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時,金在中跟那位老人家租借了一輛自行車,他是真的不敢搭車,怕萬一會出車禍。雖然說他從沒出過車禍,他的楣運也不會轉移,但會波及他人。這麼多薔薇會發生嚴重車禍也不是不可能,牽累的人越少越好。

但那天直到金在中累死累活的騎著自行車回到了家,也沒有任何意外發生。他絕不認為讓他這麼辛苦的騎著自行車回來就是他要碰到的楣運。

金在中回到家的時候謝潔菲還沒回去,所以並不知道他是騎著自行車回家的。不想讓她擔心,所以她回去之後,金在中也沒有告訴她這天的事。但金在中的心一直在嗓子眼兒那提著,回家之後做事也一直很小心。家務事是兩個人一起分擔的,所以當金在中在廚房忙的時候就不讓謝潔菲進去。

但整個晚上一切都很正常、順利,直到金在中躺到了床上,還是沒有他意想中可能會發生的事發生。躺在床上,金在中睜眼盯著床頭的鬧鐘,直到時針的指針指過了十二點,才放鬆了一直緊繃著的身體,疲倦的閉上眼見睡去。

 

 

 

第二天早上去上班的時候,金在中還是有些擔心:雖然以過去的經驗來判斷,這天看到薔薇當天就會倒楣,從不會拖到第二天,但這次情況太詭異了,一直沒有什麼大事發生,就連切菜不小心切到手指,關門不小心夾到手指這樣的小意外都沒有。難道那麼一大片薔薇就是要他騎近三個小時的自行車?!

早班的時候,鄒琳和左露以送文件為名溜進了他的辦公室。

「經理,昨天沒發生什麼很不好的事吧?」

「沒有。什麼事都沒發生。」

「啊?什麼事都沒有?一丁丁的小事也沒有?」

「嗯。」

 「那經理啊,是不是以前你弄錯了?那些只是巧合而已?」鄒琳顯出極大的懷疑和好奇。

 「一次兩次那叫巧合,但十幾、幾十次都那樣,那還叫巧合嗎?哪有這麼巧的事兒?」左露立即反駁。

 「也是。難道是...轉運了?經理,你還記不記得,你跟我們說的那些,好像你看到的都是白薔薇耶,多不吉利啊。」

 「等下,經理還看到過紅的,大紅的。白色怎麼不吉利了,你不還說結婚的時候要穿白色的婚紗嗎?」

 「那不一樣,婚紗那是洋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奔喪的時候用白色最多,我沒說錯吧?大紅是什麼顏色啊?血色,血光之災啊,能不倒楣嗎?可昨天我們看到的是粉色的耶!哇!那一大片粉紅粉紅的,多夢幻啊!你那麼喜歡薔薇,你不覺得嗎?」

 「我記得那天經理看到我桌上那枝也是粉色的吧?」

 「你那不就才一枝嘛,況且如果沒有那次電梯故障,你現在也不會跟周啟坤這麼好吧?也不照鏡子瞅瞅自己熱戀中的那幸福樣。這只能算經理賠上自己的時間給別人製造幸福的機會。經理,那個老婆婆只跟你說你是”薔薇之命”,沒說你看到薔薇就會倒楣吧?」

 「這倒沒有。」

「這就對了嘛!”薔薇之命”可能指的就是,你這輩子會跟薔薇糾纏不清,但不是說要倒楣啊,雖然你過去一直都是啦。但這次說不定是真的轉運了,變成看到薔薇就會幸運也不一定。」

「經理,我覺得鄒琳說的有些道理耶。」

金在中活了二十四年了,能讓他覺得困擾的就一件事——不能動情,當然只是生理上的;而能讓他不知所措及腦袋暫時短路的也就一樣東西——薔薇。

聽了鄒琳這一串兒的分析後,想想覺得似乎有些道理,就點了點頭。在很多年後金在中明白所謂的”薔薇之命”的含義之後,想起鄒琳說的話時,覺得她的話說對了一半:他是要跟”薔薇”糾纏一世,卻不是倒不倒楣的問題。

 「那要不要驗證一下?」

 「怎麼驗證?」

 「買彩票。」

於是中午下班後,金在中在鄒琳和左露的陪同下,去買了兩塊錢一張的刮刮樂。刮獎前,三個人都挺緊張,等刮開後,鄒琳和左露兩人驚叫了一聲,差點沒抱成一團,金在中也愣住了。

 「經,經理,你,你以前買過刮刮樂嗎?」

 「沒有。」

 「你真的轉運了。五萬塊,頭獎耶,你第一次買就中了頭獎,賺了49998塊!!五萬塊,我要工作好幾個月才能掙到,你只花了兩塊錢就掙來了。沒天理啊!」

 等兌完獎後,金在中分給了她們兩人各一萬塊。反正這些錢就相當於憑空得來的,也是因為他們倆的鼓動他才買,不然也不會中。總之,他還是賺了很多。左露看看手裏一遝的現金,又看看金在中,

 「經理,要是以後我需要你救濟的時候,你一定要再到那個薔薇園”參觀”一下,然後回來買彩票。」

 金在中笑著說好。總算放下心來,或許真的轉運了。但到第二天,金在中看著站在自己面前的兩個男人時,心想:買彩票中獎,應該真的只是走了狗屎運而已。

 

 

 

 

心情放鬆下來後,工作效率自然高。其實這陣子正有一個很重要的企劃在忙。今天工作非常順手,做著不知不覺就變成了加班。直到謝潔菲打電話跟他說,他要加班會晚回去時,他才意識到已經過了下班時間很久了。跟謝潔菲說自己也會晚回去後,兩人說好都在外面吃飯,金在中便掛上了電話。

 等金在中忙完手頭的案子,收拾東西離開時已經七點過半。就在他到地下停車場正打算掏車鑰匙時,聽到有腳步聲朝他這個方向來,然後在他身後停下,一個男人的聲音響起。

 「請問,是 金在中 先生嗎?」

 金在中轉過身,看到兩個身著合身西裝的男人。據他目測,他們的身高應該在一八0到一八三之間,年齡在二十六到三十之間。左邊那個眉毛粗而濃的人要比右邊那個壯碩些,而右邊那個則要稍稍高一些,人看起來更機靈些。但這兩個人,金在中都不認識,以他超凡的記憶力,他也確定,連見都沒見過。

 就在金在中遲疑著要不要回答時,一輛豪華的加長賓士開了過來,停在了他們旁邊。金在中的神經瞬間繃緊。

 「有什麼事嗎?」

 「勞駕你移步上車。」

 粗眉男人說話的時候,那個稍高的男人已經走過去打開車門,並對金在中做了個”請”的手勢。

 金在中看看大開的車門,又看看眼前的男人,不動。

 

 「 金先生,你不用想著趁我們不留神跑掉或是會有人來這裏取車。我可以跟你保證,在你跟我們走之前絕對不會有人來這裡。我們不會對你怎樣,只是想請你上車跟我們去個地方。你是聰明人,知道什麼時候做什麼對自己最好。我們也不想對你用強的,不然萬一不小心把你弄傷了,惹大哥生氣,你我都沒有好果子吃。」

 男人說著,曲起食指推了一下鼻子。就那一下,金在中嗅到了一絲地痞流氓的味道,卻又感覺不到一丁市井混混的流氣。他很想把那個”大哥”想成一般的大哥,可從那個男人嘴裏說出來的感覺實在是沒辦法不讓他想到幫派大哥。他什麼時候惹到黑道大哥了?他記得今天也沒有看到薔薇吧?難道他錯把薔薇看成別的花了?還是他們是競爭公司找來的幫手,想讓他交出公司機密?是的話,他們要找的應該是總經理吧?

金在中在想著各種可能性的時候,已經跨步上了賓士車。對,他是聰明人,時刻分析著怎樣的情勢對自己最好。而且要時刻冷靜、理智是他對自己的要求。而足夠理智也是他一直引以為傲的。在他坐下後,那兩個男人也跟著上了車,分別坐在他兩邊。在稍高的那個男人說了”冒犯了”之後,一塊黑布就蒙住了他的眼睛。

金在中這下更疑惑了。這是幹什麼?他的眼被蒙住了,手卻是自由的,公事包還拿在他手裏。他們只是不想讓他知道要帶他去的那個地方的路?

在黑暗中,人對時間的感知容易變得遲鈍,很難做出準確的判斷,除非自己數秒。金在中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但他沒有想要去計算時間,他不想把腦細胞浪費在這種事上,現在想什麼都沒用。也不知道車子到底開了多久,等到終於感到車子停下後,金在中腦子裏才蹦出一個問題:到了?

果然,車子停穩之後,蒙在眼上的黑布被揭開了,然後他被領著下了車,進了一棟大別墅。房子裏的佈置裝潢並不奢華,但現代感十足。接著他又被領上了二樓,到了一個房門前。之前那個稍高的男人打開房門後,從他手裏拿走了他的公事包,塞給他一個用透明塑膠袋裝著的東西——白色布料,應該是衣物之類的東西,然後他被推進了房間裡。男人站在門外看了看手腕上的錶,又看向他,

「大哥還有四十分鐘就會回來。」

金在中看看手裏的東西,又看看現在提在男人手裏自己的公事包。

「能麻煩你告訴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嗎?」

「我們大哥看上你了,就這樣。你先去洗澡。」

 房門就在金在中呆愣的時候關上了。縱使先前再冷靜,金在中這下還是愣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撕開手裏的塑膠袋一看,浴袍!!?說他們老大看上他了,又讓他先洗澡,再加上這件浴袍,就算他是傻瓜也知道他們要他來幹什麼!

 

 

扔下手裏的浴袍,金在中環視了一下整個房間,然後朝窗子走去——二樓還不算高,再不行,撕爛窗簾的力氣他還是有的。但當他走到窗邊往外望去時,立馬打消了這個念頭。

「以為自己是國家主席還是總統,弄這麼多人在院子裏轉來轉去!」

在屋子裡轉了兩圈之後,金在中喪氣的坐在沙發上。房裡居然有兩個浴室,但卻沒有一個有能讓他逃出去的出口。房間的佈置可以用”簡約而不簡單”來概括,讓他連最起碼的想藏起來都不行。

房間裡不能藏,但房子那麼大,總有個地方可以吧。回想了一下,剛才沒有聽到房門落鎖的聲音。

當他輕輕轉開門把手把門拉開後,看到門兩邊居然分別站著一個人,兩人面無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後繼續站好。金在中沒傻到試圖跨出房門,卻是真的氣的想摔門,但實際上卻只能也面無表情的關上門。生氣的用鞋跟使勁兒蹬了一下地板,卻只有一個小小的悶悶的聲音發出。

「真是錢多的燒得慌了,買這麼好的地毯鋪滿整個房間!」

金在中乾脆坐到了地上,看了看掛在牆上的鐘。還有二十分鐘,那個”大哥”就回來了。逃不了了,那就只能隨機應變了。剛才在屋子裡轉了兩圈,並沒有發現有可以當作武器或防身的東西。

起身來到床邊的櫃子旁,這裏還沒有看過。可當他翻完所有的抽屜後,還是一無所獲,只在其中一邊最下面的一層抽屜的一個旮旯裏找到了一把指甲刀。金在中歎了口氣,拿起指甲刀走到窗邊:再小的刀它也是刀。

小心地在窗簾上剪開一個口子,撕下兩條簾布藏進褲兜裏,把窗簾弄好,再把指甲刀放回原處。

坐靠在床邊,金在中望了一下鐘,還有十二分鐘。但能做的準備也就只有這些了,浴室裏連啫喱這種噴射類的東西也沒有。

金在中開始想像,這個”大哥”會長成什麼樣子呢?這麼有錢又是大哥,年紀應該不小,四十到五十之間吧。是挺著個啤酒肚肥頭大耳的還是賊眉鼠眼短小精悍的?是前者的話,對付起來應該容易些,後者就要有些難度了。

也有可能是身材仍維持的不錯衣冠禽獸樣的,不過這個可能性小些,要真是這樣就更難對付了。

有沒有可能會像《無間道》裏的韓琛那樣的?那樣的話就不只是難對付而是難搞了。

 

 

就在金在中天馬行空的時候,房門被人從外打開了,一個男人走了進來。金在中看著那個男人不自覺地站了起來——完全不是他想像中的樣子。男人看起來是年紀比他大,但絕對在五歲以內。如果不是男人進門時的一個眼神,本來守在門邊的人就離開了的話,現在有個人來告訴他,這男人是個模特兒他一定會相信。他沒把”’少爺”錯聽成”大哥”吧?還是他真的把”大哥”理解錯了?

男人關上門,在門邊脫下了鞋後,便一步一步地朝金在中走去,手指在解外套的扣子。金在中穩住自己沒讓自己往後退開。男人打量了他一眼,

「他們應該告訴過你,我會在這個時候回來。」

走到沙發便是,男人已經把外套脫下扔在了沙發上,但並沒有繼續向金在中走去,而是繞到了床的另一邊,取下別在腰上的東西,扔進了一個抽屜裏。金在中確定自己沒看錯,那是兩隻手槍,他也不會以為那只是兩把玩具槍。

關上抽屜,男人脫下襯衣,露出一身讓女人尖叫男人嫉妒的結實漂亮的肌肉。金在中想,要是他進入娛樂圈做明星,應該會有一群少女、熟女瘋了的追著他跑吧。似乎是因為覺得他一直不動,男人又看了他一眼。

「我會先洗澡,所以你還有二十分鐘的時間」

男人頓了一下,瞟了一眼被金在中扔在地上的浴袍。

「別忘了帶上它,我不喜歡替別人解腰帶。」說完轉身走往浴室。

「喂,等等!」 金在中在男人打開浴室的門之前叫住了他。

「你們是不是哪裡弄錯了?」

「.....」

「我不是MB。」

「我知道,你資料上有,”日升”策劃部經理。」

「我也不是同性戀,也不喜歡男人。」

「你是不是同性戀,喜不喜歡男人,那都是你自己的事,與我無關。你只所以會在這裏,是因為你的各項條件都符合我的要求,特別是從沒跟人上過床,包括女人。」

金在中幾乎當場石化,直到浴室裏傳來水聲,他的腦子才剛開始重新運轉。看了一眼關上的門,金在中爬過大床來到床頭櫃前拉開抽屜,看到了那兩支槍。這些抽屜都是沒有鎖的,這男人居然當著他的面把槍放在了這裡,不是把他金在中想得太沒用就是太過自負!

將一把藏到了另一個地方,手裏拿著沉沉的手槍,金在中的心”怦怦”地跳的厲害。就算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金在中回想著看過的動作片裡的那些鏡頭,輕易地就卸下了彈夾。好,滿的。接著又把彈夾裝了回去,等著男人出來。他不會傻傻的闖進浴室裏去,男人那一身結實又不過分的漂亮肌肉絕對不會是像他一樣上健身房練出來的,太靠近他,危險的只會是自己。

 

 

當男人只有下身圍著一條浴巾,手正撥弄著沒有完全擦乾的頭髮從浴室裏出來時,金在中正站在他正前方五步遠的地方用槍指著他。

「以你的條件和實力,找什麼樣的沒有?放我回去。」

男人停下手裡上的動作,直視金在中的眼,然後,舉步向金在中靠近,像一隻黑豹,優雅從容地逼近被自己逼到角落裏無處可逃的獵物。直到金在中的槍抵在了他額前,他才止住了腳步,抬手搭上了金在中握槍的手,輕易地從他手裏拿過了槍。

「以後記住,如果沒有要殺那個人的意思,就不要用槍指著他。否則最後開花的就會是自己的腦袋。我向來沒什麼耐心等人,所以現在,你只有十分鐘的時間。」

男人的聲音一直很平穩,聽不出也感覺不到怒氣和威脅。但金在中卻再也不想保持冷靜。

「你們把我的底兒查得一清二楚,然後把我弄到這裏來,我他媽卻連要陪的人是誰都不知道」

「鄭允浩。你只要知道這個名字就行,知道太多對你沒好處。」

鄭允浩轉身走開,把槍放到了床頭櫃上,拉開那個抽屜。這個角度金在中看不到他的臉,所以沒有看到他輕輕地翹起的左唇角。

「另一支呢?」

鄭允浩轉回身,金在中看著他,不動也不說話。這個房間要藏個人是很難,但要藏好一把槍,那就太容易了。鄭允浩環視了整個房間一圈後,便直直地朝沙發走去,拿起他之前扔在沙發上的外套,伸手探進一個口袋裏拿出了他要找的東西。這次他臉上的笑,金在中看的一清二楚。也不知道是生自己的氣還是怎麼的,金在中抓起那件自己扔在地上的浴袍就往另一個浴室走去。

 

 

將水溫調到最低,水流開到最大,冰冷的水直直的從頭上往下澆。金在中靠著牆壁滑坐在地。

如果跟個陌生的男人上床就是薔薇要帶給他的,就是要他承受的,那可不可以換種方式?酒後亂性也行啊!可他從來不會讓自己醉到那種程度。那就算是被下藥被五花大綁弄上床也行啊。為什麼是現在這種狀況?現在這樣到底算什麼?這個叫鄭允浩的男人對他客氣到可恨的地步!他完全是被迫的吧?!他是要強暴他吧!?幹嘛要對他這麼客氣?!這算是現代文明進步的表現?!他要不要把自己撞暈,然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剛剛自己是怎麼了?為什麼扣不下扳機?看著鄭允浩的眼睛的時候,為什麼連要弄傷他的意思也沒有?不是好容易有了個逃走的機會嗎?為什麼就那樣讓他從自己手上拿走了槍?自己到底是怎麼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