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3 【尾戒•上】

 

北京的大學生們最常去逛街的地方就是西單,王府井雖然繁華,但畢竟是騙外國人的地方,那裡東西的價格絕對不是身為學生能負擔得起的。而西單則屬於那種雖然要價高的讓人皺眉,但只要攔腰侃了還是比較物美價廉的地方。

逛西單確實是挺不錯的,只不過我最不喜歡逛的就是類似西單華威四樓那種地方。

那是專門賣小飾品的,什麼耳環項鍊手鏈之類的東西擺滿了一層樓,顯得金燦燦閃閃發光的刺眼睛,而且人還特別多,天花板又低得嚇人,我每次一到這種地方就會條件反射的腦袋疼。

而在中呢,他有個怪癖,那就是只要逛街,尤其是逛整座樓的時候,他絕對要每一層都走到,即使這一層是賣女裝的。

所以他每次逛這種賣飾品的樓層時候,我就邊揉太陽穴邊跟著他屁股後面走,他這稀裡糊塗的德行我要是不跟著肯定就走丟了。

 

正這麼想著,他走在前面的身影一轉彎就不見了,我剛想跟上去,視線這麼一掃,一對尾戒就跳入了眼簾。

說起來,其實我從來不喜歡戒指這類東西,可是這對尾戒就這樣吸引了我的視線——很簡單的銀色,甚至沒有花紋,但是就是莫名的讓我打從心底裡喜歡。

我停下來拿起這對戒指,跟老闆說:

「我要兩個一樣大的。」

我惦記著不知道自己走哪去了的在中,也不顧老闆詫異的眼神甚至沒有講價拿了就離開了。

找到他的時候,這個沒良心的甚至都沒有發現我剛才沒跟在他後面。

把他拉到角落,我拿出那對戒指跟他顯擺,取了其中一個套在了他的手指上,然後自己戴上了另一個。

「你什麼時候買的?」他詫異的睜大眼睛盯著自己手指上的戒指,忍不住笑彎了眼角眉梢。

「我變出來的。」

「嘿嘿~」他高興的笑,然後想起什麼似的問,「你這是在求婚嗎~」」

「要是的話你答應嗎?」

「這得看你的表現了。」他佯裝嚴肅的道。

「可惜這不是求婚,等我求婚的時候我會給你買個50克拉的大鑽戒。」

「我可不要那種的!買了你自己戴!」他滿臉黑線的搖頭,緊張的樣子惹得我忍不住笑出聲來。

他不再說話,只一個勁的盯著手上的戒指看,見他如此喜歡,我只想找個沒人的地方狠狠的BO他一下。

 

 

************我是時間分割線***************

 

不知不覺,開學已經兩個星期了,因為在中自從軍訓結束一直都沒再見到有天,所以三個人約好了聚一聚。

我們打算去學校附近的餐館吃一頓大餐,順便改善一下伙食。

因為我和有天是一個班的,所以下了課就直接一起過去了,邊聊天邊等在中。

「怎麼了?愁眉苦臉的,不像你啊……」我看見有天掩飾不住鬱悶的臉,問道。

「別提了,本來吧,我以為你那位已經夠可以的了,沒想到遇見一個比他更……那啥的。」

「哦~聽你的口氣,敢情你是戀愛了啊。」我裝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開他玩笑。

「P!算了算了,不說這個……」有天嘆口氣,問道,「你家那個怎麼還沒到?下課已經好一會了吧。」

「是啊。」我皺起眉頭,拿出手機撥了在中的電話,不料響了好久那邊一直都沒人接聽。

我壓住疑惑又等了一會,他還是連個影子都沒有。

怕他迷迷糊糊的又出什麼問題,跟有天說了一聲我就出門迎他去了。

 

我從吃飯的地方一直迎到他們宿舍,沒看見他的人影。又從他們宿舍走回來,還是有天一個人坐在那。

我再走回去,這次終於在路邊看見了他——蹲在牆角不知道在幹些什麼。

「金在中!幹什麼呢!怎麼不接電話!」我走上去,皺著眉頭一把將他拎了起來。

他明顯嚇了一跳,但是一看是我,低下頭不說話了。

「說話啊,怎麼了你?」

「我……弄丟了……」

「啊?」我有聽沒有懂。

「我把戒指弄丟了……」他說完,可能看見我本來就不好的臉色變得更差了,又馬上解釋道,「因為我覺得兩個人戴著同款戒指太張揚,所以就找了條鏈子把它掛在脖子上,結果剛才發現沒有了……」

「你要是老老實實的把它戴在手上能丟嗎?張揚?嘁……你要是怕張揚就別跟我在一起!」聽了他的解釋,我更加生氣。

要說我完全不在意別人的眼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何必連戴著同款的戒指都覺得如此害怕。算我他媽的多事,沒事買什麼對戒,人家根本就不領情!

「你吼什麼!」他一聽也火了,「我本來丟了戒指就夠難受的了!你還在那衝我發火!你要是嫌麻煩就吃你的飯去,少管我,我自己找!」說完他推了我一把,然後彎腰繼續找。

「得了得了!還找個鬼了,吃飯去!」我上前拉扯他的胳膊,卻被他一把甩開。

「不要!」

「算我服了你還不行嗎,下次再給你買一個一樣的總可以了吧!」

「不行,即使是一樣的也不是和你一對的那個了!」

「本來它們就不應該是一對兒的!你家情侶戒都一個尺碼!」我實在拿他的頑固和執拗沒有辦法,氣急敗壞的吼道。

在中聞言愣住。半晌,他有些失神的慢慢直起了身子。

「原來不應該是一對兒的……」他頗為諷刺的一笑,「跟我們一樣呢……」

說完,他邁開步子向宿舍樓的方向走去。

「在中?」

「幫我告訴有天,我不去吃了,沒胃口。」他頭也不回的說。

我看著他的背影,開始後悔剛才對他發脾氣,想起他那句「跟我們一樣」,胃不禁隱隱抽痛起來。

 

 

 

 

 

番外4 【尾戒•下】

 

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跟有天吃完這頓飯的,總之我是越吃越鬱悶了。

因為鬧彆扭中,所以回到宿舍也不好去找在中當面說什麼,只得給他發短信。

【丟了就丟了吧,不怪你,別難過。】

想想似乎不太對,於是又發:

【世上的東西本來就沒有應該是一對的。】

貌似更加不對。

【不就是一個戒指嗎,我又沒靠它求婚,到時候我給你買50克拉大鑽戒。】

結果,一連發了好多條卻除了資訊發送報告什麼回覆也沒收到。沒辦法了,我只得皺著眉頭打了他的電話,那邊卻是響了好久才接起來。

「允浩……你可不可以先不聯繫我,我們先分開幾天讓我想想……」

分開幾天?想想?

聞言,我蹭的的從床上坐起來,頓時火冒三丈。

「分開?怎麼,你要想什麼?」

「我……」

「不用想了!分開幾天??不用那麼麻煩!分手吧分手吧分手吧分手吧分手吧分手吧!!」一連喊了無數個分手吧,我狠狠的掛了電話。

當時不覺得,現在想想那時候我其實從來沒想過要跟他真的分開,也從沒想過我們倆會真的分手,當時我就是一股邪火上來,耍賴撒潑而已。

分手?他要是真敢跟我分手,我就打昏他綁去山溝溝裡讓他跑不出來,就兩人過一輩子!

 

晚上,估計著路上差不多應該沒什麼人了,我拿著手電筒就出了宿舍,沿著去餐館的路,連路邊的草皮都不放過,開始一點一點的搜尋他丟的那枚戒指。

正蹲在地上找呢,視線裡出現了一雙很眼熟的鞋子,我停下動作。

「幹什麼呢?」來人問。

「調查學校草皮的生長狀況,學科作業。」

「如果我沒記錯你學的應該是物理。」

「選修。」我抬頭看向來人——在中的臉。

他毫不客氣的嗤笑了聲,不再說話。

「你出來又是幹什麼的?」我問。

「……賞月。」他乾巴巴的說。

我仰起頭看天——滿天的星斗就是沒見到半個月亮。

「我說親愛的,下次換個不容易識破一點的謊話。」「

「彼此彼此。還有,我不是你親愛的!如果沒記錯,你剛剛已經和我分手了。」他把頭扭到一邊。

「分手了你幹嘛還出來找那戒指,它又不值幾個錢!」

「你沒資格說我!提出分手的是你,你還不是一樣在這找!」這孩子沒發現他這麼說等於承認自己是出來找戒指的了嗎……還是一樣傻得可愛= =||||||

「我樂意,某人不要還不許我撿啊!」

「明明是某人死皮賴臉要給我的,現在倒想自己撿回去了!」

「哈!反正事實就是某人弄丟了東西還有理似的亂發脾氣!」

「那也比某人說話不經過大腦強!」

我額頭青筋抽搐了下,起身逼近他,這小子從以前開始就明明傻了吧幾的但是吵起架來嘴上從來不吃虧,總有辦法氣得我頭頂冒煙。

「明明是某人說要分開幾天,也不知道他那沒幾兩重的腦子在想什麼!」

「那某人還說分手呢,一連七八個分手也不知道是跟誰喊的。」

「某人少在那裡強詞奪理!」

「某人才胡說八道!」

兩個人的臉越來越近,他瞪大本來就很大的眼睛,也氣得夠嗆。

 

我們就這樣怒目圓睜的對視著,誰也不肯退讓誰也不肯眨眼。不知瞪了多久,遠處不知是哪裡傳來了喝醉的學生的鬼哭狼嚎:

「那一夜,你沒有拒絕我!那一夜,我傷害了你!…………」

莫名其妙的,我忽然有點想笑……結果,我的嘴角就真的上揚了。

他一個大巴掌拍了過來,我生生受了,他又一下拍過來,我伸手抓了。他見狀想把手抽出去,我卻拉得更緊,同時把臉湊得更近,他的神色明顯開始緊張了起來。

「幹什麼?離我遠點!」

「親愛的~別生氣了好不好?」

「你跟誰學的這流氓口氣!」他抬起胳膊想把我隔開,未果。「再說下午明明是你先生氣的!」

「誰叫你不老老實實的把戒指戴在手上!」

「我……」他張開嘴想反駁。

我忽然覺得他那張嘴動來動去的只會發出讓人火大的聲音很是讓人鬱悶,所以很乾脆的堵住——用自己的嘴。

我是多麼強大強勢又強壯的人啊,所以,他掙動了半晌終於慢慢老實了。

要說解決問題,特別是跟腦子不轉彎的人解決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強的,雖然這一招在小說電視劇裡被用濫了,但關鍵時刻還是非常好用的。

親著親著,我壓了好些日子的某種火慢慢燒了起來,手再也不肯老實的待著,自動掀開了他的外套就往長袖T恤裡伸,擺明瞭想搞色情活動——

“叮!”

什麼聲音?

兩個人對視了下,齊齊低頭,發現那枚差點引發戰爭的戒指就那樣在地上滾動了兩下,躺著不動了。不用懷疑,它就是從在中的衣服裡掉出去的……

「…………」我們看向對方,半晌不知道該說什麼。

 

於是,戒指事件就這樣不明不白又萬分無趣的落下了帷幕。

「咱們還分不分了?」兩個人併肩往宿舍走的時候,他問。

「你決定。」

「我不,你提的憑什麼要我決定?」他不幹。

「那你先說還用不用分開幾天了?」

「……不用了,看在你還知道大半夜的幫我出來找的份上。」他想了想說。

「我啊……其實從來就沒想過跟你分手,剛才我那是故意氣你的。我明明白白的告訴你,以後就是你想甩了我都沒門,我會像狗皮膏藥似的一直粘著你。」

「哼……好形容,還真貼切!」他說,轉過臉去。

小樣的,別以為你轉過去了我看不見你偷偷彎起的嘴角。

 

第二天,在食堂在中去打飯的時候,我看見那枚失而復得的戒指乖乖的呆在他的小指上。

他盯著盛飯師傅大勺的光芒,我盯著他尾戒的光芒。

還不錯,很漂亮。

 

 

 

 

 

 

番外5 【同居•上】

 

一個學期就這樣不知不覺過去,我們決定出去住。其實,打野食也有打野食的樂趣,但是有自己的小窩還是會比較有安全感。

不過,北京房價很有它的震撼效果,相對的租房的價錢也是高得讓人吐血。

「五十多平米,兩室一廳,有陽臺廚房獨立衛生間,隨時有熱水洗澡,電視微波爐電鍋空調桌子床……總之,這房子就差人了,剩下什麼都全。一個月一千五,不還價。」房東是個臉很瘦的大叔,他一邊領著我們兩個在屋子裡轉一邊介紹。

其實我們在來這之前已經看了許多房子了,其它當然有比這便宜的,但不是太小就是傢俱不齊。

我倒是無所謂,可總覺得不能讓在中住的不好,他可是個從小嬌生慣養的孩子,他娘親那麼寵著他,絕對不能在我這就虧著。

「你喜歡嗎?」我問。

「嗯,喜歡是喜歡……可是好貴。」

房東見狀插話了:「貴??這條件,就是一月兩千都不虧。」

「你喜歡就行,錢的問題我來解決。」我說。

「你解決??你以為你是大款啊!」他皺起眉毛,「走,咱們不用住這麼好的!」

說著,他把我拉出了房子。

「你開什麼玩笑啊……一個月一千五誒,兩個人平攤還七百五!你家條件我又不是不知道,也就算是個小小康。你要是真想住,還不如我都向家裡要了呢!」

「不行!」我馬上道,「你開什麼玩笑,怎麼能讓你拿錢!」

他看了我半晌,最終還是嘆口氣:

「要不,咱們再找找……?」

「別的條件都沒這個好,上哪找去……唉,要是三個人分這一千五就好了。」

「可是和誰同住都不方便啊……」聞言,他搖了搖頭。

此時,我腦子裡靈光一閃,出現了一個名字——朴有天!

 

「不要,誰要去當電燈泡……」

「可是,你想想啊……沒有門禁沒有腳臭的室友不會斷電可以隨時洗澡,還有……可以帶女生回去。」我看著有天的臉,一一列舉出去住的好處。

有天聞言皺起眉頭,咬了咬嘴唇。

「離學校不遠,五分鐘自行車程,兩室一廳,可以通宵看電視或者玩你的PS3,2M寬頻接入雙人大床可翻滾,只要買菜自動提供鄭氏大廚一個。」在中見他有些動搖,繼續加勁。

「那……隔音如何?」他問。

「水泥雙層磚牆,兩室門不相對,隔音A++。」

「那好吧,成交。」

我跟在中「yeah」了一聲,眉開眼笑的互相擊掌。

 

搬家那天,有天找了個人來幫忙,是個頂可愛的男生,看起來白白圓圓的。

「金俊秀,社團裡認識的。」有天簡單的介紹道。

「金在中,光學儀器的。」

「鄭允浩,和有天一樣是應用物理的。」

幾個人簡單介紹完,搬家工作就正式開始了。

畢竟剛上大學一個學期,我和在中的東西還不算多,可是有天不知道為什麼積累了一大堆東西,也難怪就他找了個幫手。

「小心啊……那個是PS3,弄壞我跟你拼命。」有天一手拉著巨大的行李箱一手拎一大堆東西,同時還不忘叮囑同樣搬了一大堆東西的金俊秀。

「要不是你說要請我吃大餐,我才懶得大週末的幫你搬這些破玩意。」俊秀不爽的說道。

「對,大餐!鄭大廚說了,他下廚!」

「嗯??我什麼時候說了!」

「把我騙出來租房子的時候說的!」他理直氣壯。

「那是以你先買了菜為前提的!」在中在一邊邊整理東西邊喊道。

「老子一會就去買,今天這飯肯定是鄭允浩做了,你在那著急個什麼勁兒~」有天十分欠扁的道,氣得在中差點把手裡的暖瓶飛過去。

 

不一會,在中走了過來,跟我說:

「別擔心,一會我幫你。」

「好啊……那你幫我洗菜切菜好了。」

「行!雖然上次切菜我不小心切掉了半塊指甲,不過我這次會努力的。」

「………………算了,你還是老實待著吧。」我一臉黑線。

「為什麼?我可以幫忙的啊!」

「那你會幹什麼?」

「燒水!」

我看著他一臉得意,萬分無奈的嘆了口氣。

因為母親去世的早,所以我很早就學會了做飯做菜。

那個時候我放學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做好飯菜等父親回來再一起吃,可惜的是因為他常常加班所以大部分時間都回不來。因為當時還是個孩子,所以每到這種時候都會尤其思念死去的母親,然後邊擦眼淚邊吞下自己做的不知道是什麼味道的飯菜。

「你在想什麼?」一個聲音想起打斷了我的胡思亂想,回過神發現是那個幫忙搬家的男孩,他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著我。

「沒什麼……對了,叫他們吃飯。」

 

土豆片炒尖椒,蒜薹炒肉,紫菜雞蛋湯,雖然都是小菜但是被我烹飪的色香味俱全。等到飯菜上桌,我開始心安理得的享受他們所有人崇拜的眼光,並且頓時覺得自己高大了起來。

「看不出來你還燒得一手好菜……」有天把一截蒜薹放在嘴裡,感慨道,「這些都是你做的?」

「還有我呢,水是我燒的!」在中在一邊搶話。

「真的?好厲害……」俊秀看向在中,感慨道。不要誤會,他不是在諷刺,而是真的在感慨——感慨會燒水的在中很厲害。

我錯愕的盯向他。

「看什麼?我長這麼大連煤氣罐都沒碰過,更別說什麼電磁爐排煙罩之類的了……所以才說,你們真的很厲害。」俊秀真誠的說。

我轉頭看向有天:

「你從哪找到這麼個活寶的?」

「我們都是遊戲研究社的,活動的時候我們一起去買東西來的,我買PS3他買PSP,一來二去就認識了。」

「…………」

我真恨這群有錢的少爺……

 

晚上吃完飯,有天送俊秀回去了。我刷碗,在中打下手。

「嘿嘿……」他忽然看著自己手中的盤子笑了。

「傻笑什麼呢?」= =|||||

「允浩呀……我們,終於有了自己的家呢……」

家……?我微微發愣,這個字莫名的觸動了我心裡的什麼東西。

好像以後,再也不會獨自面對只有一個人的房子,再也不用等待不知會不會回來的人,再也不用孤獨的吞咽兩人份的飯菜。

家……

這個字讓我忽然覺得自己一下子強大了起來,讓我擁有了足以保護一切的力量,無論是這個家,還是讓這個家得以存在的人。

 

 

 

 

 

番外6 【同居•下】

 

所謂有家的感覺,絕對不是傢俱電器齊全然後搬進去住就可以的,還需要那種屬於自己氣息的東西,即使只是簡單的一個花瓶一套杯子,也可以讓一座單純的房子有了家的感覺。

當然,還要有床上用品,不要想歪,是很CJ的那種。

本來我是打算跟他一起去買床單被罩的,可是他死也不肯,就說兩個大男人一起去買雙人床的床上用品,還不得被別人的眼神戳死。

想想也是,所以我還是自己一個人去買了,最後選了一套天藍色的簡單式樣,越看越喜歡。

回來的時候路過書店,猶豫了下,我最終還是進去買了一本烹飪入門書,一起帶了回來。

 

「這是什麼?」當我把書放到他面前的時候,他疑惑的皺起了眉頭。

「教做菜的書。」

「欸?你不是會做嗎?」

「不是我,是你要學的。」

「為什麼?」臉皺起了臉。

「我不可能每天都給你做飯哪,你想想,我還有學生會的工作,而且昨天又剛剛聯繫好一個兼職。你啊,我不在家就只泡麵,為了你的健康,同時也為了我回到家能吃到熱乎乎的飯菜,你必須學會做菜。」我正經八百的教育他。

「切……我看後面那個才是你的目的。」

「說對了~」

「…………這什麼人啊……算了,本少爺不跟你計較,學就是了。」他有些不滿,但是還是答應道。

「好孩子~」我得意的笑,「但是千萬注意切菜的時候不要傷到手,燒水的時候不要澆到腳,油炸的時候不要濺到臉,安全第一。」

「廢話!」他一腳踹過來,我敏捷的躲過。

 

忽然,像想起了什麼好事似的,他眼裡一下子閃出光芒,翻出了一個塑膠帶。

「你看你看,這是我今天買的!」說完,獻寶似的從裡面掏出來一個鬧鐘,藍色的朵拉A夢造型,圓圓的大臉剛好是鬧鐘的邊緣。

「可愛不?」他滿臉期待的問,就是因為太期待了,所以我才忍不住打擊他。

「你多大了!還買這種的,哪裡可愛……」

「你不喜歡?」他皺起眉毛撇撇嘴,又從口袋裡掏出了個東西那給我看,「那這個呢?」

我定睛一看,差點吐血,仍然是一個外形類似的鬧鐘,不過是粉嫩嫩的HELLO KITTY……

「……………………」

「你喜歡這個?其實我還是覺得朵拉A夢好看些……」

「你買兩個鬧鐘做什麼!」我怒,這哪裡是好看不好看的問題!

「那怎麼了??早上我三個鬧鐘都未必能叫醒,軍訓的時候要不是有你叫我起床,我肯定天天睡過頭。」

「即使在這我也可以天天叫你起床啊!」

「不是怕你……起不來嘛……」他臉皮微微發紅,小聲道。

「…………」想了想,我認命的嘆了口氣,「算了,你喜歡就好……」

「真的?」他一高興,又從袋子裡掏出了個鬧鐘——米奇的,笑眯眯的連同之前的朵拉A夢和HELLO KITTY一起放在了床頭櫃上。

「…………金在中,你還真給我買三個!」

 

跟買衣服一樣,金在中是個表面上絕對看不出來的整理天才。

才半天功夫,他就把兩個人的房間弄得頗為溫馨,特別是跟隔壁房間的髒亂差相比。

「在中啊,你也幫我整理一下房間吧……」有天看了之後一邊感慨一邊道。

「好啊。」

「不行,」我立馬插嘴,「你一窩的女朋友呢,讓她們來幫你。」

「她們?靠!她們就他媽的喜歡我請吃飯。女朋友……哼……」

「這什麼口氣……你失戀了?」我挑挑眉毛,看他這憤世嫉俗的樣子,「那就這找哥們幫你整理不就得了,對了,那個什麼金俊秀,上午不是還幫你搬家來的嗎?」

「他?他那狗窩不讓我收拾就不錯了!」有天橫了我一眼,「老天憑什麼讓你撿了個大便宜!」說完,關門進屋了。

大便宜嗎……我看了看身邊仍不明所以但卻顯得更加可愛的在中,心想:

也對,好像的確是我撿了便宜。

 

到了晚上,兩個人洗完澡窩在客廳的沙發裡看電視,不一會我就覺得睏了。

「睡不?」

「哦……我還不睏。」他回答。

「騙人?你剛剛眼睛都快睜不開了。」我笑,「走吧,回去睡。」

我不由分說的關了電視拉起他回了屋,然後鑽進了被窩。他在床邊呆站了一會,最終也渾身僵硬的鑽了進來。見他如此緊張,我忍不住笑出聲來。

「笑屁!」他怒。

「你緊張什麼?我們該做的不該做的不是早就都做過了!」

「這……不一樣的!」

「怎麼不一樣?」

「你哪來那麼多問題!」他惱羞成怒,「打個比方吧!就算不是處女,過洞房花燭夜的時候不也得緊張!既然把這當家,一起過日子的第一天晚上還不許我緊張一下下!」

「OKOK……我錯了還不行嗎?」我忍住想笑的衝動,一伸手把他整個人摟在了懷裡,然後再一翻身他就跑到了我的身下。

他有些呆呆的看著我,我也看著他暫時不動作,半晌,他說:

「關、關燈……」

我笑,伸手關了床頭燈,室內頓時陷入一片漆黑。

我把手伸進了他的跨欄背心裡,一寸一寸的向上移動,同時唇也准去的覆蓋住他的,一點一點的向下移動。

慢慢的,他的呼吸變成了喘息。當我碰到他胸前異色之處時,他終於忍不住發出了第一聲呻吟,然後隨著我的動作越來越無法停止。

眼睛漸漸適應了黑暗,我看著懷裡的他,手上動作不停,努力記住他的每一次呼吸每一個聲音每一個表情。

這些都是我的,而我的也全部給你。

春色無邊,非禮勿視。

 

這一晚上瘋狂的結果就是,那三個鬧鈴第二天果然沒能發揮作用,並且被我一胳膊全掃到了地上。

同居生活就在掩埋鬧鐘的屍體時正式開始。

 

 

 

 

 

番外7 【所謂恐懼】

 

我曾給他買過一本料理入門書,他新鮮了兩天就將它束之高閣,繼續只要我回不來就吃泡麵或者乾脆不吃的生活。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這孩子明明傻傻的,偏偏人緣很好,總是有各種各樣的聚餐。

慢慢的,我還發現他很能喝酒,而且不論白的啤的來者不拒,據他說是他娘親教導他的,說男孩子能喝酒才夠帥氣。

 

某天,我從學生會忙完回來,他跟班裡的哥們聚餐居然還沒回來,有天也不知跑到哪裡鬼混去了。我對著空落落的屋子,認命的嘆口氣,跑到廚房自己給自己炒了個蛋炒飯。

不一會,傳來了鑰匙開門聲,我走過去看,果然是在中。他喝的一身酒氣,不過眼神還算清醒。

「你已經回來了?今天好早。」他脫了鞋,一個蹦躂就抱住了我的脖子。

「你喝了多少?」我皺眉頭,雖然知道他沒醉,但是明顯喝得有點HIGH了。

「沒多少,兩瓶啤的,半瓶白的。」

「你是酒缸啊!」我怒。

「沒,我還喝了可樂呢~」他眯著眼睛笑。「你吃了嗎?」

「嗯。」我聞到他身上的酒氣,道,「你喝多了。」

「才沒有!這才哪麼點量……」正說著,他臉色忽然一變,然後馬上彎下身體,右手捂住嘴巴。

「喂,你怎麼啦?不要告訴我你要……」

沒等我說完,他一個閃身就衝進了廁所,接著裡面傳來了嘔吐的聲音。我馬上緊張的跟上去,一邊生氣的嘮叨一邊心疼的在後面輕拍他的背。

「下次別這麼傻,長點心眼行不行!誰勸你酒都照喝不誤,不喝死才怪!要會搪塞,懂不?看看你現在,弄得這麼難受,值嗎?」

他吐完,沖了廁所,然後打開水龍頭漱了漱口,道:

「沒事沒事,別擺那種好像誰欠了你八百吊似的表情,我就是把可樂吐出來了。」

「可樂?」

「嗯,沒別的,擔心個啥。」

實際上,我確實沒有把這事當成一回事,他也沒有,畢竟誰喝多了都會吐的。

不過後來,我一直為自己這時候的粗心大意後悔。我當時應該注意到的,應該注意到他當時蒼白到不正常的臉色,還有他吐出來的東西其實不是深褐色而是黑紅色。

 

第二天,我到家很早,因為全天只有上午的兩節課,為了補償這些日子光忙學生會不能回家做飯這件事,我故意多炒了兩個菜,估摸著他回來時熱騰騰的擺上了桌子。

可是,他沒有回來。

我一直等,等到菜都涼了,卻只等到了一個電話。

「喂?你是跟在中同住的那個鄭允浩吧?」聲音些微發著抖,「在中他今天可能回不去了……他、他好像不行了……」

那一刻,我人生中第一次這麼強烈的體會到了一種情感——恐懼。

它就像個魔鬼,伸出它冰冷濕粘的爪子緊緊捏住了我的脖子,讓我不能掙扎不能呼吸。

 

我拼命往學校跑,看到他的時候,他正由兩個同學左右攙扶著,神智已經不清醒,白色的襯衫上都是紅到刺眼的血跡。

我馬上衝過去,一把將他打橫抱起,用自己都沒聽見過的聲音吼道:

「還等什麼!!趕快叫車啊!」

「不行的,剛剛試過了!計程車都不肯拉的,司機看他這個樣子都怕他在自己車上……」

「閉嘴!!」

「這邊!!快,我叫到了一輛黑車!」另一個男孩在馬路的另一邊向這邊拼命揮手,喊道。

我抱著在中飛快的跑過馬路,坐上車子絕塵而去。

 

不知道是怎麼到的醫院,不知道他怎麼進的急救室……回過神來,我已經坐在醫院的椅子上,抑制不住的全身發抖。

半晌,我艱難的掏出手機。

「喂?有天,我是允浩……」

「你怎麼了?聲音好奇怪。」

「我今天不回去了,我在醫院,在中他剛進了急救室……」

「啊?!他怎麼了??」

「他……剛剛吐血……你幫我帶些錢來,還有聯絡學校領導說明情況。」

「……嗯,知道了,我辦完馬上過去醫院找你。」頓了一下,有天說,「你……別擔心,他不會有事的,昨天不是還好好的嗎。」

「嗯……」

 

掛了電話,急救室有醫生出來了,我馬上站起身,他走到我身邊,說:

「你是他什麼人?」

「朋友。」

「他是學生吧?」

「嗯……」

「麻煩您馬上聯絡他的家長,讓他們來一趟。患者是胃潰瘍引起的急性胃出血,情況有點嚴重,不過已經沒什麼大事了,請放心。」

像重刑犯聽了無罪釋放的宣判,一直緊繃的神經終於鬆弛下來,我頓時覺得渾身的力氣都被抽走了,有些腳軟。醫生說完話剛轉身離開,我就丟臉的癱在了椅子上。

緩緩神,我再次拿出手機,撥通了在中家的電話。

「喂?是金在中的母親嗎?我是他同學……嗯,請您聽了先不要著急,在中他剛剛有些休克,患了急性胃出血,現在在醫院,不過您放心,醫生說已經沒什麼事了……真的,您別急,真的沒事了,不過醫生說要您來北京一趟……嗯……那阿姨再見。」

長長的突出一口氣,我終於徹底停止了發抖。

 

讓人驚訝的是,在中的爸媽晚上就到了北京。

這時候在中早已經清醒了,他媽進病房來第一件事就是劈頭蓋臉的把他一頓臭駡:

「你老娘我一輩子沒敢坐過飛機,為了你這個不讓人省心的小兔崽子我和你爸連老命都搭上了!」

「什麼啊……不就是坐個飛機嘛,空難的幾率可比車禍的幾率小多了。」他現在雖然虛弱但是精神很好,笑嘻嘻的跟他媽貧嘴。

「閉嘴吧你!!」她怒道。

在中的眼睛長得跟他媽極像,所以她翻起白眼也特別有威力。然後她把目光轉向了我,變戲法似的一瞬間變得異常溫柔。

「你就是鄭允浩吧?我兒子跟我打電話總提到你呢!」

「嗯……阿姨好。」

「瞧這孩子真精神,比我們家那個爭氣多了!你和這臭小子一起在外面租房子很辛苦吧?」

「媽!」在中在一邊抗議。

我笑而不答,他一個病號枕頭飛過來:

「你笑P,倒是否認啊!」

我看著回復精神了的在中,不禁又想起了他上午那驚心動魄的模樣,再一次後怕起來……

幸好,幸好。

你沒事。

因為你沒事,所以我現在才一樣沒事。

 

 

 

 

 

番外8 【結局】

 

金在中從醒來那天開始又住了半個月醫院,住得是兩眼冒綠光。

因為應醫生要求兩天沒讓他吃東西,就打葡萄糖維持著,後來也只能喝粥,天天吃著沒味道的東西,他金少爺怎麼受得了,於是變得越發瘦了,一抓一把骨頭。

我一方面看著心疼,一方面也覺得的確該懲罰一下他如此的不愛惜自己。但是一看見他在病床上哀嚎打滾吼著想吃肉,又會於心不忍起來。

在中的父母在北京待了兩天就回去了。

我在他住院的時候白天正常上課,晚上就一定會來醫院陪他。剛好在中旁邊的床空著,正好可以睡在上面,當然除了在中打針的時候怕不小心碰著他,大多數時候我們兩個人都是擠一張床的。

我常常摟著懷裡的一把骨頭,憤恨的在心裡列出一二三四家規,打算他出院之後好好的嚴格實施一翻。

 

在中搬回家住的那天,差點激動得流下眼淚來,在客廳的沙發上磨蹭,抱著電視猛親,然後跑到床上打滾。我等他得意夠了,拿出早就準備好的東西——一張寫了新制定的家規的大白紙,然後開始宣讀,有一瞬間感覺自己特像古代讀詔書的太監。

「金在中聽旨:家規四條。

一, 家裡嚴禁一切速食,特別是泡麵,見之燒之絕不手軟。

二, 聚會時絕對禁止喝酒,否則禁止進屋。

三, 三餐必須正常吃。

四, 從即日起限一個月必須學會炒菜做飯,從此之後鄭允浩不在家也必須能夠自給自足。

——欽此,金在中接旨謝恩。」

「臣謝主隆恩,也辛苦鄭公公您特地跑一趟~」他笑。

「滾蛋。」= =|||||

然後這個家規就被我貼在了客廳的牆上,好提醒某個沒自覺的傢伙,於是而從此之後確實也沒再發生過這麼讓人驚心動魄的事情。

 

根據家規,一個月後,在中端上了他的修煉成果——蛋炒飯。

我小心翼翼的夾了一些放在嘴裡,他則在一邊緊張的看著。

「嗯……還不錯。」我道。

「真的?」他鬆了口氣,「我就說嘛,我金少爺這麼天才不會失敗的~」

「是嗎……你是不是忽略了之前的105次炒出來的黑炭。」

「胡說!也不都是黑炭啊……」

「那也是失敗品。」我嘆口氣,算了,他能學會蛋炒飯已經是預想中最好的結果了。

「那是過去式了,今天這個不是不錯嘛。」

「嗯,是不錯,不過也只是不錯而已,口味方面……哼哼……差得遠呢。」我撇撇嘴。

當時我並不知道正是我的態度激發了他前所未有的鬥志,所以當我在未來的某一天發現他的手藝不僅僅是突飛猛進甚至可以去當廚子的時候,心情已經不是震驚可以形容的了。

那天,忙完學生會的事從學校回來的時候看見一桌子菜,我在感慨的同時也注意到了他那一臉得意的表情。我想我終於知道了他即使這麼遲鈍也能一帆風順的考上我們大學的原因了,這孩子其實出乎意料的要強呢。

 

 

時光飛逝。

學校裡有個人才在某晚會上這樣唱到:「從前我也以為日子很漫長,原來只是時間說的謊,仿佛昨天才脫下軍裝,今天又要背上行囊。」

其實就是這樣,大學四年總是在回過神來的時候才發現已經快結束了。拿著打包行李第一次進學校人仰馬翻的找宿舍還好像是昨天的事一樣,就像我還清楚的記得那年夏天的陽光,也記得當年軍訓時候他灰頭土臉的在塵土飛揚的訓練場上站著軍姿,卻忽然回過頭來咧開嘴向我展露的笑容,純粹又乾淨。

半年的宿舍生活,兩年的三人同居,一年半的四人同居,大學四年就這樣毫無新意的結束了。

嗯?你問為什麼是四人?很簡單,有天那小子後來也fall in love了,with一個大家都熟悉的人——金俊秀。

還記得那天他領著俊秀回來,哪裡還有情聖的模樣,只是靦腆的指著身邊的男孩說:

「這是我……嗯……新達令,你們認識的,俊秀……以後我們四個人分房租好不?」

我和在中抱著膀子笑得欠扁,然後再理所當然的點頭。

從那天開始有天的屋子終於變整潔了,當然不是金俊秀整理的,而是為了讓大少爺金俊秀住的舒服的朴有天親自整理的……

「去他的情聖,今後我要變新好男人!」他一邊打掃衛生一邊心情愉快的道。

「那好,順便幫我把客廳也掃了吧!」我也心情愉快的道。

 

 

畢業了,我念研,在中去工作了。

這小子命好,即使無欲無求沒什麼競爭心理,憑著大學四年還不錯的成績竟然真給他混了個工作。雖然薪水不高,但是只要能留京就是好事,因為我還要在北京念三年研究生,等我畢業了兩個人再愛去哪去哪。

天下這麼大夠闖的了,反正只要他陪著,我哪都敢去。

我們兩個人還住在這個家裡,有天和俊秀也都念了研,四人同居的生活繼續,一繼續又是三年。

其實有時候我也會忽然覺得生活很脆弱。我雖然喜歡這樣的氣氛,可是知道日子也不會因為你喜歡就一直這樣過下去。

房子畢竟是租的,我也還沒有賺錢。

 

「在想什麼?眉頭皺得這麼緊?」在中的腦袋不知道什麼時候湊了過來,伸手撫了撫我的眉心。

「我在想什麼時候自己才可以讓你過好日子……」

「你還想怎麼好啊……現在就很好了啊~」他很可愛的抿抿嘴。

「不好。我什麼也不能給你……在中啊,再等幾年,等我去工作了我一定讓你過好日子。」我越發覺得不甘心,想起曾經在街邊的櫥窗裡看見一件非常適合他的衣服,可是卻發現沒有那麼多錢買給他。而最近,類似的事情越來越多了……

「我什麼也不要。」他把白白淨淨的臉湊過來,快速的在我唇上BO了一下,「我現在很好。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這種感覺……今天我乘車下班的時候,看著車窗外的風景,想著家裡的人和事,忽然沒來由但很強烈的覺得自己非常非常幸福,我什麼也不需要了,真的。」

 

很久很久以後,再回想起他的這段話,我才會由衷的點頭同意。

那確實是兩個人最最美好的時光,雖然苦雖然清貧,但是卻最值得珍惜。

那時候我曾經說過的話都已經實現了,我們住在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車,他想要什麼都可以買給他,但是卻還是常常懷念那段日子。

事情往往就是這樣,得到什麼失去什麼自有它的道理。

 

故事到這裡打住,剛剛好。

最圓滿最平實,生活就是如此。

 

 

 =================全文完===================

 

 

這文這麼受到那麼多人的喜愛不是沒有道理的

雖然不是那種愛的轟轟烈烈、纏綿悱惻、盪氣迴腸的劇情

但就是這麼平實、清新、普通的如你我身邊會發生的故事一般

讓人在平淡的劇情中也能讓人有深刻的感受

番外裡兩人的吵架簡直沒有技術含量可言

幼稚的要死,可就是看著看著心裡暖暖的

最後作者的結尾我很喜歡~淡淡的幸福的氛圍餘韻環繞著久久不散

其實最快樂最幸福的日子~就是如此了

下個故事見了~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允在 豆花 YJ BL 耽美
    全站熱搜

    peggy10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