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人間界:東方市-警局

 

「坐下!」 鄭隊長被玫瑰大力按坐在椅子上。

「別亂動!」 正義從背後把鄭隊長壓趴在辦公桌上。

“啪~” 烏漆麻黑的辦公室,老忠擰亮一盞檯燈射著鄭隊長的眼睛。

「你們這是要幹嘛?」反了反了,這群小的,要起義了。

老忠:「鄭允浩,現在你有權保持沉默。」

玫瑰:「但是你所說的一切,我們會全部記錄下來。」

正義:「作為日後秋後算帳之用。」

合聲:「Understand ?」

「No ,Sir ,還有 Madam ,完全的No!」鄭隊長大力掙脫背後的束縛,直起身子,「喂你們到底在幹嘛?」

「哼哼哼~」玫瑰搓著手,八卦的本質暴露無疑,「頭兒啊,這幾天去哪兒了啊?和誰一起去的啊?」

「哎呦喂~~」正義誇張的感嘆聲聽的允浩出了一身冷汗,「聽崔醫生說,某人和自己所謂的“表弟”一起失蹤了哦~」

「呵呵呵~」老忠你跟著這兩個湊什麼熱鬧?還有承煥哥,你個長舌男,「早看出你們不對勁。頭兒,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嚴你個頭啊!」允浩抄起桌上的公文袋,啪啪啪,一人一下,「平時查案不見你們這麼賣力?」

「這麼說,頭兒你承認了?」

「………嗯,是啦是啦,要怎麼樣啦?」

「罪名成立~~」三個手下歡呼著打開燈,拉開窗簾,辦公室又恢復了明亮。之後呼啦啦圍住允浩,像群麻雀一樣聒噪,「頭兒,請客,請客。」

允浩額頭青筋暴露:「你們,就為了這個?」

「是!」比平日喊話還要響亮。

「……敗給你們了……」

「頭兒啊,還有…………」

「什麼啊?」遇到這幫傢伙,是幸運還是不幸呐?

全體撲上來抱住親愛的隊長大人:「歡迎回來~~~~~」

「喂重死啦!」應該……是幸運的吧……呵呵~

 

無驚無險,又到五點。

回家,一進門就有只毛茸茸的小傢伙奔過來,紮進自己懷裡。

在中小臉紅撲撲的,腦袋在允浩胸口猛蹭,一邊甩著尾巴一邊膩著聲音,喚:「浩浩浩浩,你回來啦,在在好想你啊~嘿嘿~嘿嘿~」

呃……… 不對勁…………

「在中,你叫我什麼?」

一般情況下,在中會叫自己“允浩”,只有在捉弄自己,或是喝醉酒的情況下才會親昵的稱呼“浩浩”。而現在的情況,顯然不是第一種。更何況,他還自稱“在在”!這種肉麻的叫法,平時自己喊都會被他打的。

「嘿嘿,嘻嘻,浩浩,包子~包子~」完了,完了,一定是喝醉了!都把我的臉當肉包子了。

拍拍在中的小臉,「在中啊,誰讓你喝酒了?」

「酒?」在中兩大眼睛水靈靈透著無辜,皺著眉頭想了會兒,「沒有,不是酒,在在沒喝酒。小茨說,那個是香檳,不是酒哦~」

廣茨來了?人呢?

敲門聲響起,允浩從貓眼裡看出去,陸廣茨提著兩大袋東西站在門口。

「廣茨,這是怎麼回事?」

「嗯?什麼怎麼回事?」廣茨熟門熟路的找到拖鞋換好,抬頭,「在中?你怎麼把耳朵尾巴弄出來了?有天呢?」

允浩蹙眉:「朴有天?他也來了?」

廣茨顧不上回答允浩的話,忙忙慌慌跑進廚房,片刻後,鄭家響起一聲哀嚎。

「有天呐~~~~你振作點啊~~~~~」

「我希望有人能同我解釋一下,這是怎麼一回事。」

 

現在的場面的確比較混亂:朴有天朴公子昏迷在自家廚房,餐桌上散放著空零食包裝袋,一支香檳酒被人喝掉大半,最要命的是喝酒的那個元兇酒量差的不是一般化,現在正唱著“蠟筆小新”的主題曲,圍著自己打轉。

「動感超人~~~~」 (≥▽≤)

「好了,好了,有天,你終於醒過來了!」(-.-)=3

「正義的使者~~~」 o(≥ω≤)o

「喂喂喂,你們到底來我家幹什麼?」╰_╯

「動感超人~~~~」 \(≥▽≤)/

「老,老闆,在,在中他,他有尾巴!!!」(° ο°)

「我們敬愛你~~~」 \(≥3≤)/

「在中,停下,別晃了!」 ̄□ ̄

「有天你就因為這個嚇暈過去了?你太沒用了!!」(-__-)b

「動感超人~~~~」 ≥□≤

「老闆,在中他,不是人類嗎?」⊙﹏⊙‖

「我說!都!給!我!安!靜!」

…………

 

呼~~整個世界終於太平了。

在中撅著嘴對著允浩比劃著“動感光波”,有天一臉呆滯的看著他甩來甩去的一對耳朵,廣茨很無奈的攤攤手。

「還是我來解釋吧哥,是在中要我們來的,關於俊秀的案子。」

「俊秀?」

「嗯,允浩哥,你也知道俊秀還活著了是吧?不瞞你說,你離開這幾天我去那天見到俊秀的地方調查過,那裡有很多人都表示曾經見到過俊秀。正好在中打給我,說希望我們幫忙,俊秀也是我兄弟,不用你們招呼我都會幫忙的。

至於在中……我今天帶來一支香檳,想為俊秀的“重生”和你慶祝一下。剛才零食吃完了我去買,可能在中一時好奇,就打開喝了……」

「原來是這樣。」允浩把鬧彆扭的在中摟在懷裡,冷眼看著還坐在地上的有天,「那他來幹嘛?」 還和我的寶貝共處一室!

「有天也是來幫忙的啊,他可是我的助手。而且允浩哥,想幫俊秀,有天可是很關鍵哦~」

廣茨對著允浩神秘的一笑,有天站起來理理衣服,向允浩伸出右手。

「鄭警官,重新認識一下吧。朴有天,家父是朴正陽。」

什麼??!!

東方市政府公安部部長朴正陽!是朴公子的爸爸?!

有些事情說來還真是很巧。

有天的爸爸朴正陽,除了是公安部部長之外,也是允浩和俊秀念的那所警校的校長。五年前俊秀的案子涉及到自己的學生,朴正陽主動要求負責。俊秀落海之後,作為疑犯最後主動聯絡的人,又是疑犯的好朋友,朴正陽還親自審問過允浩。

換句話說,允浩知情不報,警方懷疑過他是幫兇。

好在案發時允浩有不在場證人,但是專業操守還是受到了懷疑。若不是允浩在警校的成績優異,又有教官擔保,可能當時連業都畢不了。

 

「那麼朴公子……」

「鄭警官你就叫我有天好了,我也叫你允浩哥吧,好不好?」

「……好……有天,五年前俊秀那起案子的所有資料,你能從你父親那拿到手嗎?」

有天看上去有點為難,允浩剛想說麻煩的話就算了,懷裡的在中揮著小拳頭鬧了起來。

「呀!朴膩膩!我的浩浩問你話呢!怎麼不回答!!?」

有天看著在中兩顆白森森(?)的犬牙,咽下一口口水。

「喂朴膩膩,皮癢了是吧?不答應我的浩浩信不信你金爺爺咬死你!」

允浩微笑著撓撓在中的耳朵,喝醉的小豹子好任性。

可是這樣的金在中鄭允浩好喜歡。

「有天,實在為難的話……」

「不是,允浩哥,我今天來就是為了幫你的。再說找出真相,還死者一個清白,本來就是偵探該做的事。我幫你!」

「嗯!包括當年的目擊證人,死者身邊的人,警方錄的所有口供,越全越好。」這小子關鍵時候看來也挺可靠。

「喲西~~」有天突然化身漫畫中的熱血偵探,伸出一隻手指指向前方,雙目中似有兩團火焰,「我一定要找出真凶,以爺爺的名義起誓!」

頭頂一群烏鴉飛過。

允浩嘴巴張成O形,茫然的轉向廣茨,用眼神詢問:他爺爺是誰?

廣茨無奈的指指有天腦後的小辮子,以心靈感應回答:金田一耕助……

鄭隊長收回剛才的看法。這小子,真的可靠嗎?

 

 

忙忙碌碌就快到新年了,警局上下都洋溢著歡樂的氣氛。各部門的工作進入了年終收尾,重案組的同事們也有點懶心無常,期待著節日的到來。

被愉快的氣氛感染,允浩也放鬆了神經,暫時放下了俊秀那起案子。

有天那邊,沒什麼進展。朴正陽把檔案全鎖在密碼箱裡,有天拿不到。但是又發生了一件很巧的事:那天把案件和有天簡單交代一下,才發現,原來俊秀那起案子涉及的死者方亞,有天是認識的。

方亞,金俊秀的同班同學,死黨。同時,也是朴有天的朋友,算是某種意義上的青梅竹馬。

方朴兩家是世交。方亞出事那年,有天正在國外讀書,家裡怕影響他學習,就沒把這件事告訴他。等他學成歸來,方亞都去世兩年了,讓人傷心的回憶他也沒多問,甚至不知道方亞是被人謀殺的。直到今天有天才知道這件事,也更加堅定了他查明真相的決心。

『允浩哥你放心,就算把我爸的密碼箱爆開,我也要拿到資料!』

唉,小子有幹勁是好事,但會不會因為有感情的帶入,轉而變得偏激呢?

「頭兒啊,有你的包裹。…………好像是新年禮物哦~~」

這案子沒有線索,無法開展下一步工作。現在,還是先透透氣吧。

「好,就來。」

 

 

依然是準點回家,到家時在中在洗澡,“嘩嘩”的流水聲沖走了允浩的疲憊。

允浩坐在沙發上打開電視,轉到新聞,卻一個字也聽不進去,腦子裡全是今天下午收到的那包“新年禮物”。

『正義,看來這包不是新年禮物哦。』允浩拆開包裹,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 一個染血的員警公仔。

三個小的都吸了口涼氣,公仔放在辦公桌上咧著嘴,嘲笑這幫無知的人。

正義第一個憋不住氣,抄起那個公仔就往地上扔,『媽的誰做的?這是向我們重案組挑釁嗎?』

『冷靜點,正義。』老忠把公仔撿起來,拿在手裡觀察,突然發現什麼,『頭兒,你看。』

允浩點點頭,『我看到了。所以寄“禮物”的人應該不是針對重案組,只是針對我。』

公仔的左邊嘴角,一顆小黑痔那麼醒目,看就知道是之後用黑色顏料點上去的。

玫瑰看上去有點不安,『頭兒,交法證那邊查下吧。』

『………好。』

誰這麼幼稚啊?警告還是報復呢?又或者,是案前預告?

 

「什麼新聞呐?看的那麼出神?」

在中又穿著那件藍色貓咪圖案的睡衣,腦袋上圍著浴巾。剛洗完澡全身上下都冒著熱氣,頭髮還在滴水,尾巴上也是。

「你看你,」允浩把他拉來自己懷中固定好,用浴巾輕輕擦拭在中的頭髮,「不趕快弄幹會感冒的。」

在中舒服的眯上眼,濕漉漉的尾巴在允浩身上蹭來蹭去,把允浩的外套弄濕了好大一塊。

「哎呀你這小壞蛋!」允浩咬上在中的後項,甜膩膩的,小傢伙用了牛奶味的沐浴乳。

在中癢的縮脖子,咯咯笑著把尾巴抓到前面,拍拍尾端,「打你個小壞蛋!」

「調皮鬼~」允浩寵溺的刮一下在中的鼻子,抱好他繼續擦頭髮。

「咦?」在中突然轉過身,執起允浩的手,很仔細的嗅了嗅。

「怎麼了?」

「允浩,你受傷了?」在中在允浩胸前上下其手,「沒有啊……」

「在中……」允浩的氣息突然變的很不穩。

沒察覺到危險的小豹子還在到處煽風點火,一雙小手又滑動到後背,「背上也沒傷口啊?怎麼會有血的味道?」

「……別亂動……」聲音低沉,帶有明顯的情欲。

「對哦,都不是你血液的味道……」全身,沒錯,全身,都檢查完了,在中才突然反應過來,「……你今天碰過屍體?或是傷患?又或者唔……允……唔唔……浩……還沒吃……嗯……」

還沒吃飯?我這不正吃著嗎?

 

 

 

警局

「頭兒,包裹上面的郵戳法證那邊驗過了,是從“尚康區”寄出的,你得罪過什麼人住在那邊嗎?」

「我當員警沒幾年,抓過的犯人現在都關在監獄裡,最快的也要後年才出來。」允浩捏捏鼻樑,「而且,恐嚇我的人不會這麼蠢,在自家周圍寄吧?」

「說的也是。」

「沒事,那個公仔呢?驗到些什麼?」

「那個員警公仔只是很普通的公仔,百貨店都有的賣,上面也套不到指紋。………至於公仔上那些紅色痕跡,法證那邊證實了,是人血。從血液中提取到的DNA,檔案庫裡找不到資料。」

「嗯。」允浩也估到會是人血,如果是普通顏料或是動物的血,在中不會這麼緊張。

正義抱怨道:「啊~~那就難辦了,人血啊,很容易就能搞到啊。那是怎麼辦?不查了?」

玫瑰又拍他的頭,估計拍上癮了,「現在有人想要害頭兒啊,你還這麼懶散?」

「也不一定是想害我,也許只是惡作劇。況且正義,」允浩含笑,「人血也不是這麼好拿的……每個人血管裡都流著鮮血,但是你會為了恐嚇人而把血放出來嗎?呵呵~」

「頭兒,你想過沒有?」老忠看允浩無所謂的態度有點著急,「恐嚇用紅色的顏料就能達到效果,這個人煞費苦心用了人血,看來是極度危險的人物。」

「嗯~老忠你的分析能力又進步了哦~~」

「頭兒!」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允浩在老忠肩上輕拍兩下,接著又拍拍正義,還有玫瑰,「呐注意了,老忠你這幾天查查血庫的用血情況,看有沒有私人購血;正義你去查查片場,最近“星光”那邊在拍一出武俠戲,可能會用到真血當道具;至於玫瑰,你留守警局,稍後會有其它任務安排。Understand ?」

「YES, SIR!」

「好,就這樣。」電話響,允浩按下接聽鍵,「怎麼樣廣茨?」

「允浩哥,有天拿到俊秀案子的資料了,你快點過來啊。」

「即刻到。」

 

陸廣茨私jia偵探事務所

「廣茨,有天,怎麼樣?」

「允浩哥,」有天把一個牛皮紙袋交到允浩手裡,「我能找到的,就這些了。」

「謝謝你有天。」允浩迫不及待的打開來看,越看眉頭皺的越緊。

廣茨看出些不妥,「怎麼了允浩哥?是不是有什麼不對勁?」

「廣茨,俊秀是無辜的。」允浩合上那份報告,目光堅定,「我要幫他翻案!」

 

 

 

 

 

第二十四章

人間界:彩虹公寓

 

當年俊秀的案子,疑點實在是太多了。

當時,發現屍體的地點是死者方亞的家。據當年的法醫所說,方亞的屍身上有兩處傷痕。一處在後腦,是由硬物撞擊造成;另一處是脖頸的淤痕,是人大力掐出的。而這兩具傷痕發生的時間很接近,法醫也不能判定到底哪一處先,哪一處後,哪一處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

第一個發現屍體的是死者的鄰居馬太太。據說,當天下午她買完菜回家,出電梯就被人撞倒,(警方懷疑撞到她的人就是金俊秀)走到門口發現鄰居大門敞開,方亞直挺挺的躺在沙發上,滿地是血。

樓下的管理員奇叔比對過照片,可以肯定看見俊秀來過大廈,後來又慌慌忙忙的離開。

而在案發現場找到的馬形雕塑,經法證驗證就是襲擊死者的其中一個兇器,上面採集到的指紋,是屬於金俊秀的。另外,在死者脖子上留下的痕跡中,驗不到指紋。

有趣的是,在那具馬形雕塑上,警方還找到了一些不屬於死者的皮屑。經過化驗比對,證實是屬於疑犯金俊秀的。

所以,警方有理由相信,在案發當時,死者和兇手發生了爭執。死者極怒之下拿起了馬形雕塑攻擊兇手,力度不足以擊暈兇手,但是激怒了兇手。兇手搶過死者手中的雕塑,大力敲在她後腦上,之後又掐她的脖子,殺害了她。

嗯……僅憑藉兇器上的指紋和目擊證人的口述,就認定俊秀是兇手,是不是太牽強了?

第一,馬雕塑上只有俊秀的指紋,注意,是“只”。案發現場是死者的家,但是這具雕塑上竟然沒有死者的指紋!如果不是案發前這麼巧剛好做過清潔,那很明顯就是有人先前清理過,再把俊秀的指紋按上去的。

第二,在死者脖子上沒有發現俊秀的指紋。如果俊秀真是按照警方所推理的,先用雕塑襲擊方亞,再掐她的話,不可能在死者脖子上找不到指紋。

第三,就算俊秀用雕塑襲擊過方亞,經法醫推論,從傷口的程度可以看出那一擊用力很大,方亞當時不死也已經暈了。俊秀怎麼會多此一舉,看見她倒下了還要掐住她脖子?

第四,是關鍵,俊秀他,沒有殺人動機。

俊秀說過他到達時方亞已經死了,接著他就被敲暈了。如果俊秀沒有說謊,那是不是可以將案情重組為:

俊秀進屋,發現方亞躺在沙發上,走近發現她已經停止了呼吸。就在這時,被真正的兇手用馬雕塑敲暈過去。醒來之後,發現自己躺在屍體旁邊,手裡握著沾滿鮮血的兇器,方亞的後腦勺還在滴血。受到驚嚇的俊秀丟下兇器就跑,慌亂之中忘記關門,跑出去還撞到了方亞的鄰居。躲起來,接著被員警發現,中槍,落海。

這樣的話,一切都能解釋的通。

俊秀,是替人背了黑鍋。

可是……明明有這麼多疑點,當年警方還一口咬住俊秀不放,難道幕後另有乾坤?

 

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也就是疑犯這一原則,上頭批准重新調查俊秀的案子。如果重案組能找出俊秀確確實實無辜的證據,他的嫌疑就可以完全洗脫。

允浩帶著玫瑰,回到案發的彩虹公寓,給當年的幾個目擊證人重新錄口供。

首先是樓下的管理員奇叔。

「奇叔啊,你還記得五年前,發生這棟公寓A座七樓的那起兇殺案嗎?」

「記得啊,怎麼不記得,我在這棟公寓工作了十幾年,還從沒發生過兇殺案。」

玫瑰亮出俊秀的照片:「那你認得照片中這個人嗎?」

「………哦,認得。他不就是案發當日,來找方小姐的那個小夥子咯。」

「大樓每天進進出出那麼多人,為什麼你可以這麼肯定這個人來過?」

奇叔從抽屜裡翻出一本厚厚的記錄薄,一邊查找一邊給他們解釋:「警官,來這棟公寓的每一個陌生人,我們都要進行登記的。況且後來你們員警又來問過話,我當然印象深刻啦。五年前是吧?喏你看,03年 7月29日,下午2點32分,A座701室,金俊秀。對不對?」

允浩掃過那欄登記,是俊秀的字跡沒錯。

「嗯……對的。」

「唉~說起來這小夥子人如其名,長的標標標緻緻,聽說還是念警校的哦,沒想到是殺人犯。幸好我孫女不像他這樣……」

允浩剛想為俊秀辯護,公寓的大門就被人推開了。送披薩的小夥走進來,和奇叔打了個招呼,直接走進電梯。

允浩覺得奇怪:「奇叔,你不是說每個人進來都要登記的嗎?怎麼剛才那個送披薩的沒有?」

「哦,那個送披薩的都送了幾年了,我們都認識他的。又不是生面孔就不用登記啦。」

「哦……」

 

接著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死者鄰居馬太太。

「馬太太,請問你還記得五年前發生在你隔壁的那起兇殺案嗎?」

「記得。哎呀警官,真是說來都不吉利啊,好端端的讓我看到屍體,害得我啊,連著幾個禮拜都睡不好覺,晚晚做惡夢。本來我和我老公商量要搬家的,你知道啊,隔壁死了人,多晦氣啊………」

允浩耐著性子聽完更年期婦女的嘮嘮叨叨,拿出俊秀的照片:「照片上這個人,你認識嗎?」

馬太太端詳了會:「咦?這孩子長的很像我女兒喜歡的那個韓國組合裡的其中一個成員哦~叫什麼來著?洗牙?」

什麼啊?亂七八糟的。我還抽脂呢!

「咳咳,馬太太,他就是那天那場凶案的疑犯。」

「啊?我呸呸呸,大吉大利!」馬太太把照片塞回允浩手裡,「這種人我怎麼會認識啊?」

= =||| 「馬太太,你那天還被疑犯撞倒了的。」

「我又沒看清他的樣貌,怎麼知道是不是這個小夥子?」

「沒看清樣貌?」

「嗯,他撞倒我也不扶我一把,急急忙忙就從後樓梯跑走了,好像怕我會認出他一樣。」

「馬太太,你沒看清兇手的樣貌,那麼身形呢?」

「身形?我看他的個子應該是男的,比我老公還高哦。體格嘛就纖弱了點,很瘦。」

「好,謝謝你馬太太。如果有再想起什麼細節,記得和我們警方聯絡。」

「哎呀事情都過去那麼久了,有什麼細節都不記得啦。不過話又說回來警官,你長的也很像明星哦~~像我女兒喜歡的那個組合中的隊長,叫什麼……語錄?」

「………馬太太,我們問完了,沒什麼事的話我們要離開了。」

 

最後是死者方亞的母親。

當方亞的媽媽給允浩和玫瑰打開門時,他們簡直不敢相信這張蒼老的臉與資料照片上光鮮的面孔是同一個人,只有從那依然秀氣的眉眼中找到點過去的顏色。

女人請允浩和玫瑰進屋,房間裡乾淨整潔,四處擺放著方亞的照片。允浩在警校時也見過她幾次,印象中是很有活力的女孩子。

「不好意思兩位警官,我不愛喝茶,平時也沒什麼人來,所以家裡……沒有準備茶葉……」

「沒關係方太太,我們喝白水就好。」玫瑰說完看了眼允浩,允浩讚賞的對她點頭微笑。

「那………真是失禮了。兩位警官,請喝水。」

允浩只喝一口就把杯子放下,玫瑰見了也放下杯子,拿出記錄本。

「方太太,其實我們今天來,是為了你女兒方亞那件案子。我們找到一些當年遺漏的細節,懷疑兇手另有其人,所以要重新調查,希望你能配合。」

「嗯。人都已經死了,除了配合你們警方,我還能做什麼其它的呢?」

「………方太太,你女兒她………」

「亞亞她,從小就好乖好聽話。讀書又棒。又孝順,從來都不需要我操心。她爸爸是員警,在她七歲那年因公殉職,她那時候就立下決心,將來要做個員警。………」

方太太一提到女兒,還沒等允浩開始問話,就自言自語起來,視線一直沒有離開擺在茶几上的自己和女兒的合照。看來,五年的時間並沒有平復這個女人的傷痛。

允浩和玫瑰都不忍心打斷她,聽她重複著資料上的資訊:單親家庭,警校學生,活潑好動,樂觀開朗………還有一些資料上沒有的資訊:方父和有天爸爸朴正陽是生死之交,方父殉職後朴正陽一直很照顧方家………

「方亞有沒有交過男朋友呢?」允浩突然想到什麼,打斷了方母的回憶。

「……沒有。不過亞亞這麼好,很多人都很喜歡她。她顧著讀書,都沒答應人家。」

「那好朋友呢?」

「亞亞最好的朋友是這裡管理員奇叔的孫女言言,兩個人是髮小,總是形影不離。……還有就是,那個金俊秀……」

雖然警方在幫俊秀翻案,但是俊秀的嫌疑還沒有洗脫,方母還是不願多提他的名字。

允浩自然瞭解,換了話題方向:「那你女兒出事前,有沒有什麼異常反應呢?」

「有的。………她變的很不開心,話也少了很多。有一次,我聽到她躲在廁所裡偷偷的哭。啊對了,」方母走進臥室,一陣翻箱倒櫃聲過後,拿著一本什麼出來交給允浩,「這是亞亞的日記,她去世之後我發現的,你們看看吧。」

方亞的日記寫的很隨意,有時候甚至是畫一幅畫代替文字,更多時候是簡單的一兩句話。允浩直接翻到案發前那幾日,全身隱晦的話語和標點,發現女人心真是比密碼還難解。

「方太太,這本日記,我能帶走嗎?可能對破案有幫助。」

「好……」

 

允浩和玫瑰從電梯裡出來,正準備踏出大門,允浩突然想到什麼,又折回身子走向管理員奇叔。

「奇叔,你那天是親眼看見金俊秀離開的?看清楚是金俊秀了?」

「是啊,我認得是他沒錯啊。」

「那他是從哪裡出來的?電梯?還是樓梯?」

「電梯。」

允浩喜出望外:「真是是電梯?奇叔你可以肯定是電梯?」

「是。那天他跑的匆忙,自己的包落在電梯裡都沒發現,還是我看見了提醒他拿的。」

「好好好,謝謝你奇叔。………玫瑰,回警局立刻向上頭打一份報告,說找到證據,證明俊秀是清白的。」

「是,頭兒。」

 

 

允浩到家的時候天已經黑盡了。屋子裡沒有開燈,在中側臥在沙發上。電視開著,放著吵鬧的動畫,不斷變換的明亮色彩投在他閉合的雙眼和濃密的睫毛上。大門的開合帶入一絲冷風,在中蜷起身子,尾端抱在胸前。

允浩取出一條被子給在中蓋上,小傢伙顫了下耳朵,就向熱源裡縮去。允浩注視著在中精緻的五官,在他微涼的唇上烙下一吻,虔誠的,像對待頭頂的天空。

「唔~」在中撓撓鼻子,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睛,「允浩你回來啦?」

允浩幫他掖好被子,輕輕拍著在中的後背:「乖,再睡會兒。我去做飯,做好了叫你。」

「嗯~」本來就沒完全清醒的小動物又昏昏沉沉的睡去了。

允浩關了電視,轉身去了廚房。

對在中,允浩心裡是有歉意的。

最近因為俊秀的案子忙的昏天暗地,沒時間好好陪他。哪知道給在中道歉的時候,反而被他暴打了一頓。

『呀鄭允浩!你當我是女人嗎?這麼小氣!?』

唉……自家愛人的火爆脾氣……

明天就是今年的最後一天了,不如暫時放下手頭的案子,陪在中好好過一個新年?

允浩哼著小曲兒打著雞蛋,臉上是好看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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