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允浩番外:

你是否怪我年少不懂愛,看你堅強就肆意傷害。

 

在母親還沒有改嫁之前,鄭允浩一直覺得快樂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得到最心愛的玩具,和朋友一起玩贏了很多玻璃彈珠,甚至早上可以多賴一會兒床,都讓他覺得非常快樂。

因此笑對他來說也很容易,咧開嘴,彎起眼睛,只要他覺得快樂,就會毫無保留地露出笑容。

可是後來,快樂對他來說,竟然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

本來溫柔賢慧的母親變成了愛錢如命的女人,她愛錢超過了愛他,她想穩固自己的地位,所以必須要讓鄭允浩做一個最好的兒子,將來才能繼承繼父的家業,她不再關心鄭允浩,只要求他做到最好。

她攀上了高枝一躍成了鳳凰,而這個男人也成為她唯一可以依伴的大樹,離開了他,她什麼也不是。

鄭允浩是她地位的保障。

 

人總是會變,鄭允浩也漸漸地從愛笑,變得冷漠。

他的日子過的枯燥乏味,他甚至悲觀地認為自己已經喪失覺得快樂的能力,可是。

可是金在中出現了。

那天在滿是霞光的走廊上,金在中一躍掛在了他的背上,刺痛了他的傷口,那種痛感遠不如他心臟的跳動來的猛烈。

原本以為金在中不再記得他,原來只是他誤會了他,原來真的有人還滿心記掛著他。

和金在中臉紅著面對面站了好久,一起往回走的時候,他自己都沒有察覺到,笑意一直一直忍不住浮現,從他的眼睛裡,從他的嘴角上。

「你傻笑什麼啊。」他自己沒有察覺,可金在中是看見了。

他不答話,恢復成面無表情的一張臉,可是沒過多久,又笑起來,雖然不明顯,可是任誰也看得出來他心情大好。

金在中以為他是在笑他彆扭心性,就微瞪他一眼,「傻子。」

想來二傻這個稱呼也由此而來了。

鄭允浩不覺得自己有多麼的氣質逼人,但至少也不是個俗人,金在中愛捉弄他,有一次就苦思冥想要給他取一個很村的外號,還特意去看鄉土劇,就往俗氣了取,越土越好。

「狗蛋?」

「二狗子?」

「汪汪汪?」

鄭允浩會理他才怪了。

最後金在中一錘定音,叫他鄭二傻,有些實在是太土了,怕他聽了得不高興,就折中找了個,雖然也不怎麼好聽就是了。

鄭允浩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好脾氣,竟然就任由金在中這麼叫,一叫就叫了好幾年。

他一直沒有細想,為什麼他對金在中就那麼有耐心,為什麼金在中總能讓他覺得快樂,為什麼金在中成天纏著他他就不覺得有多麼的煩。

 

他偷偷地愛著金在中,只是他那時年紀小,還不懂愛情。他沒有勇氣承認。

顯然金在中比他要懂事得早,而同樣的,金在中很有勇氣,他想要什麼就不會隱瞞,他心裡藏不住事。

不管是以後的求婚,還是初次告白,都是金在中先開口。

他還記得那是剛上大學的時候,大學的女孩子們膽子也大了些,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這樣的冷漠也成了酷的一種表現,女孩子們都喜歡他冷冰冰的樣子,都來追求他,趕都趕不走。

那時他其實有所感知,金在中突然開始彆彆扭扭的,看到別的女孩子跟他說話都不高興,有一次一個膽大的女孩子拉住他跟他表白,突然親了他,被金在中看到了,金在中眼睛裡簡直要冒出火來,瞪著眼睛看了好久轉身就跑了。

他若有所思,卻沒有追上去。

其實那會兒他們之間有點嫌隙,金在中素來朋友很多,最好的朋友也還是他,上了大學朋友就更多了,和一個叫閔律的很投緣,兩個人經常玩在一起,感情好的都快要超過他了。

鄭允浩覺得心裡不太舒服,他以為只有他有這樣的感覺,原來金在中也見不得他跟別人好。

 

後來金在中氣很久,都不來找他,他也是個彆扭的人,兩個人就擰著,最後還是金在中沒有了耐性。

夏日炎熱,沒有幾個人在複習,金在中不來找他,他唯一打發時間的方法就是看看書,從複習室出來,在無人的樓梯口突然被金在中攔住。

金在中還是在生氣,頭頂都快冒出煙來了,盯住他嘴唇看了很久,久到鄭允浩以為他要把他的嘴給撕下來,不過金在中還是沒有那麼做。

衝出來的時候氣勢洶洶的,可是瞪完之後就垂下肩膀,一臉委屈,有氣無力的。「不公平…明明是我守了那麼久的…」

鄭允浩還來不及細想他說的到底是什麼意思,就被金在中一聲大吼給嚇住了。

「我喜歡你!」金在中滿臉通紅,因為要掩飾害羞所以更大聲,「你是我的!我的!我的!」

鄭允浩被他的大嗓門跟三個我的震得有點暈,以至於金在中撲過來抱住他的時候,猶豫的來還沒有抱住他,金在中就鬆開了手,看也不看他,嗷嗷叫著跑了。

這也許是鄭允浩經歷過的最讓人無語的告白。

卻讓他最心動。

他也一樣的手足無措,一樣的心跳如擂。

以至於在原地愣了很久,等到回過神來想要故作鎮定地下樓梯的時候,一腳踏空,直接狼狽地滾下去。

他做過的狼狽事屈指可數,因為被告白所以高興得不得了,走路不看樓梯直接滾下去,還磕破了頭,這還是頭一次。

捂著被磕破的額頭,不擔心自己的傷勢,翻來覆去想著的還是金在中剛剛通紅的臉,覺得實在是可愛,同樣覺得自己這樣很傻,搖著頭嘆口氣,嘴角卻上揚起來。

 

不知道是怎麼到家的,一路就好像飄在雲端上一樣,所有的事情都不真實,他反覆想著要怎麼去回應金在中的告白,怎麼樣回應才會比較好。

嘴唇被人碰一下不算什麼,鄭允浩一直覺得和喜歡的人真心實意的接吻那才叫做初吻,接吻只是一種形式,倘若這種形式,能把不善言辭的他的心意傳達給金在中的話,那就好了。

他就像在雲端上,可是回到家,現實卻讓他從雲端上跌落了下來。

總是精緻打扮的母親披頭散髮地坐在地上哭著,看他回來就抱住他更大聲地哭起來,美麗的眼睛都是紅血絲,看起來甚至有點可怖。

「你一定要爭氣。」

「我就你這麼一個孩子。」

「不要讓我失望,允浩,不要讓我失望。」

是那花心的繼父又找了新歡,把人都帶到家裡面來了,那狐狸精囂張得很,而繼父也嬌慣著她,母親看不慣說了狐狸精幾句,繼父就跟她吵了起來,越吵越大,居然還動了手。

看著母親臉上的紅印,還有那一句一句如重錘一樣落在他心上的話,讓鄭允浩突然醒悟。

他不是為了他自己一個人而活,如果他選擇了他的愛情,他要放棄很多東西,他不能那麼自私。

他只能把他還來不及袒露的心思,藏起來埋起來,把真心的話都咽下去。

他從來都是不愛說話,那些話不說,真的沒什麼,反正他已經習慣性的不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不說真心話很簡單的。

只是這樣簡單,卻這樣痛。

 

他磕破了的額頭上了藥,用紗布和膠帶蓋好,金在中小心翼翼地來詢問他的傷勢,想用手來碰被他避開了,金在中碰了個空,卻還是堆起笑容來,「怎麼啦?」

他並不傻,他看得到金在中眼神裡的受傷。

他也很想去親吻那微微抿起來的,倔強的嘴唇。

可是他卻只是看著金在中的眼睛,把真心的話都吞進去,化作利刃割著他的心臟,「對不起。」

已經做好了失去金在中的準備,可是不曾想,金在中會有那麼固執,被拒絕了也還是要跟他做朋友,也還是整天圍著他打轉,就算他冷淡,也不怕,越挫越勇,逮著機會就跟他表白,表白的花樣也是一次比一次新鮮。

每每被拒絕,傷心的樣子也不會讓他看見,鄭允知道,那個叫閔律的男人都會安慰他,閔律也喜歡金在中,鄭允浩知道的,可是金在中眼裡只有他。

閔律就如同金在中等著他一樣的等著金在中。

世上的愛情怎會如此折磨人。

 

畢業之後就要跟家裡安排的物件結婚,也告訴了金在中,希望他不要再固執。

他都不知道金在中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孤注一擲,把戒指放在他的襯衫口袋裡,還眼巴巴地跑到機場來接他,哭著要他娶他。

這簡直是博上了他僅剩的勇氣和自尊,可是卻被他丟在地上,狠狠地踐踏了。

他拒絕了金在中,在人來人往的機場,在圍觀的人群好奇或鄙夷的目光裡,丟下了金在中一個人,讓金在中哭得癱坐在地上。

鄭允浩不知道自己竟然能夠狠心到如此的境地,坐在車上開回家,繼父打來電話,無非是問幾句公司上的事情,他老了,也想休息了,鄭允浩畢業後就把公司交給了鄭允浩,現在是鄭允浩在打理公司事務,等他成了家,就把一切交給他。

可是越聽越心煩,頻頻走神,最後乾脆掛了電話,讓司機調頭。

這是他唯一一次失去理智,滾他媽的公司,滾他媽的未來,那些讓他心煩的東西都滾吧,就讓他瘋一次。

到了機場,金在中卻不見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走的,也許就在某一刻他們擦肩而過。

他發熱的頭腦慢慢冷靜下來。

也許是命。

 

金在中來過他的婚禮,就在他站在神父旁邊準備接過新娘的手,金在中推開了門,站在門邊,隔得遠遠的望著他,含著淚,眼神是千言萬語。

他遲疑了,未來的岳父提醒的咳嗽了一聲,他才從金在中的眼神裡如夢初醒,接過了新娘的手。

他不忍心再看金在中的眼神,他知道,正如金在中一個人默默地來他的婚禮,金在中也一個人默默地離開了他的婚禮。

在親吻新娘的時候,滿心想著的,只有金在中的臉。

他這漫長的,不能吐露的,他懦弱又疼痛的年少愛戀,終於被他親手殺死了。

就這樣了吧。

 

他很久沒有想起金在中的臉,就在他接手公司逐漸掌握大權的這幾年,他坐穩了家主的位子,妻子為他生下了孩子,繼父年輕時太放縱,得了病很快就去世了,母親不用再操心,抱著孫子,安享晚年,他擁有了一切。

可他總是想起他失去的那些。

午夜夢迴,他仍覺得自己左邊胸口裡空蕩蕩的。

本來已經移居國外,偶然翻起抽屜,那藏在抽屜最裡面的戒指,讓他再次想起了金在中,那溫暖的總是帶笑的臉,這幾年被迫忘掉的,如今又洶湧的想起來,他的心疼得再也坐不住。

 

著了魔一樣的回到了首爾,得知金在中現在已經和閔律在一起,並且已經商量著去國外結婚了,家裡父母也都同意了,閔律為了金在中甚至和家裡斷絕了關係,現在兩個人非常地幸福。

看著私家偵探拿來的資料, 他不禁苦笑。

閔律的等待總算有了回報,他沒做到的事情,他全部都做到了,像他這樣的膽小鬼,拿什麼去跟閔律爭,還有什麼臉面去爭?

還是不能不去見金在中一面,可是金在中一定不願意再見到他,於是讓偵探查出金在中會去的地方,開了車慢慢地跟著。

金在中去家邊的菜市場買菜,鄭允浩下了車一路跟,想來是什麼大日子要慶祝,買了很多東西,他一個男的逛菜市場竟然也不突兀,再加上為人和善,賣菜的大叔大嬸都給他便宜。

買了新鮮的鱖魚,大嬸特地挑了最好的給他,金在中笑著說謝謝,「我家親愛的喜歡吃,大嬸你給我這麼好的魚,他一定高興死了。」

金在中笑起來還是很漂亮,鄭允浩在不遠處看著,只想走進些,把那笑容看得更仔細,他一定都好了,他帶給他的那些傷口,一定不再疼了,他的臉上重新有了這麼漂亮的笑容。

真是太好了。

 

比金在中先一步出了菜市場,到車裡吸煙,沒有開窗,任憑煙霧繚繞,刺激了他的眼睛,讓他雙眼發疼。

卻不料金在中出現在他的車窗邊,他以為他被發現了,可是金在中只是彎下腰,好像是眼睛裡進了什麼東西,借著車窗的反光看。

幸好車窗的隱私功能很好,站在車外面的人根本看不清車裡面,讓他可以放心地近距離地看看金在中,伸出手,隔著玻璃窗平空描畫金在中的臉。

終於還是沒有忍住,把食指印在唇上,再隔空印在金在中的嘴唇上,這個遲到了的吻,帶著他滿腔的愛意和愧疚,明知道金在中不可能感應的到,卻還是這麼認真又顫抖。

他想他還是無法放下金在中,他必須努力一次,哪怕他這樣的努力很無恥,從前因為他的懦弱,他從來沒有努力過,只有金在中一直在努力拉近和他的距離,他卻把他推開了。

越來越遠。

不管能拉近多少距離,哪怕再近一點。

都很好。

 

他送他花,約他燭光晚餐,請他看電影,請他吃以前他最愛吃的那一家蛋糕,送他豪車豪宅,送他名錶,他愛看書就把銷量版的書都買來送他。

鄭允浩自己也沒有發現,因為長期在上流社會裡,他已經變得漸漸世俗,他以為他擁有一切,其實,僅僅是他僅擁有的那些。

金在中不想要,不需要那些東西。

金在中把他送的那些東西都扔到他面前,冷笑著,「鄭先生,我金在中雖然沒有幾個錢,但好歹也是要面子的人,我不會不要臉去做別人的小三兒,你覺得自己很了不起是不是?我告訴你,我就看不起你這樣的人,原諒?我把大好的青春時光都送了你,你不要,你把它丟在了地上,當初你握在手上的時候不珍惜,現在想著要撿回來了?對不起,當初你不要的時候我也同樣把它丟掉了。」

金在中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的,「我沒有怪過你,只是不愛你了。」

雖然金在中這樣說,但怎麼可能沒有怪過他,想起當年的事,就連鄭允浩自己都想狠狠搧自己的耳光,就算金在中拿著刀給他一刀他都不會躲,可是金在中卻說不怪他,看來真的是把過往都丟掉了,所以也不想去追究那時到底誰對誰錯。

他再也說不出一句挽留的話來,只能看著金在中的背影,從前都是金在中看著他的背影,他並不了解看著一個人離他遠去是什麼樣的感覺,現在他總算是知道了,這也許是報應。

 

心神恍惚地在家裡,連液化氣都忘記關就倒頭睡,液化氣洩露他差點死在家裡也沒人知道。

在睡夢中覺得難受,可是因為夢到了金在中對他說話,不再是冷冰冰的模樣,一直對他說著對不起,讓他不要相信之前他說的那些話,他是愛他的,一直愛他。

金在中在夢裡原諒了他。

這樣的好夢,他捨不得醒來。

可他終於還是醒來了,在醫院裡,空蕩蕩的病房,只有他帶來的傭人在照顧他,他頭疼得很,也心灰意冷得很,望著天花板眼神空洞。

病房的門卻被人一腳踹開了,金在中站在門邊,因為急著跑過來而氣喘吁吁,滿頭大汗,對他破口大駡,眼淚都流出來。

鄭允浩想,或許他做的夢並不是假的。

他從那個時候開始決定,要等金在中說出心裡話,等一生都等。

只是老天都不願意給他機會,他沒有一生那麼長的時間可以等了。

 

他永遠都記得他死的那天,是天氣晴好,他坐上了去山頂的觀光車,他是跟著金在中來的,而金在中是和閔律一起,也沒有關係,他只是想,創造多一點和金在中在一起時間,私人偵探告知他金在中出來旅遊,他就覺得心慌,也打電話叫金在中不要去,金在中當然是不聽的,他只好跟著來了。

天氣很熱,他穿的特別嚴實,只是為了不讓他們發現,坐在金在中後面那一排。

他的確偽裝的不錯,竟然也沒有被發現。只是埋著頭,偷聽著金在中和閔律在聊天,聊到好笑的事情就笑得東倒西歪,不敢光明正大地靠在閔律肩上,金在中就偷偷地握住閔律的手,在他的掌心寫寫劃劃。

這一切曾經都有可能是他的,只是他沒有珍惜,鄭允浩也沒有資格阻止他們倆親親密密,在蜿蜒的山路上,坐在車裡也覺得不好受,那種心慌的感覺越來越明顯。

 

車禍發生的時候只是一瞬間。

觀光車翻滾著,沒有繫安全帶的人都從座位上飛了出去,上車後粗心大意沒有繫安全帶的金在中也是,他也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力量和速度,迅速解開了自己的安全帶,在電光火石之間撲向了他,把他牢牢地護在了懷裡。

他一直很懦弱,他只想勇敢一次。

這是他第一次鼓起勇氣去擁抱自己心愛的人,卻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他自知性命難保,卻還記得叫金在中不要害怕。

欠金在中的太多了,應該沒有機會再還了吧,如果人死後真的能變成鬼魂該多好,那些來不及說的話來不及做的事,就化作魂靈,無聲地守護。

會原諒他嗎?

如果他死了,就再也聽不到金在中說我原諒你的話了。

說不定很快就把他忘記了,想想真是很不甘心。

 

但總有人要為這段故事畫下句點,就算故事總有遺憾,很早之前就該畫下了,可是他不甘心,又無端端地續了這麼長的劇情,他也許只是個配角,他已經佔用了太多的時間,沒有資格再繼續了,他到了該退場的時候。

過往的一切在眼前迅速掠過,他閉上了眼睛。

 

 

 

 

 

 

Part37. 我從未想過有一天鬆開我的手,即使眼前是死亡。

 

金在中醒來的時候是躺在冰冷的地板上,手腳都被捆綁起來,就算他想跑也只能像毛毛蟲一樣的蠕動。

他還是第一次遭遇被綁架這種事情,想想他也沒有得罪什麼人,他也沒有借過高利貸,被仇家追殺這種可能性不會有,而且他一個男的,姿色也只能算還可以,總不會有什麼瘋狂愛慕者吧。

應該是有關於他手腕上的圖騰。

本來是被隱藏的圖騰,被人再次施法讓它顯現,那幫來抓他的人就好像確認了他就是該被抓的那個,把他給帶回來了。

這又是什麼地方?金在中雖然醒了,但也不敢立刻讓人察覺到他醒了,只是偷偷地抬眼打量他所處的環境。

觸目是古木的地板,看上去有一定年份了,再往上看牆上,掛著一些奇形怪狀的東西,那些東西他在沈昌珉的家裡看到過,是一些法器。還能聞到隱隱的檀香,再往遠了看,看到好幾個人的腳。

一些人站著,有一個人坐著,這個坐著的人很奇怪,還穿著很古樸的緞鞋,金在中因為躺著,所以必須斜著眼睛慢慢往上看才能看到此人的臉。

他以為自己這偷偷打量的行為做得不容易讓人發現,可是等他看清楚那人的臉,那人正同樣看著他,似乎早就發現他醒了,看他能耍些什麼把戲。

金在中一驚,鴕鳥似的趕緊把眼睛緊緊閉起來。

 

看來那人是真正要抓他的人了,好像是一群人的老大,威風堂堂地坐在桃木椅上面,看上去有點年紀了,留著仙風道骨的鬍子,身上穿的也是很正統的,有點像道服的衣服。

難道是沈昌珉的仇家?那怎麼的也不該找上他啊。

聽著那老頭站起來向他走過來的動靜,金在中腦袋裡轉過無數想法,無奈手腳被捆,只能像待宰的牛羊一樣直挺挺躺著。

那老頭力氣也大的很,金在中還沒反應過來就被他提著肩膀抓著站起來了,就像拎著一個貨物一樣,把他豎起來而已。這下金在中再也不能裝暈了,只得把眼睛睜開。

老頭伸手捏住了他的下巴。

金在中有點恐慌,莫不是遇到了傳說中喜好男色的色老頭?

「倒是繼承了璿璣的幾分姿色。」老頭捏著他的下巴左右動了幾下,打量著他。

誰是璿璣?金在中被弄暈了,他的父母可沒有一個是叫這個奇怪的名字的。

「我不是什麼色老頭,你放心。」老頭鬆了手,「論輩份,你得叫我一聲舅姥爺。」

莫非他能看穿人心?金在中都不敢多想了,不過他憑什麼要叫這老頭舅姥爺?他可從來不記得他親戚裡有這麼一號人物,簡直莫名其妙。

 

老頭讓人鬆了他手上的繩子,金在中剛想反擊就被抓住了手掐得他嗷嗷叫。「別動什麼歪腦筋,你現在還不是我的對手。」老頭警告了他,然後看他的手腕。

怎麼人人都要看著他的手腕若有所思?金在中反抗不得只得作罷。

「看這圖騰,差不了。但你到底是不是金家後人,唯有一個辦法能夠試你。」老頭笑得有點陰森,「你可嘗過被烈火吞噬的滋味?」

金在中越聽越迷糊,什麼後人?什麼烈火?這老頭難道是食人族?要拿他來燒烤?

他還不覺得怕,等被拎住衣領反抗不得,直直地被拖到一個像祭祀的柴堆面前,金在中才真正感覺到性命難保的危險,這老頭不是開玩笑,他是說真的,他要把他燒死。

「你放開我!」金在中奮力反抗著。「你他媽的是誰啊!殺人可是犯法的!」

老頭不想聽他大喊大叫,只拿手在他脖子處輕輕一點,金在中就跟啞巴一樣無法發出任何聲音,只能瞪著眼睛,任憑老頭吩咐屬下把他帶到柴堆上的架子上綁起來,自從知道這世界上是真的有比普通人更有力量的存在,金在中就覺得自己太過弱小,遇到這種事情,他壓根沒有反抗的能力。

大鬼不在他身邊,也聯繫不了金俊秀。

就連在危急時刻會趕來救他的沈昌珉都沒有出現。

「你是否想過變得強大?」老頭手裡拿著火把,燃燒著的火焰刺痛了金在中的眼睛,只能聽見老頭用不容拒絕宣判命運的語氣說:「我可以幫你。」

然後火把被擲入柴堆中,火焰一下子竄高,轉瞬已經把金在中給吞沒了,火舌舔上了他的皮膚,他聞到了被燒焦的氣味,從沒有這樣猛烈的痛感,席捲他全身。

他張大了嘴,喉嚨裡卻發不出一聲痛苦的嘶喊。

火焰甚至從大張的嘴裡竄進去,把他的五臟六腑都焚燒得一乾二淨。

他卻閉不上眼睛,眼睛裡都有烈火的色彩,看見那老頭站在火堆前雙手合十念念有詞,那火焰就更加炙熱,他都深刻感覺到了骨頭都被燒的通透。

他卻死不了。

他的思維卻異常清醒,清醒地感受烈火把他吞噬的感覺,這痛苦不知何時才能結束,他無法逃脫,只能承受,皮膚已經燒的不復存在。

只有骷髏架子,可綁著他的繩索還是牢牢的,沒有被燒到變成灰燼,牢牢地禁錮著他。

他森森白骨的殘軀在烈火中掙扎扭曲。

不知過了多久,可能是死神垂憐,不忍他再這樣受折磨,帶走了他僅剩的意識,讓他不必再受烈火吞噬之苦,他徹底地陷入一片黑暗裡。

 

他不是第一次這麼接近死亡,他上一次幾乎以為自己快死了,結果他活了下來,只是生者遠比死者痛,他失去了一部分記憶。這一次他又再次感覺死亡離他這麼近,卻把他的記憶全都帶了回來。

他恍惚又記起很多事情,最後是回到他去參加鄭允浩葬禮的那一刻。

他根本就不敢走近去看,只是遠遠地看著那張黑白照片,總是面無表情的鄭允浩,竟然會有這麼一張帶著微微笑意的照片,卻讓金在中看得眼淚都流出來。

閔律昏迷不醒,他守了很久,又收到鄭允浩去世的消息,他跌跌撞撞地,竟然還能強撐著去了葬禮,他本來不敢去,只是不相信,不相信鄭允浩就那麼死了。

他要去親眼看一看,否則他不會相信。

可真的親眼看到,他就像整個世界都塌了。

那個他投入了所有年少時光去愛的男人,靜靜地躺在那裡,他死了,就帶走了金在中所有的愛和回憶。

是鄭允浩奮不顧身救了他,他醒來之後,醫生告訴他,鄭允浩護住了他,抱得那樣緊,哪怕自己已經血肉模糊也把他護得牢牢的,來救助的人想把他們倆分開,花了好大的力氣才扳開鄭允浩的手。

金在中醒來之後虛弱地爬不起來,掙扎著想去看他,只是鄭允浩傷情嚴重,已經被家人轉到更好的醫院去了。

他真的很怕鄭允浩就這麼死了,竟然都不敢去探望他,以為等著,就可以等到鄭允浩痊癒的消息,可是卻等到了他的死訊。

因為他的不敢,所以連鄭允浩最後一面都沒有見到。

 

金在中是哭著醒來的,他以為自己死了,這次也沒辦法見鄭允浩最後一面,可是沒想到還能醒來,以為自己早就已經被燒成了骷髏架子,可是來回摸了一下自己的身體,竟然還是完好無缺。

他在烈火中重生了。

這世界上竟然還有這樣的事,他一直覺得他身邊沒什麼正常人,卻不知道自己也是個異種,燒也燒不死,本來以為最後只會剩下灰燼,可他竟然還好好的。

騰地坐起來,感覺到身體裡有一種特別的感覺,很難形容,如果非要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像一股氣在體內亂竄,不過不難受,反而很舒服。

抬起手腕看那圖騰,已經變成了黑色,不再是劃傷一樣的紅,而是深深地印在他的皮膚裡,融在他的骨血裡一樣鮮明。

只覺得全身充滿了力量,他很想站起來大吼幾聲。

不過有人在床邊一直看著他,金在中忍住了沒有大吼,只是覺得憤怒,這死老頭,不由分說就把他丟到火裡燒,好像認定了他就是他要找的人,萬一不是怎麼辦?他豈不是要成為火中冤魂?

懶得跟這老頭廢話,環顧一下房裡也沒其他人,逃跑應該很容易,這老頭看上去瘦瘦弱弱的,硬拼應該也是他佔上風。

 

打定了主意,金在中掀開身上的被子就往外衝,轉眼就到門邊了,心裡正得意,只覺得後腦勺一涼,下意識地一個轉身,手飛快地抓住了一樣器物。

是一把桃木劍。

靠,這老頭果然狠心。金在中在心裡大罵也不解氣,正要罵出聲來,突然自己就愣住了。

他哪來的這樣敏捷的身手?居然能夠抓住一把在背後飛向自己後腦勺的桃木劍?

正在他愣神的空檔,那老頭手捏起一個咒來,嘴裡念念有詞,平空召出了一個黑衣厲鬼衝著金在中就直撲過去,那黑衣厲鬼來勢洶洶,嘴裡發出淒厲的尖叫,鬼爪眼看就要抓到金在中的脖頸。

這下完了,他逃不掉了。

金在中索性閉上眼睛,聽天由命,但願他沒被燒死,也不要被這鬼撓死。

就在千鈞一髮之際,突然感覺身體迸發一股力量,只聽到厲鬼更加淒厲的呼喊,等金在中睜開眼,那鬼已經被彈開了,再沒有剛才的兇猛,虛弱地倒在一邊,被老頭收了回去。

雖然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但是好像覺得很厲害的樣子…金在中被自己弄得目瞪口呆。

「你還不明白嗎?」

「什麼?」金在中確實是不明白。

自稱是金在中舅姥爺的老頭走到他面前,緩緩摸著自己的白鬍子,「你是金俊秀同父異母的哥哥。」

 

 

 

 

 

 

Part38.他讓你紅了眼眶,你卻總是笑著原諒。

 

金在中活了二十幾年,突然有人嚴肅地跟他說,他叫了二十幾年的爸媽其實不是親生爸媽,他還有一個弟弟,是他最好的朋友。他是怎麼也不信的,只覺得這老頭為什麼要放棄治療,滿嘴胡話。

可他能從烈火中重生的確是事實,老頭說這是金家歷代後人要喚醒體內天生捉鬼捉妖師的靈力必須要遭遇的劫,能渡過就重生,有了這強大的靈力再學習法術就事半功倍。

金在中的陰陽眼也不是白白就有的,之前因為遭遇過車禍,離死亡很近,就喚醒了他一點靈知,他手上的圖騰,也是因為經歷過許多靈異方面的事情,幫助他人已有功德,才會顯現。

如果金在中潛心修煉,一定會比金俊秀要強得多。

當年金譯不顧家族反對,執意要娶一個平凡人為妻,辜負了金在中的親生母親的心意,生下來的孩子自然是血統不純正的,金俊秀的天資原本就不高,為了救一個瀕死的朋友居然還散了自己許多靈力,不僅天資不高還那麼意氣用事,根本成不了大氣,也不配接手家主的位置,家族裡的長輩們也是不服氣的。

這些事情金在中都沒有聽金俊秀提起過,只知道他平時笑嘻嘻的,卻不知道他背負這麼大的壓力,他救了朴有天,卻要被家族長輩怪罪。

 

老頭又說起了金在中的親生母親,璿璣。

璿璣也是名門望族的繼承人,她的家族與金家是世代聯姻的,只有父母雙方都有很強的靈力,才能生出優秀的繼承人,璿璣也是很愛慕金譯的。

她長得美,性格有些嬌縱,但也挺討人喜歡,可偏偏金譯不喜歡她,喜歡上了一個平凡女人,姿色也平凡,一點都比不過她,還說要娶她。

璿璣年少不懂事,以為生下了孩子就能穩坐金家主母的位子,終於找到了機會,迷了金譯和她同床共枕,還真的就懷孕了。

可金譯竟然有那樣的決心,就算和家族決裂也要帶著那個女人遠走高飛。

璿璣在那一刻便悟了,她以為她懂得愛,卻只是想用計去搶去奪,原也是她年少不懂事,才做下這錯事,可孩子是無辜的,她不會放棄肚中的孩子。

她也不要金譯負責,家裡父母硬逼她要借著孩子的理由嫁給金譯她也不肯,一個不愛她的人要來也沒用,她不願嫁。父母拿她沒辦法,就讓她打掉孩子,她也是不肯,家裡父母大發雷霆她就以死相逼。

這才有了金在中。

可是家裡容不下他,璿璣也不想他捲入家族的紛亂,就把他託付給了好人家,那對夫妻很善良只是生不了孩子,璿璣把他託付給他們,很放心。

璿璣經常去看他,可是好景不長,她生了大病,很快就去世了,死時不過二十幾歲。

 

金在中聽了這些陳年舊事,一時有點沉默,他小時候的確有一個很漂亮的阿姨常來看他,經常給他帶很多好吃好玩的東西,每每她來他都覺得很高興,後來不知道怎麼的,她不來了,金在中還常常巴著奶奶問,為什麼阿姨不來看他了,家裡人都只說她忙,沒時間來看他,問得多了,阿姨也沒有再來,金在中就漸漸把她遺忘了。

現在想起來,那個阿姨真的跟他眉眼很相似,看著他也很溫柔,總是俯身親他的額頭。

他現在才知道她竟然是他的親生母親。

璿璣是個薄命女子,也沒怎麼感受過被人愛的感覺,她唯一的孩子也只能叫她一聲阿姨,還等不到孩子長大,她年紀輕輕就去世了。

 

「現在你知道了,你才是血統純正的繼承人,家主的位置應該是你的。」老頭很是認真。

「可你也說了,我親生母親不想讓我捲入家族紛亂。」

「她不想,難道你也不想?本來是屬於你的位置,讓金俊秀那個小雜種霸佔了,金家家業這麼大,你要是當了主人,你想要什麼有什麼。」

金在中大概能猜到這老頭的心思,他不想讓金俊秀當繼承人,所以把他找來,扶持他當繼承人,然後他就可以把他當成傀儡使喚,獨霸金家。

「我不想,再見。」金在中扭頭走得那叫一個毅然決然,不為金錢名利誘惑,坦蕩蕩做自己,真叫一個好壯士,他都要被自己感動哭了。

可他還沒走幾步就被逮了回去,無奈他空有一身靈力卻不懂法術,被人丟到牢裡關起來,衝著老頭翻白眼。

「別給他飲食,關他幾天就老實了。」老頭吩咐著,懶得理會金在中的白眼,離開了地牢。

都沒有留人看守,金在中雖然有天資卻實在沒什麼本事是沒錯,但也太輕視他了吧,金在中咬著乾草乾瞪眼,真不知道這現代化社會竟然還會有地牢這種事情存在,可他也完全無能為力,真是失敗。

 

看來是要餓了,這個老頭看起來神通廣大,金俊秀就算知道他綁架了他,想必也不能硬闖,更不用提失蹤了的鄭允浩了,想想真是悲哀,金在中摸著肚子嚶嚶想哭。

別說餓幾天,他就是餓一頓都受不了,到了半夜肚子就咕嚕嚕叫個沒停,這地牢也沒有燈,黑的嚇人,金在中隱約聽到什麼細碎的聲音,扭頭一看,只看到開的很高的一個小鐵窗的縫隙裡有一個白花花的東西使勁往裡面鑽。

可把金在中給嚇壞了,正要大叫,就見那東西瞪著一對綠幽幽的狐狸眼,說話細聲細氣的,「別叫,是我,我卡住了。」

………

金俊秀看來把朴有天養得挺不錯的,胖乎乎的,因為肚子上的肉卡在那裡了,好不容易擠進來,跌落在乾草堆上,打個滾站起來,抖抖身上的灰,嘟嘟囔囔的,「我鼻子靈,沒有妖氣,就把我當狗使喚,下次再也不做這樣的差事。」

金俊秀派朴有天來救他,朴有天畢竟是個半人半妖,偷偷溜進來也不會被人察覺,只當他是尋常狐狸,胖嘟嘟的還挺可愛。

「俊秀讓我教你一個咒,想必你已經渡過劫數了,學起來應該不難,你練好了就可以瞬移出去了,只要想著你家的樣子就行。」朴狐狸端坐在金在中面前,狐狸尾巴一擺一擺的。

 

照著朴狐狸教他的方法,靜心靜氣,想著家裡的樣子念咒語,可念了不下十遍都沒用。

朴狐狸垂著耳朵,前爪憂鬱地托著毛絨絨的臉,「你真的血統純正嗎?」

金在中剛想辯駁幾句,聽到有人開門走進來的聲音,急得把狐狸往懷裡一揣,胡亂念了幾句咒,閉了眼睛聽天由命。

再小心翼翼睜開眼的時候,是在自己家裡,金俊秀蹲在他面前擔心地看著他。

朴狐狸一躍跳進金俊秀懷裡,腦袋一蹭一蹭撒嬌,金俊秀卻不理他,看著金在中內疚萬分,叫了一聲,「哥……」

金俊秀一開始並不知道自己有個哥哥,後來遭到家族長輩質疑的時候,才從言語中隱約知道他是有這麼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的,比他優秀,也比他幸運,不用參與家族裡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只是作為一個普通孩子長大。

金俊秀很想去看看他,沒有任何目的,單純地只是想看看這個從未謀面的哥哥。

他和金在中很合得來,他也不想把一切都告訴金在中,只願他能繼續過平凡的日子,可是命運就是這樣,越不想發生的事情就越會發生,金在中雖然沒有經歷烈火鍛造,卻也和靈異之事扯上了關係,他手上的圖騰也慢慢顯現,如果他一輩子不接觸這些東西,他會平凡而幸福地活著,可是…

金俊秀儘管用法術遮掩了圖騰,可金在中還是被發現了。

金俊秀只覺得很對不起,瞞了他那麼久。

金在中卻不怪他,摸著金俊秀的頭微笑,作為一個哥哥,給了這個身上背負沉重擔子的弟弟一個安慰的擁抱。

沈昌珉不在,他算到鄭允浩不告而別,金在中肯定會擔心,就連夜幫他去找了,為了怕金在中再被抓走,金俊秀和朴有天就住在家裡等著金譯明天來看他,再商量對策。

 

對於要見到親生父親,金在中心裡很是忐忑。

發生了這麼多事,他習慣性地想找鄭允浩說說,可是大鬼不知道去了哪裡,鑽了什麼牛角尖不肯回來。

站在窗邊看夜空,可是陪他看夜空的大鬼卻不在身邊。

金在中站在窗邊,才看到自己的桌上多了一個日記本,他之前沒找到大鬼很慌亂,竟然沒有留意到桌上多出來的這個日記本。

翻開來看,那一本日記裡滿滿的寫著都是鄭允浩的名字,事無巨細地記著他們倆曾經發生過的一切,而這些事情就像發生在昨天,清晰地浮現在金在中面前。

最後的一頁他心灰意冷地寫著,鄭允浩已經不是當年模樣,我不愛他了。

就在最後這一頁,鄭允浩把那枚當初金在中求婚送給他的戒指還給了他,夾在日記本裡,夾在他這麼多年的心事裡,原本已經心灰意冷不再繼續寫的日記最後,鄭允浩留了一段話。

——戒指我本來就沒有資格留下,戒指還你,深情還你,我欠的雖然想還,卻不能夠了。

——當初負你,是不想愧對母親不願自私,卻不曾想負你,也是自私。

——這世上哪有什麼兩全其美的好事。

——對你撒謊,亦是我奢望。

——一錯再錯。

——原本想,倘若閔律不醒,我護你一生。

——既然他已醒…

寫到這裡,筆尖都刺到紙裡去,似乎覺得寫得再多也是徒勞,只再寫了最後一句。

——我願你人生華彩輝煌,我亦可安心鞠躬退場。

 

金在中把那句話反覆看了好幾遍,戒指捏在手裡,眼眶都紅了,卻強忍著沒落淚,良久釋然微笑,拿起筆,把他日記結尾最後那一句我不愛他了劃掉了。

鄭允浩已經不是當年模樣。

可我,還愛他。

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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