺好架勢準備找小姑娘麻煩的燕子飛奔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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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

 

早上,金在中剛進辦公室,燕子就一臉八卦的靠了過來。「老實交代,你跟大老闆到底是什麼關係?」

金在中一驚,忙問她什麼什麼關係?!

燕子意味深長的說:「昨晚你喝多了,是大老闆親自送你回去的,說是知道你家住哪,就順道捎你一段。我在公司好說也都混了好幾年了,大老闆卻未必知道我家在哪個方向呢。」

金在中在心裡將鄭允浩狠狠的咒駡了一遍,嘴上卻說:「嗯,就是有那麼次巧合,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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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

 

臨近下班的時候,金在中接到了來自總公司的電話。

說實話,他一點也不覺得意外,沒有電話才叫人不可思議呢。將手上的工作大致整理了一下,金在中上了樓。剛出電梯門,就見一個打扮精緻、舉止優雅得體的美女正在門邊候著,在確定了他的身份後,就將他引到了一個小會議室的門口。

果然,總公司的人素質就是不一樣,金在中心想。瞧瞧人家這范兒,這才是真正的高級都市白領該有的樣子,舉手投足間無一不帶著令人豔羨的精英BUFF(原意是淡黃色,這裡是引用遊戲裡的用語,意指輔助技能)。他們公司那夥人擱人家面前一站,簡直就是“屌絲”的最佳代言人。

此刻屌絲小金就站在會議室門外,略嫌自卑的扯了扯自己的髮尾後,才敲開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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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始轉的文是近期我很大愛的一個文,看了開頭之後除非我要忙別的事,要不然就一直捧著手機看文。

《微光》作者花開本無音,之前轉過她的《將軍》,很虐的一篇,這篇呢~也是虐的夠嗆了,還讓我哭慘了。現在看文要哭很難了,畢竟這麼多年豆花文的洗禮,心臟還是有堅強一把,所以現在能讓我老淚縱橫的文都是好文(大拇指)。

這文裡的允浩一半以上的表現會讓你想拿斧頭砍人,是渣攻嗎?是,但他渣的有水準,水準到在中無言以對,因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也沒有對不起誰。渣攻的文也不是第一次看了,但這文作者在塑造允浩的形象上,讓我覺得有別以往的渣攻模式,看文就會覺得作者在寫允浩的時候不是為渣而渣,這是讓我特別心喜的原因之一,不是說我喜歡允浩渣,而是作者有跳脫那框框是我覺得這文的魅力所在的地方。允在的相處模式也較別的文不同,怎麼說呢....一樣就是擺脫掉公式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就是了。

金在中是個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與母親相依為命,一次母親的重病為了籌醫藥費初遇到他的命中註定的男人--鄭允浩,鄭允浩多金又帥氣出手又大方,讓金在中解了燃眉之急。但想不到再一次見到他,會是公司內部考核的機會中,而鄭允浩再見到他時,只是譏諷的笑:「你這種人我見多了,拿錢走人吧」。因為不甘心受辱,金在中轉而向鄭允浩談條件,而鄭允浩也欣然接受了。但是金在中若知道日後會面臨什麼樣的日子....他大概會後悔今天所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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