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走進凰龍的時候,正是午夜人最擁擠的時刻。在中帶了一大票的朋友,包了一個大包廂,酒就要了八九十瓶。他叫了凰龍最亮眼的公主少爺來作陪,幾十個人在豪包裡,K歌,跳舞,鬧得很HIGH。在中情緒很高,連K了好多歌,唱到高潮的地方吼得一屋子的人都在尖叫,又和人劃酒、玩色子,連南洙都很有些吃驚,說很久沒看到金總玩得這麼瘋了。

有個朋友笑問,嘿在中,你可是好久沒帶咱們這麼樂呵了,今天這是為了哪一出啊?在中斜叼著菸瞇著眼睛笑,說為哪一出?為我失戀,你信嗎?一屋子的人都笑了,有人吼了一嗓子說你失戀?你會失戀?失貞吧你?

所有的人都大笑,起哄!在中也大笑,大聲地說:「操!」

仁慶還在凰龍,在中以為那晚之後,仁慶不會再跟他了,但是仁慶仍然和在中在一起,從來不提那一晚,就像什麼事也沒發生過。在中也不去問,兩人現在在一起,不會提到別的話,就是見面,做愛。在中叫他來,仁慶就來,想不到這個人,幾天不見他,仁慶也不再來問他為什麼不找他。

 

在中出差去外地,晚晚都待在酒吧裡。在那裡他遇見了一個駐唱的歌手,那歌手俊俏、憂鬱,用空靈的聲音唱著一首憂傷的歌,在中聽著那首歌,然後把錢紮在酒瓶上,讓服務生遞到舞台,請那個歌手一直反覆唱那首歌,給幾次錢,就唱幾遍。

然後他請那歌手喝酒,那歌手謝絕,走了。在中第二天再去,仍然和前一晚一樣,等到歌手唱完請他喝酒。到第三天,那歌手終於坐在了在中的桌前。在中看他低頭抿著酒杯裡殷紅的酒,俊秀的眼睛,憂鬱、乾淨的眼神。

走出酒吧後歌手和他告別,在中把他拖過來,吻他。那歌手把他推開。在中再次拖過他,他再次推開。在中第三次把他固定在懷裡,壓在牆上吻他的時候,那歌手抱住了在中。

後來在床上,在中叫他再把那首歌唱一遍。那歌手說,這首歌叫《不值得》。

  <---歌詞從第八句開始

你在敷衍我

一次一次忽略我的感受

我真的感到力不從心

無力繼續

這感情不值得我猶豫

不值得我考慮

不值得我愛過你

這種回憶不值得我提起

不值得想起

不值得哭泣

這段感情早就應該放棄

早就不該讓我浪費時間找奇蹟

這樣的你不值得我恨你

不值得我為你而壞了心情

不為你而放棄愛情

不為你而毀了心

 

在中在外地留了一個星期。回首爾以後,他打電話給那個歌手,在網上和他視頻。然後那歌手從外地來了首爾。在在中懷裡,那歌手問他,你想我嗎?在中說,想。那歌手又問,你愛我嗎?在中說,愛。

在中有一天一個人喝酒,打電話叫那歌手過來,歌手打車趕來,在中看到他,卻又叫他回去。那歌手不高興地問他什麼意思,在中說,剛才想你來陪我,現在忽然不想了。

幾天後在中和那歌手分手,那歌手問他,你知道我們為什麼這麼快到頭嗎?

在中問,為什麼?

歌手說,如果我一直拒絕你,你就會一直放不下我。但你得到了,就很快厭倦。你只不過是執著於得不到的東西。

那歌手走了以後,在中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

 

 

 

在中的演出公司要成立了,這是一個不依託修哲的關係,由他自己打拼的公司,在中非常重視。

修哲對娛樂經紀不感興趣,完全沒有插手這一塊。這讓在中的手腳更寬。修哲最近和在中見面很少,在中不知道他在忙什麼,也不關心。他覺得修哲對他的熱度在減退,這讓他感到輕鬆。

這天,修哲忽然出現在他辦公室,要他晚上到漢陽。

在中說:「今天不行。」

「不行?」

「明後天隨你。」

修哲挑眉毛:「今天什麼日子?」

在中沒回答。修哲看了看日曆,笑了一下,坐在了沙發上。

「我還當是每個月大姨媽。不就是你老爹死的日子嗎?你下午去一趟墓地,晚上我等你。」

「就今天不行。」

修哲拿旁邊的水果來吃。

「我就想今天。明天我就不想了。」

「明天你想不想,隨你。」

在中現在不想看見修哲。修哲也沒動怒,他說:「不說你老爹,我還想不起來,你老爹是怎麼死的?我想想‥‥」

修哲裝模作樣地想了想。

「哦,我想起來了,你老爹不就是販毒暴露了自己尋死的嗎。這麼轟動的事兒,怎麼也沒上個報紙?」

在中把手裡的筆扔出去。

「你閉嘴!」

修哲笑,笑得不屑,陰沉。

「上次剛說過,這麼快就忘了。要是沒有我,你老爹能那麼風光大葬,死得那麼光彩、體面?你金在中,早就被當成毒販的兒子監視起來了,沒被條子審廢了,也被唾沫星子淹死了。哎,你還別跟我說你老爹是被陷害的,十個毒販九個是被陷害的,剩下一個也是冤枉的,被抓的都這麼說。」

修哲看看在中,不疾不徐:

「別怪我跟你翻舊賬啊,我就特討厭聽不行這個詞兒。晚上十點。老地方。」

修哲走了。

那天晚上,在中沒去漢陽。他一個人喝酒,在一個沒人認識他的地方。

 

在中從剛學會喝酒的時候就愛喝白酒,不愛喝紅酒。他覺得男人應該喝白的,表現男人的氣概。雖然他不是一個東北大漢,但是他可以練出那樣的酒量。所以在中很少喝醉。

他邊喝酒,邊想起他爸。

21歲那年,在中繼承了他爸的公司。那年,他認識的修哲,也是那年,他父親被發現誤服過量藥物,死在辦公室裡。

在中對他爸其實沒有太多記憶。父母離婚後,他跟著母親生活,大部分記憶都是他媽的,對他爸,他在很長一段少年時期,很少能清楚回憶出他的樣子。直到高中畢業,他媽嫁到國外,在中才到了他爸的家庭,到他爸出事,總共生活了不過兩三年。

他爸是首爾有名的企業家,他媽也不差。所以在中從來沒降低過生活品質。現在回想起來,在中對他爸的回憶是模糊的。他甚至已經記不清他的長相,他的聲音。他能記得的都是一些零星的瑣事,小時候有一次去公園,他爸給他做了一隻草螞蚱,在中丟開一堆高級玩具抱著它不放。高中的時候,在中在學校打球跌傷了腿,他媽叫人每天背他進教室,有一天是他爸來接他,沒讓司機背,自己把他從座位上背進了汽車。後來大學了,住在一起,他爸發現了在中藏在床下的祼體男人的雜誌,和在中談話,談到最後一言不發‥‥

他爸死的時候,在中並沒有感覺到很悲傷。幾年以後的現在,在中反而奇怪,現在想起來的都是他爸的好處,可是當時,過去,他想起的和父親有關的記憶都是不好的。在他很小的時候,他爸很少回家。在他和他媽生活的時候,他爸和別人組建了家庭。在離婚時他媽來問自己是不是願意跟她一起過,他爸只是看著他,什麼也沒有說。

他父親死後,檔中發現一個文檔,記錄著他被迫和被騙販毒的過程。在中那時候剛剛和修哲一起,他讓修哲擺平了這件事。他爸最終以過勞死在工作崗位上,得到員工和社會各界的尊敬。

在中覺得自己的想法很簡單。他剛剛接手這個公司,他要這個公司,他不能讓父親的事影響自己的未來。

在中有時候想,修哲常常提到這件事,大概是因為這是一個把柄,因為可以刺傷他。但是在中常常想不起來,他是否真的曾因此悲傷。

他想,從這個角度說,他天生是一個冷酷的人。或許他也悲傷過,或許他想到的只是自己。就像他有過很多的人,很多的伴,但是在這樣的夜晚,他一個人喝酒,卻想不到可以向誰說說這些以前的事。

他始終覺得,他只有自己。

 

在中醉眼朦朧回到公寓時,看到門口有人站著。在中看不清他的臉,像是修哲,又像仁慶,又誰都不像。他把那人帶進屋,卻看到鄭允浩的五官,在中好像說了很多話,又好像發了火,最後他酒氣上沖,就一把把鄭允浩按到了床上。

他做得很凶,很激烈。聽見鄭允浩痛苦又愉悅地呻吟。在中挺動著腰身,壓在他的身上,釋放的時候,在中緊緊抱住他,他說,愛不愛我?

早上在中醒來,看見旁邊的人,怔了一會兒。

修哲坐在床上,邊抽菸,邊看著他。

「‥‥是你?」

在中說。修哲把煙灰撣在床下的地板上。

「酒醒了?」

在中看了他一會兒,坐了起來。他撐住很疼的頭,回想昨晚說了什麼,想不起來。他打量修哲,修哲光著身體,只是坐著抽煙,沒有什麼不快。

在中爬起來,穿上內褲,把地上修哲的內褲扔給他,套上褲子,繫著皮帶。

修哲的視線跟著他。在中回頭看看他。

「快穿。我要開會。」

修哲仍然抽著煙,悠閒地。

「昨晚怎麼不來?」

在中哼笑。

「你來了不是一樣?」

在中穿好衣服,洗漱完,對著鏡子飛快地打領帶,鏡子裡瞥見修哲仍然坐著。修哲抽完一支菸,拿出一個大紅喜帖,擱在床上。

「15號。跟機,別遲到啊。」

在中瞥了一眼。

「誰結婚?」

「我。」

修哲說。

在中愣住。他回頭‥‥

 

 

 

修哲的婚禮辦得無比盛大、隆重。新娘是同樣來頭和背景顯赫的人物。為了避免影響,婚禮在香港辦,包了專機接來賓客,光新娘的一個頭紗就價值幾萬。

婚禮是典型的修哲的風格,極端奢侈,豪華。在中之前不知道修哲要結婚,婚禮當天也用不著他幫忙,他在遊輪上擒著酒杯,看修哲和新娘宣誓,深情款款地親吻。修哲英俊,迷人,風度優雅,不時溫柔地與懷中的新娘耳語,露出成熟、體貼的笑容。人們豔羨地讚美郎才女貌,讚美婚禮處處顯耀的富貴奢靡,讚美這一對天作之合。

在中感嘆修哲的演技,感嘆他將一場高級交易演繹得如此感情充沛,有滋有味。

婚禮後修哲和老婆到國外蜜月旅行,在中回到首爾,立刻著手對其他幾家演出公司的併購,並以最快的速度把資金遷到位。

他有預感,他脫離修哲的日子不會太遠了。

 

 

南洙有事打電話給在中時,告訴他仁慶要辭職。

在中和仁慶已經很少來往,仁慶對修哲的作用也到頭了,要走也不奇怪。在中想了想,打電話給仁慶,請他吃飯。

仁慶來的時候,還是和第一次見他時候一樣的安靜,乖巧。在中在仁慶的眼裡眉間,都沒看到他有埋怨自己的意思。兩人很平和地吃了一頓飯,在中送給他一套首飾,是仁慶曾經提過想要,在中卻沒搭理他的東西。

仁慶並沒有客氣,收下了。在中問他以後有什麼打算,仁慶說,想找個對自己好的人。在中沒接話,仁慶抬頭看了他一眼。

「在中哥,我要走了。走之前,有件事我想提醒你。」

在中說,什麼事?

仁慶說,以前我不告訴你,因為你不會信我。現在我要走了,沒有必要騙你。鄭經理‥‥鄭允浩,他不是簡單的人。他和修總有過交易,是關於你的。

在中聽著,沒有表情。

「是什麼交易,我不知道,但是絕對是事實。我知道你會覺得我是在嫉妒,胡說八道。反正我要走了,說出來,你願意信就信,不願意信,就當我是在造謠吧。」

仁慶走的時候,看著在中。

在中哥,我知道你心裡有鄭允浩。可是,他瞞了你很多事。

 

仁慶走了。

他那些話,在中聽過也就聽過了,就像聽一個跟自己毫無關係的人的事。他和鄭允浩那點事早就過去了,仁慶就是說出再多來,在中也不感興趣。那是一個已經和他無關的人,從那個工地的小屋裡他推開自己的那一刻起,他和鄭允浩已經不會再有交集了。

他後來再也沒去過那個工地。後來聽人說,鄭允浩早就不在那裡,不知去向。

他從首爾消失了。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

 

 

 

 

在中的演出公司成立了,在他忙於新公司運營的時候,豹頭找到了他,提出投資,在中非常意外。他和豹頭談笑應酬,心底卻盤算豹頭的用意。

他知道,豹頭會看上這麼一個還沒成形,連真正的經紀包裝都還談不上、只是初步接演出和票務的新公司,絕不是他表面上說的「有興趣」那麼簡單。豹頭當初進凰龍,修哲給在中的那個原因,在中也知道那只是幌子。

按照豹頭的頭腦、在首爾的勢力,恐怕不只是看上凰龍那些地下生意。在中一直懷疑豹頭和修哲私底下有別的交易,但這不是他需要過問的,他也不想知道。

現在豹頭找上他,在中不得不想他是不是另有目的。但在中明裡暗裡地等著豹頭開口,豹頭卻始終不談別的,似乎只是單純地想要投資,洗點白錢。

在中思考了幾天,答應了豹頭。豹頭一旦看上了,他知道自己沒有拒絕的餘地。

豹頭的投資不小,加上牽線國內其他大的演藝經紀,短短一年,將在中的演出公司擴展得很有規模。星海也仍然在運作,年中,修哲曾經有意成立一家廣告公司,併入星海旗下,在中思索再三後,向他提出反對的意見,理由是用詳細的資料和方案來證明這家公司單獨運營、由星海前期鋪路,可以比併入星海有更快、更多的收益。

修哲看了在中非常仔細、周到的方案,沒說話,微微一笑。在中等他的下文。

修哲只給了他一個簡單的字:「行。」

在中有時候想,他是不是有些操之過急,表現得過於明顯了。

然而他想,修哲也很清楚,總有一天他對修哲會毫無價值,兩人各走各的路。

到那個時候,修哲會把他當成石頭一腳踢開。這一點在中從不懷疑。他不先有動作,修哲也遲早會有動作。他只是無法預期到時候修哲到底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

 

 

修哲結婚後和結婚前沒什麼區別,在中以為修哲結了婚多少會收斂一點,沒想到比過去更變本加厲。在中納悶,修哲玩得那麼大,他老婆竟然能忍得下去,修哲卻笑:「鬧?鬧大了對她有什麼好處?得了,她的事也不少。老頭子面前,好著呢。」

在中理解不了這些太子的婚姻。

修哲有一次和在中在凰龍看跳舞,舞台上是南洙剛請來的一個鋼管舞男,據說是獲過全國比賽大獎的。那舞男身材很好,只穿著一件三角底褲,在黑暗的燈光下跳得十分火熱。

修哲也看得津津有味,笑著轉頭問了在中一句:「噯,你看比那個鄭允浩怎樣?」

在中很久沒想起這個人,忽然想起,腦海中模模糊糊有他以前跳鋼管舞的樣子。在中只看允浩跳過一次鋼管,記得他騰挪跳躍的樣子,還有抬起下巴,飛出的一個眼神。在中想著那個眼神,感嘆了一句:「尤物」。修哲一愣,興趣就不在在中身上,眼光直粘在那舞男三角褲中飽滿的一團上。

在工地最後一次見允浩後,在中再也沒有見過他。開始的時候他常常想起他,時間長了,便也淡了,只是偶爾路過一些和允浩一起去過的地方,才會想起這個人。想到他的時候,在中會想他是不是在別的城市跳舞,還當著舞男,或者找了別的工作,不知道現在混得怎麼樣。不過也只是想到而已,很快就轉移到別的念頭和事情上。

這大半年裡,在中和一個男孩兒挺熱烈地好過。那男孩兒是一個名牌大學的大學生,在中雖然也就是玩玩,可男孩兒非常純情、執著地追求他,到後來在中發現自己特別看不得男孩兒不知所措地面對他的樣子,那無助的樣子讓在中有一種熟悉,心疼。這男孩兒為了留在首爾和他在一起,和家裡出櫃,也不在乎學校裡的影響,愣是把父母安排好的高薪工作都不要了。他對在中說他想要他的真心,但他不會約束他,他只要留在能看見他的地方,和心愛的人一起呼吸同樣的空氣就滿足了。他願意為愛情犧牲,奉獻。

這些話聽在在中耳朵裡很幼稚,可是,在中喜歡這種坦白,投入和不計後果。

他想,都是要真心,怎麼有人就這麼願意豁出去呢?

雖然在中很快就對這男孩兒失去了興趣,男孩兒也哭過鬧過,但是沒多久在中就聽說他找了新的男朋友。在中想,所謂的真心,其實都是計畫趕不上變化。玩也好,談戀愛也好,都得跟這樣的。否則,累。

 

 

在中回到辦公室,副手告訴他,一批廠商委託的廣告酒在進D城夜場的時候被扣了,可能是分銷處不懂規矩,沒按規矩辦事,被當地的黑組織擋貨了。

「查過沒有,是什麼組織?」

「叫新東。」

新東是一個黑勢力,活動範圍在江漢地區,曾經發展很大,後來出過一樁案子,牽扯到一個名人,被有關地方壓下去,但沒有完全彈壓,據說是背後有背景。豹頭和在中聊天時曾經提起,豹頭說,如果說在首爾這個地方還有什麼待的不舒心的,就是這個新東。新東如果看上首爾,就是一個兩拼的局面,但新東和豹頭不同,豹頭是一條道走黑走出來的,新東卻有官道上的背景。

在中不想惹這個麻煩,他佈置分銷處,備了錢去跟對方打點,該補什麼該給什麼,叫底下人儘管給。他知道跟這些道上的人打交道,錢永遠是最有用的。可是分銷處的人去了回來,說對方不肯放貨,還說他們不懂規矩,要公司老總親自去提貨。

在中給豹頭打了個電話,果然豹頭不願意趟渾水,只叫在中親自去一趟,給足誠意。豹頭問是D城哪個夜場。在中說了夜場的名字,豹頭沉吟了一下,說:「你怎麼會惹到他?」

在中說,誰?

豹頭也沒多說,晚上派了個手下到凰龍,給在中講講拜碼頭的規矩,該行的禮數。這手下告訴在中,新東在D城有兩個勢力範圍,這個夜場所屬東城,東城是一個綽號 叫“疤龍”的人的地盤。這疤龍是新晉的頭目,之前名不見經傳,大半年前單打獨鬥挑了東城的老大,一戰成名,做了東城的頭領。聽說此人不怎麼出頭露面,但做事極有膽色。他就給在中講了一件事:D城修公路的時候在大橋下面的江灘上挖了個大坑,淤積了好幾萬方河沙,靠這河沙一年有近千萬的淨收入,新東幾次想搶食,把這個金礦從另一個勢力手裡搶過來,都沒能得手。這個疤龍剛接手東城沒幾天,就把這塊鐵盤子啃了下來,投錢買了一批大型裝載機和篩沙機,把沙場收入翻了三四倍,又把原來對頭勢力的兄弟一個不少都留下繼續在沙場分錢,人人服氣,在道上很快傳開了名頭。

在中聽著,對這種所謂的黑幫老大充滿了厭惡。亡命之徒,除了會打打殺殺,還懂什麼?表面上人五人六,就是一幫附骨之蛆。

但眼下,他必須面對這麼一個角色,必須討好對方。在中打聽對方有什麼喜好,這手下想了想:「道上傳得多,見過的不多。聽說年紀不大,臉上有道疤。咳,出來混不外乎財和色,金總你就只管出血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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