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談判”僵到那裡,輪到鄭允浩沉默了。

金在中站起來說,「沒什麼可說的了吧?我走了。」

鄭允浩仍坐在那裡,一動不動,一聲不吭。

金在中連忙簡單收拾了行李,常穿的衣服、日用品裝了一旅行箱,然後拖著就邁出了家門。門在他身後重重合上,然後金在中聽見門內的地板發出沉悶的咚咚聲。

金在中長嘆口氣,為什麼,這明明是他的家啊。也許是他太瞭解那種喜歡而得不到的心情,也許他的心本來就太軟弱,所以,他輕易地就鬆動了,原諒了鄭允浩說的那些混帳話。所以,他寧願退一步,等著鄭允浩過去這股瘋勁。

 

 

關門的聲音使鄭允浩再也無法遏制地用拳頭砸向地面,一下又一下,曾經的日子裡,鄭允浩在台上打拳,只要眼角一瞥,就能看見金在中在那裡,安靜地看書。

如今已經,回不去了。

鄭允浩打電話叫金俊秀多買些啤酒上來。金俊秀來的時候見到鄭允浩紅腫破皮的手指,以為他又跟人打架了。等鄭允浩喝得酩酊大醉,開始說胡話的時候才知道,原來和金在中徹底鬧崩了。

「從四歲,我媽就教我‥‥嗝」,鄭允浩大著舌頭伸出四個手指頭,在金俊秀眼前比劃,「我媽教我,說,嗝,愛情啊,誓言啊,他媽就是個狗屁!你物件要走,絕對不能死纏爛打,嗝,要走的,誰他媽也留不住!幹!」鄭允浩一仰頭,又一杯酒下肚。

「我從小就說我鄭允浩他媽這輩子,說什麼都不能,都不能陷入情情愛愛這些狗屁,結果,原地挖個屎坑,嗝,把自己給埋了。」

金俊秀聽著鄭允浩的絮叨,心裡替他難受,他們從小就認識,金俊秀聽說,鄭允浩四歲的時候,爸媽離婚,爸爸沒過半年就娶了小老婆,他不是鄭允浩,他雖然猜到他大概經歷過什麼,但是作為爸爸疼媽媽寵的獨生子,金俊秀從來都不能真切地感同身受。他現在有些驚訝地發現鄭允浩比他想像地要脆弱得多,好像那層強悍的外殼一捅就破。

 

又過了一會兒,金俊秀撤走了許多空瓶,面前擺上新的一輪酒。

鄭允浩趴在桌子上,眼睛直勾勾的,金俊秀有些聽不清他在嘟囔著什麼。

「那時候他那樣,還沒長開,整天弓著個後背,跟被曬衣架吊著似的勾勾著‥‥那時候他多乖啊,我說什麼就做什麼,高不高興地也都去做,呵呵,我絕對知道他有很不情願的時候,可是他還是會按我說去做,我爽啊,我高興啊,我就願意看他那樣子,臉肉肉的,嘴巴也肉肉的‥‥好像兔子‥‥呵呵‥‥呵呵,發脾氣使勁蹬腿他也跑不掉‥‥本來就是我的‥‥他就應該是我的來著‥‥」鄭允浩自言自語。

「我要是知道現在這麼喜歡他,那時候就對他好一點就好了,可是我咋知道後來的事呢,我現在對他好還不行嘛‥‥」

「愛情是狗屎,金俊秀,你說,我那時候是不是就踩上狗屎了?」

「呃‥‥」金俊秀吞了一口杯子裡的可樂,有點倒胃。

鄭允浩咕嘟咕嘟又灌了半瓶酒,也不想聽金俊秀說什麼,繼續嘟囔,也不知道是說給誰聽,「你到底有沒有喜歡過我啊?喜歡到底是個什麼樣?你從來都不跟我說自己的事,我就知道,你叫金在中,學習成績好,是一年級的,然後,就是從裡到外,就,長那樣‥‥,沒了‥‥你心裡想什麼,從來沒跟我說過,半個字都沒‥‥你說,是因為我不好,你才不敢說,還是你從來沒想跟我說?你要是沒想過把心裡話都跟我說,那你到底喜歡我嗎?」

金俊秀被繞得頭暈,再加上聽得不是很清楚,所以完全接不上話。

「走!」鄭允浩突然站起來,「咱們找他問清楚去!」

金俊秀也站起來了,忙問,「誰?找誰去?」

「他!」鄭允浩伸手,指著前面的一個地方,「就是他!」

金俊秀順著一看,是一棵盆栽。

「就是他‥‥」鄭允浩腳下一軟,栽在地上,嘴裡還叨咕著,「可是我媽說‥‥不要對任何人‥‥死纏爛‥‥打‥‥」

 

 

金在中完全不知道鄭允浩會不會善罷甘休,但他已經不想去想了,提心吊膽有什麼用呢?該糾纏的還是回來糾纏的。他離開了自己家門,坐上計程車報了申華的地址,結果車開到一半,又改了主意,轉去另外一個地方。

主人沒在家,金在中在門口蹲了幾個小時之後才等到車燈射過來。

朴有天下了車很驚訝,「你怎麼在這?怎麼不打個電話?發生了什麼事?」

金在中搖搖頭,「我家房子漏了,在你這借住幾天,也可能幾個月。」

「沒問題啊,想住多久住多久」,朴有天是人來瘋,樂呵呵地接收了這個多年的好朋友。

金在中住進朴有天家,還沒來得及和申華說,他的電話就打過來了,問金在中為什麼還沒回來,是不是出什麼事了,鄭允浩是不是又為難他了,金在中避開和鄭允浩的衝突,簡單解釋了一下,然後說朴有天這裡更方便一些。

申華不管金在中是怎麼說的,始終是不太高興,表現得很明顯,他說,「自己男朋友家不住,卻非要住朋友家,金在中我真不明白你的腦袋裡都想些什麼。」

然後談話不歡而散,彼此掛斷了電話。

金在中對著電話發了會呆,他想,外界是不知道申華是同性戀的,包括事務所的人,而且申華本人也並不想公開,這對他的職業形象會有所影響。所以,住在一起難免不被發現,還是現在這樣好些,彼此都有足夠的空間。

第二天接到鄭允浩的簡訊時,有些心驚肉跳,等打開看時,心裡又有些不是滋味。

「家還給你,我走了。」

金在中收起手機,並沒打算回。過了沒幾分鐘,又一條進來。

「保持聯絡。」

金在中仍舊沒回。

金在中觀望了一個多星期之後,確定鄭允浩真不在了才敢搬回家,看著被鄭允浩住過的,東西都移了位置的家,心裡一片茫然。

 

在這之後,金在中的生活步入正軌,忙碌的工作,偶爾和申華約個會。鄭允浩也並沒完全蒸發,他時不時地發來短信,說他在上班,說他給某某名人做保鏢,遇見了誰誰誰,說他的同事感冒了,傳染好些人,他也沒倖免‥‥等等等等,冗冗雜雜。

金在中開始只是看看,從來不回,因為不知道他要搞什麼鬼,如果不是另有目的,那麼時間久了,按照鄭允浩那種性格,他一定會厭倦,然後放棄。

可這樣一來就是大半年,金在中生日那天,很晚很晚的時候,馬上就要跨入第二天,那個人發來了這樣的簡訊:鄭允浩曾經想過放棄,但是他的心卻不肯,因為它已經這樣的愛你。鄭允浩的金在中,生日快樂!

讀到的那一刻,心臟不由自主地微微地收縮著,雖然金在中很清楚自己已經不再喜歡鄭允浩,但是鄭允浩沒有錯,金在中永遠有一部分是屬於鄭允浩的,他的初戀、他的初吻、他的第一次、他的年少叛逆都已經完完整整地屬於他,這是無論誰也都永遠改變不了的事實。所以,他說,“鄭允浩的金在中”生日快樂,他在為過去的那個他做補償,金在中莫名其妙地被感動了,於是動動手指,飛快地打下「謝謝」二字,發了出去。

「在幹嘛?」從浴室出來的申華撲上床。

金在中把手機塞進枕頭底下,翻過身來,笑著抱住了他,「在等你呢」。

 

 

 

 

(十九)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接二連三的,金在中開始間斷地回覆鄭允浩的短信了。也許鄭允浩真的成熟了,骨子裡的那些瘋狂已經沉澱下來,金在中不免這樣想著。偶爾,只是偶爾,他也會主動發過去,比如鄭允浩生日那天,簡短的四個字:生日快樂。

這四個字讓鄭允浩的心情飛上了天,以後的好多天裡,不斷地拿出來看,反覆地看,怎麼看也怎麼都只有四個字的短信,來自,那三個字的名字。

金在中就在那裡,和鄭允浩生活在一個城市,他的手機號碼存在自己手機裡,只要撥一下就能聽到聲音;他的小房子就在半山坡的一個地方,只要過去打開門就能看到他的樣子;可是他就是那樣摸不得碰不得。

 

情人節將近,櫥窗裡的宣傳佈滿了紅心,鄭允浩插著兜走,有些冷。買個禮物,再包上普通包裝,平平常常地讓快遞送到事務所,像個老朋友一樣。

鄭允浩從來沒仔細逛過街,他在珠寶區一個櫃檯一個櫃檯地走過,有些暈頭轉向,各式各樣的飾品眼花繚亂,到底什麼才適合金在中呢?想買戒指,恐怕會被退回來。

一顆黑色的石頭,雕刻成彎彎的尖牙形狀,那樣的一個吊墜,擺在櫥窗的角落,若不是細心地挑選,很難注意到。鄭允浩心頭一動,那個看起來像字母J一樣的石頭,能夠吊在心臟上方的位置吊墜。雖然價格不菲,鄭允浩還是買了下來。

讓小姐低調地包好,鄭允浩接過來看了看,不由翹起嘴角,櫃檯小姐看著他還有些片刻失神。

鄭允浩不吝嗇地對櫃檯小姐露出大大的笑容,笑裡帶著痞氣‥‥他的目光透過櫃檯小姐,掃到後面一處。

兩個男人並肩地挑選商品,那邊的櫃檯小姐遞出去的,是兩枚對戒。

鄭允浩的笑容就那麼凍住。

金在中臉上的笑,光芒四射,他那麼開心。四眼男突然接近金在中,在他耳邊說了些什麼,惹得金在中立即白眼,那樣的畫面,刺進眼睛裡,想拔都拔不出來。鄭允浩臉色陰沉,緊緊握著包著吊墜的小盒子。

 

 

申華趴在金在中耳邊說,「我先買一對男女的,回頭再過來買一隻男戒好了。」

金在中聽了,心一沉,但並不覺得意外,兩個男的對戒不想一起買,怕丟人,怕被人知道,申華就是這樣,在外面百般掩飾自己是同性戀的事實。他翻了個白眼,並沒說什麼,想到要買對戒已經很難得了,只要是那個心意,拐個彎又如何呢。你有錢就多買一隻女戒好了,這樣想著,又覺得有些痛快。

申華和小姐商量著包起來去付款,金在中心不在焉地抬起頭,不經意地看見那個男人向這個方向走來。

太突然了,金在中心裡一跳,臉上很不自然。

申華還在和小姐說話,鄭允浩已經走了過來,陰著臉,還是那個手插在兜裡,大搖大擺的姿勢。

「嗨」,金在中勉強地打招呼,人都走到面前了,總不能視而不見。

申華察覺到,這才轉過頭來,剛好看見鄭允浩,神色一怔,滿臉防備,「你‥‥ 這裡大庭廣眾,我勸你還是不要做什麼過分的事。」

鄭允浩看了看他,根本不理,他對著金在中一笑,「沒想到在這遇見。」

「是啊,真巧」,金在中僵硬地回答,不知從哪裡來的緊張。

「逛街?」

「嗯。」

「哦,不打擾了。」

「啊,好。」

鄭允浩瞟了申華一眼,單眼皮下露出寒意,毫不客氣。「拜!」他對金在中說,然後邁開腳步,頭也不回地往前走。

金在中杵在那,扭頭看著鄭允浩的背影。

「嘿」,申華用手肘捅了金在中一下,小聲說,「你不是還想著他吧?」口氣酸味十足。

金在中看看他,搖頭,「你想太多了。」

「去幫我付錢吧」,申華把手裡的信用卡塞給金在中催促著。

 

 

鄭允浩就那麼往前走,雙手插兜,半仰著頭,大搖大擺地,一如往常一樣的姿勢。可他卻忍不住地想回頭,想回頭再看看金在中,看看那個想了這麼多天的,曾經毫無條件在他身邊的,金在中。

可是鄭允浩不能,金在中的眼光已經不在他身上了,他們的過去已經走得太遠,他們的未來還沒有爭取回來,鄭允浩強忍著心裡的妒忌,一步一步地走出商場大門。

 

 

 

申華和金在中的對戒買好了,雖然是分兩次去買的,還白搭了一個女戒指,但總算是湊成一對。申華把它套上金在中的手指說,「我很喜歡你,這顆戒指代表我對你的心意。」

金在中看了看自己的手,淡淡地笑著,這種安穩的感覺大概就是幸福吧。然而,申華並沒有把他那只直接戴在手上。對此金在中可以理解,兩個人在一起上班,一切為了避嫌。

金在中努力地工作,代理了一個又一個案子,其中有輸有贏,還有幾兩三個刑事案件,也是險勝。夏季結束,快入秋了。

鄭允浩經常發簡訊過來,問金在中在做什麼,答案總是:加班。

「別累壞了。」

鄭允浩又一次這樣的回,金在中看看時間,已經是昨天晚上的簡訊,按下回覆,剛剛打上:「不好意思,昨晚在辦公室睡著了,沒看見」,辦公室的門便被推開。

身著便裝的“公務人員”出示著證件帶走了金在中。

金在中被投訴騷擾重要證人,並有人目擊他與證人非公務時間私下見面,而且那名證人也已經指證了金在中與其見面。那是金在中不久前贏了的一個案子,作為控方律師的他成功地幫助原告將犯人繩之于法。顯然,是得罪人了,居然用這樣的方法報復。

 

「今年二月十三日晚二十三時至二月十四日淩晨二時您在哪裡?」在小屋子裡,金在中被問到。

金在中微微一愣,那天,情人節的前一晚,金在中和申華逛街,買戒指,然後回家,然後,上床‥‥

「金先生,請您仔細想一想,二月十三日晚二十三時至二月十四日淩晨二時你在哪裡?」

「我想不起來」,金在中搖頭,心裡不是不緊張,但他知道現在所說的話,直接都被記錄在案,在上法庭之前,他可以什麼都不說,當然他也可以說,說出和申華在一起,這樣就可以有不在場的人證,可如果那樣的話,他們的關係也必將暴露。所以金在中暫時不能說,至少在等被保釋之前的這幾十個小時裡,他不能說,他要先跟申華打聲招呼。

雖然沒做過虧心事,但現在的狀況對自己很不利,騷擾證人,妨礙司法公正,一旦被定罪,金在中面臨的不僅僅是刑期,還有律師執照的吊銷,那將意味著他的人生和事業徹底毀於一旦。

反反覆覆地,又被問了許多關於證人以及取證經過的問題,金在中都對答如流,至關重要的一點,依然卡在沒有人能夠證實那天金在中沒去見過證人。

金在中被問得疲憊,還好申華來得及時,讓他在被傳訊之後的第三個小時就被保釋出去。

坐進車裡金在中的手有些抖,「謝謝」,他說。

「你沒事吧?」申華坐在駕駛位上,關切地問。

「沒事。」

申華遞給金在中一瓶水,然後發動了車子。

金在中緩了一會,將事情詳細地說給他聽。

「那天?」申華聽到二月十三日時,立刻插話,「那天我們不是‥‥你說了嗎?你有跟他們說我們在一起嗎?」

那焦慮的口氣,聽得金在中心裡咯噔一下。

申華也不等金在中回答,馬上又急著說,「在中,你知道的,我絕不能讓人知道我是Gay,我們這一行最重要的是保持形象和信譽,如果‥‥」申華說著停住了,側頭看了一眼金在中,「我知道這對你不公平,可是我會努力幫你打這場官司,請我認識的最出色的律師,不管結果怎麼樣,我都會養著你的,相信我,相信我好嗎?」

副駕駛位上,金在中忽然覺得筋疲力盡,仰頭閉上眼睛,保持著沉默。

 

金在中回到家,翻看自己的手機,被帶去詢問的時候在門口被收走了,那上面還留著一條沒發出去的簡訊:不好意思,昨晚在辦公室睡著了,沒看見

金在中一個字一個字的退回去,重新打上:鄭允浩,我要完蛋了。

確定發送?

【取消】

 

 

審訊室裡,第二次的傳訊。

「今年二月十三日晚二十三時至二月十四日淩晨二時你在哪裡?」

「那天我記得好像逛了一下街,情人節前一天嘛,然後好像就回家了,沒什麼特別的。」

「有誰能證明你在家呢?」

「沒有。」

「也就是說,二月十三日晚沒有人能證明您沒與證人私下見面嘍?」

「是的」,金在中故作鎮定,手指不停地摸索無名指上那枚戒指,申華送給他的,對戒的其中一隻。

審訊的人員不著痕跡地看了看他的手,馬上又問,「金先生,請問您認識鄭允浩先生嗎?」

金在中手一頓,眼神裡有些不確定,「認識‥‥」,嘴上說著,心裡忐忑不安,為什麼扯上了他?

「請問你們什麼關係?」

「沒什麼!」金在中脫口而出,立刻察覺自己的不冷靜,定了定神又說,「我和他從高中就認識,算是校友吧。」

「您再想想,你們沒別的關係了嗎?」

「我,們也算是,朋友」,這些問題越來越覺得不太對勁。

還好對方的下一句話讓金在中明白了不對勁的原因,「這位鄭允浩先生,前來證實今年二月十三日晚上,他去了你家過夜,所以也就是說,他證明自己和你在一起。」

什麼?金在中有些傻眼,腦袋空白了片刻,馬上飛快地轉起來,鄭允浩為什麼要這麼做‥‥這個問題暫且掠過‥‥鄭允浩怎麼知道這件事的,也掠過‥‥

鄭允浩這麼說,分明是無中生有,也就是做偽證,沒有人不曉得做偽證的後果,鄭允浩不可能不曉得!如果現在不順著他的謊話說下去,那麼不光是自己因為這個案子泥足深陷脫不了身,鄭允浩也一定因為做假證被處罰‥‥怎麼辦?

「金先生,這個問題很難嗎?」

「不是,他確實是在我家」,金在中回過神來,手指仍然緊張地不自覺摸著那枚戒指,把心一橫,要死一起死吧,如果不死自己還有一線希望。

「那你為什麼一開始不說?」

「這個‥‥因為」,金在中吞吞吐吐,心臟劇烈地跳動著,他不敢大口喘氣,努力維持著呼吸的平穩,「這種事,誰情願說啊,作為一名律師,我不想承認自己是一個‥‥」

「同性戀?」

金在中垂下頭,小聲地,「嗯。」

「那請問您和鄭允浩是什麼關係?」

「‥‥戀人。」

「二月十三日晚二十三時至二月十四日淩晨二時你在哪裡,和誰在一起,都做了什麼?」

「我和鄭允浩,在我家」,金在中答。

之後又是連番的車輪問題,每個問題都用不同的方式反覆重複詢問,金在中明白這種審訊方式,所以保持著頭腦清醒,儘量說得前後一致,問到那天的細節的時候,金在中不確定鄭允浩是怎麼說的,所以他只用做愛做的事加記不清楚來回答。

好不容易熬到結束,審訊人員一邊收拾材料一邊問向外走的金在中,「金先生,我能問一下那枚戒指的來歷嗎?」

金在中愣住,看了看手指,聯想到申華,有些不安,希望沒有破綻吧?「我想審訊已經結束了,如果這是個不相關問題,我想我有權利不回答。」

 

 

走出大樓,見到陽光的一刹那,金在中眯起眼睛,終於可以深深地呼吸。心跳得還是很快,他沒有叫計程車,沿著街走,慢慢地走著,越走越害怕,走著走著,身體竟不由得抖起來,鄭允浩,鄭允浩這個不要命的傢伙,他為什麼要來攪這趟渾水!

金在中掏出手機,撥了一個號碼,「喂?金俊秀嗎?你告訴我鄭允浩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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