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明天放完這個短篇,《再遇見》是我在下載的文包裡發現的,看到作者是“叮糖”後果斷點開來看(叮糖的文就是品質保證啊~)

其實這故事蠻狗血的,類似的故事也不少,年少時允在兩人熱烈的戀愛,後來分手時也分的決裂,看文名就知道分手後幾年再次相遇的故事了,磕磕絆絆過了那麼多年,兩人這些日子的成長及體悟,再遇見~依然對你心存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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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金在中走出便利店的時候正好聽見店門口的音響在播陳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見》,這首歌最紅的那幾年他也愛在KTV裡唱,每次唱的時候都禁不住有些傷感。大概那些傷感跟他當時的感情經歷頗有關係,所以如今聽起來也忍不住神傷。

『你會不會突然的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

他抬頭看了一眼,街角的位置還真有家咖啡店。他鬼使神差地朝著那家面積不大的咖啡店走去,環顧之後發現並沒有那麼巧合的遇見什麼故人。也是,兩人分開的年頭都趕上在一塊兒的時長了,就算在同一個城市,這城市那麼大,不是有心想要重逢的話也不是那麼容易再遇見。

他曾經轟轟烈烈地愛過一個人,年紀輕輕,愛得不知天高地厚,甜蜜的時候恍若置身天堂,最後跌回地面的時候摔得有點慘。

 

回到家看到桌上放著的幾個密封盒的時候他還是有那麼點詫異的,畢竟任性地離開家裡獨自生活了好幾年,爹媽能想起他的時候還真不多。

將滿滿一購物袋的速食品放進冰箱裡,他拿著那些密封盒反覆看。盒子裡就是一些家常的泡菜醃菜,真正讓他意外的,還是剛才在冰箱裡看到的那幾大袋子包好的餃子和密封盒子下壓著的小紙條。

【別老吃那些方便食品,冰箱裡有餃子,實在沒空做飯就拿出來煮了吃,吃完我再給你送來。】

沒有署名,但他一看就知道是他那個總念叨他不成器的母親的語氣。

眼眶禁不住濕了,他覺得離家這麼些年,或許該回去看看了。為了成全愛情而捨棄親情跟家裡鬧翻,換成現在的他,大概是做不出來的,也只有那時候年輕氣盛,才覺得父母越是反對就越是要把日子過好給他們看。結果傷人傷己。

他看了一眼已經長到下巴的頭髮,決定出門理個髮。還別說,這髮型一改,整個人就精神了不少,進社區的時候還有倆高中女生盯著他瞧,搞得他心裡有點蠢蠢欲動的得瑟。

他將剛理完髮出來的時候看到的那個背影拋在了腦後,就像把前幾年的往事藏在記憶最深處一樣。

這麼幾年了,哪能剛一想起他就湊巧遇見呢?

扯淡吧……

 

 

 

金在中有個從小一塊兒長大的髮小,女漢子,最近正忙著婚禮的事兒,算起來已經足足有兩個星期沒給他打過電話了。這一通電話打過來,金在中還沒接的時候就料到那丫頭肯定是要找他幫忙了。

果然。

「你趕緊開車過來,老娘這都拎不下了,等了半個小時都沒等到計程車,趕緊來接我!」

得,人家未婚夫是大忙人,自己這個竹馬倒是正好能派上用場。

問了位址,金在中開了導航將車開過去,在距離目的地還有一個路口的時候被後面那輛車給追尾了。

他這一路上眼皮跳得厲害,這下果然遇上事兒了。他安慰自己說沒事兒,畢竟追尾這類事故時常發生,車子被蹭掉點漆,人沒傷著,等保險公司的人來了事情就解決了。

站在一旁給髮小打了個電話讓她另外找人,他有些煩躁地靠在車旁掏了掏外套口袋,才發現出門的時候忘了帶菸。

他以前從不抽菸,覺得自己有大好的日子要過,不應該做這種慢性自殺的事,不划算,爭取能多活幾年。只可惜再好的日子也過去了,現在倒認為人活著就得及時行樂,抽菸能讓自己心裡舒坦,何樂而不為?

況且,也不會有人敦促他戒菸。

 

「你……你是金……你叫什麼來著?」

追他車屁股的那個司機慢騰騰地朝他走過來,眼神裡帶著點疑惑。

金在中轉頭看了他一眼,太陽穴裡突地一跳,還真是熟人。

說是熟人也不全對,畢竟這人連他名字都不記得,頂多只能算是……熟人的熟人。

「是你吧?你還記得我嗎?」

那人看起來挺有興致,一臉久別重逢的驚喜模樣。但金在中知道他不是真的驚喜。

「你看起來混得不怎麼樣啊,我還以為你當初踹了允浩是跟了別的什麼人,現在看來是被人甩了?」他像是找到宣洩口一樣,替朋友數落著這個在他眼裡不識好歹的人,「你這輛……抱歉,我還真不認識這車標,舊得夠可以的,開了幾年了?你知道允浩現在開什麼車嗎?」

金在中很想問他是不是來替朋友炫富的,思量再三還是忍住沒開口。

他以前在鄭允浩的這群朋友面前就矮三分,如今更是沒有必要計較自己在別人口中是什麼模樣。

他很想直接開車離開,可他需要保險公司的賠付,因為他最近很缺錢。

三天前他剛從一家房地產公司辭職,那家公司的某個部門經理無意間發現了他的性向,總是給他打騷擾電話,發一些露骨的短信。

再加上,他已經連續兩個月沒有任何績效了,這在房地產公司是大忌。

「行了,我還有事兒,沒功夫再等了。」那人見金在中沒對他的調侃做出任何回應,覺得無趣,索性掏出錢包抽了幾張鈔票出來,「就是蹭掉點兒漆,你隨便找個地方補補就行,頂多也就兩三百塊。我給你五百,剩下的錢你拿去吃頓好的,就當是我請客。」他說完這話將錢拍在引擎蓋上,頭也不回地走了。

金在中看了一眼那幾張扎眼的鈔票,頓了頓,將錢拿起來裝進包裡,開車走人。

他應該有骨氣地將錢扔了?在以前他或許會這樣,可他這幾年已經吃夠死要面子的虧了。

 

他怎麼也沒想到的是,那人剛進車子就給鄭允浩打了個電話過去,把這天和他碰面的事情當成笑話一樣講給對方聽,嘲諷,幸災樂禍。

「他過得好嗎?」鄭允浩打斷了他的笑聲。

「人沒精打采的,估計生活得不是那麼如意。」

鄭允浩沒再多問,直接掛了電話。

這已經是分別之後的第六個年頭了吧?

如果他今天聽到的是金在中生活得很好,開心依舊,恐怕他會徹底將這人拋在腦後不再念想,可他聽到的卻全然不是那麼回事兒。

回憶突然像海潮一般向他湧來,他來不及躲閃。

六年前的金在中才二十出頭,他被父母寵著,戀人愛著,大多數時候像個沒長大的孩子,無憂無慮,任性快樂。小小的磕碰都會懊惱半天的人,在面對別人奚落和嘲諷的時候竟然能做到面不改色,也沒有因為那五百塊錢而羞辱得暴跳如雷。

他是不是變得太多了?

他曾經覺得金在中太任性自我,將來入了社會必定會吃虧,可即便擔心,卻也還是寵著愛著,想著只要有他護著,再怎麼任性妄為,大不了再去替他收拾爛攤子。離開他以後,金在中變得獨立隱忍,這難道不是應該值得高興嗎?

可他此時只覺得心如刀絞。

 

 

 

 

 

Chapter 2

 

金在中的髮小晚晚從小就像個男孩兒似的,長輩們常笑著說這倆孩子性別是不是反過來了,怎麼男孩子文文弱弱女孩兒反而成天在外打架惹事。晚晚就像她的名字一樣晚熟,二十四歲的時候才遇上自己的夢中情人,開始顯現出小女人的一面。

金在中曾經一度認為將來娶了晚晚的人一定是倒了大霉,結果人家小倆口甜甜蜜蜜恩愛非常,他的預感一如既往的不準確。

晚晚和她老公舉行婚禮的地方是本市最有檔次的一家酒店,晚晚那丫頭命好,找的老公又帥又多金,婚禮也是花了大手筆的。這家酒店很大,可以同時舉行室內和室外的婚禮,晚晚難得做了一次少女夢,說什麼也要包下室外的場地,室內則是包給了另一對新人。可惜的是天公不作美,儀式舉行到一半的時候便刮起了大風,晚晚的頭紗被吹得亂七八糟,婚禮司儀也因為題詞卡飛走而弄得手忙腳亂。

晚晚發揮了她播音主持系的專業素質,關鍵時刻給賓客們來了一場即興單口相聲,惹得所有人哈哈大笑,算是成功彌補了天氣突變帶來的小小遺憾。

 

儀式在室外舉行,之後的宴席被定在酒店內。有趣的是酒店共有兩個大型餐廳,走廊進去一左一右。擔心賓客們走錯地方,兩邊的新人和伴郎伴娘都站在門口給賓客們指路帶路。

作為伴郎,金在中盡心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眼看著賓客都進來得差不多了,他正準備轉身進去,就聽見對面那對新人熱情地招呼著一個晚到而來的賓客。或許是那對新人的態度太過熱情,他沒忍住好奇就順勢看了一眼。只一眼,就再也挪不開腳步。

「如果不是鄭律師幫我打贏官司,我也沒辦法順利離婚,娶到小琴!」

搞了半天,二婚還弄得這麼大陣仗。

「快進去吧,馬上就開席了!」

鄭允浩禮貌地點頭,卻在走到門口的時候停了下來。

其實他一進走廊就看見金在中了,儘管這樣的重逢在他的意料之外。他是受曾經的委託人邀請才來參加婚宴,如果不是這幾天剛了結了兩個案子,手頭沒什麼事做,他不會閒到參加不十分熟悉的人的婚禮。

金在中想轉頭就躲,晚晚卻反應極快地拉住了他。

鄭允浩認識晚晚,看到此時的情景立刻就知道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於是真誠地朝她說了一句:「新婚快樂。」

晚晚的老公並不知道他們之間曾經發生過的那些糾葛,還以為這人也是賓客之一,和他握手之後便要將人往裡帶。晚晚裝了一整天的淑女,這時候也沒顧著形象,伸長腿就將人擋在門外,轉頭衝著自己的老公說道:「歡迎什麼歡迎?也不看看是什麼人,別看見人模人樣的就往裡帶!」

新郎明顯有些始料未及的尷尬,好在鄭允浩本來也沒有要進去的意思,朝他們笑了一下就掉頭進了對面的餐廳。

兩對新人尷尬地互相望著對方,一時間走廊裡的氣氛詭異起來。

 

作為伴郎,金在中的主要任務是擋酒,新郎的酒量出了名的差,金在中的酒量卻是出了名的好,本著能用就用的原則,晚晚給他的任務就是要保證新郎在婚宴結束之後還能直著走。

來的賓客實在太多,靠著金在中一個人擋酒根本招架不住,新郎新娘雙方父母也加入了擋酒陣營裡,金在中在覺著自己還算清醒的時候功成身退,在主桌匆忙吃了點東西後打算回車上睡個午覺,醒醒神,十有八九晚上還得接著喝。

走出餐廳的時候他才發現有人已經站在門口等了一會兒了。

有的時候,重逢還不如不見,只會徒增尷尬。

金在中說不清自己心裡是否在期待這樣的重逢,但他實實在在地覺得尷尬。想起前幾天聽到的那番嘲諷的話,他真怕從這個人嘴裡也聽到類似的評價。如果是那樣的話,他恐怕沒辦法做到像上次那樣面不改色。

 

「你瘦了很多。」

他想過很多重逢之後可能會聽見的話,諸如“好久不見”,“你最近過得怎麼樣”之類的,再不濟也是一句“你好”,卻沒想到鄭允浩開口竟是熟絡地說著“你瘦了很多”。

他是瘦了很多,比起最快樂的時候,足足瘦了十多斤(大陸1斤=0.5公斤),幾乎快要撐不起身上的伴郎西裝。但他不是為情所傷,他只是……不會照顧自己而已。

「喝了很多酒?」

「一點點。」

金在中想繞過他往前走,腦子有點混沌,右腳踩到左腳,打了個踉蹌,險些沒站穩。鄭允浩下意識地伸手接住了他,他才沒丟人地跌到地上。

「你這恐怕不是一點點吧?」

「我千杯不醉,你又不是不知道?」

金在中說完這話就愣住了。

果然是酒喝多了沒過腦子,套近乎的話都說出來了。想起前幾天聽到那人說的,鄭允浩現在的身份地位只怕也不一般了,看剛才那對夫妻對他的態度就知道。雖然不想在前男友面前顯露出自己的落魄,金在中也不願意嘴硬著說些逞強的話。強裝笑容他做不到,就算做到了,這個人也能很快看穿。

沒意思。

「我扶你去大堂休息。」

「不用了,」金在中掙脫他的手臂,腳步不穩地往前走,「我去車裡睡會兒就好,你不用管。」

等走到停車場他才發現,鄭允浩果真沒有跟上來。

既然只是客套地打個招呼,何必專門等在門口?

他覺得好笑。

 

他進車子插了鑰匙打開暖氣,不知不覺地就睡了過去,等他被外面的喧鬧聲吵醒的時候,似乎才過了沒多久。

他睜開眼就看見鄭允浩幾乎貼在車窗上那張焦急到滿頭大汗的臉。

他以為他還在夢裡。

很久沒有夢到過這個人,再夢到的時候,和六年前已經有了很大的分別。頭髮不再是鬆散地垂下來,而是俐落地梳了上去,眉眼間也成熟了不少。以往他不是沒想過多年以後的鄭允浩會是什麼模樣,肯定變得成熟內斂,卻沒有一次像這次的夢境這麼清晰。

「金在中!快開門!金在中!」

夢裡的鄭允浩在用力拍打車窗,他微微朝著對方一笑,緊接著就感覺到一股力量在拉動車門。可惜車子鎖上了,拉不開。

車子鎖上了?

金在中恍惚記起今天是晚晚的婚禮,他好像喝了很多酒,打算來車裡睡一會兒。

 

看他終於清醒過來,打開車門,鄭允浩虛脫地趴靠在引擎蓋上。

天知道他剛才費了多大力氣都沒能弄開車門,要不是怕傷到金在中,只怕他早就找塊石頭砸了玻璃。

他等不及地將金在中從車裡拖出來,想起他剛才虛弱的那一抹笑,自己竟然白癡地以為這傢伙是迴光返照:「你是豬嗎!你怎麼能關著車窗睡覺,你還開著空調!你不知道汽車密閉的情況下會死人嗎?你要是一覺睡過去就醒不來了!」

金在中的確渾渾噩噩的沒記得把車窗打開點縫隙,他沒料到會產生什麼嚴重後果。

「真不知道要說你什麼才好!」

鄭允浩氣極地看著他,回想起自己剛才真以為他就要窒息死在車裡,這傢伙還跟沒事兒人似的一臉不以為然,心裡憋屈得慌。

出來吹了冷風,金在中清醒了不少,這才反應過來,鄭允浩剛才的一系列舉動,是從一開始就跟著他來了停車場,看到他密閉在車裡害怕他出意外所以想方設法叫醒他?

鄭允浩:「你能別這麼讓人擔心嗎?」

「我……」金在中心裡難受的利害,「我一直都是這麼過的,不是好好的嗎?」

 

 

 

 

 

 

Chapter 3

 

金在中這一天一共跑了五個面試,早上出門的時候還信誓旦旦地認為今天內一定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天黑回到家的時候已經沒有力氣再去想這事兒了,只想好好睡一覺,有什麼事都等睡醒了再說。

等他吃完泡麵洗了澡躺倒床上之後,卻又沒了睡意。

他想起了晚晚婚禮那天發生的事,想起了那天和鄭允浩分別前互相交換了聯繫方式。

分手那會兒決絕地扔掉手機卡搬家換工作,如今不過重逢見一面,輕而易舉地前功盡棄。不過估計鄭允浩只是禮貌性地問一問,並不是真的要跟他聯繫,否則不會在要了聯繫方式好幾天之後都還沒有一點兒動靜。

他覺得他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原本還打算先休息一陣子再找工作,如今卻有點急不可耐。他的專業並不是銷售,那時候晚晚建議他去做這個,說他接觸的人太少,只沉迷在自己的世界裡,所以一直走不出情傷,他應該多接觸一些人,開闊見識,他聽從建議去做了藥品銷售。第三年的時候這個市場不再那麼走俏,他選擇辭職,到了一家房地產公司上班。去年限購令下來了,買房的人越來越少,他的日子也越來越不好過。

他應該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否則只能這麼隨波逐流。

比起鄭允浩的事業有成,他在分手之後的一系列舉動顯得有點幼稚和丟人。

沒見面以前,無論別人說什麼,別人口中的鄭允浩哪怕過得再好,他也不會有多大感覺。他從來就是個不進棺材不掉淚的性子,不想聽的不想看的總能夠用心理暗示去忽略掉。可等到真的見了面,他才不得不承認,的確,鄭允浩過得是真不錯。

自己明明就不差勁,已經二十歲後半了,卻連個像樣的工作都沒有。

沒有束縛沒有動力,人真的很容易就變得懈怠。

金在中忍不住想,如果自己一開始沒有輕易放棄努力得來的工作,到現在沒準兒也是開著豪車事業有成,如果是以那樣的面目和鄭允浩重逢,沒准兒事情的發展不會像現在這樣讓人覺得憋屈,沒准兒那傢伙會後悔,沒准兒……還能破鏡重圓。

想到這四個字,他忍不住“呸”了兩聲,覺得自己真是個賤皮子,明明當初是他提出分手,再吃回頭草豈不是比現在更丟人?

 

腦子裡的事情太多,身體疲憊不堪,他想著想著不知怎麼的就睡了過去,一覺醒來以後天已經大亮,拿起手機一看,這一覺竟然睡了十多個鐘頭。

好久沒有睡得這麼舒坦了。

手機上有兩個未接來電和一條未讀短信。

來自同一個人。

【那個誰】。

存號碼的時候他想了半天也沒想出到底要存什麼名字才合適,如果存個全名,好像兩人的關係沒什麼特別,可如果太親密,就好像自己還對他有什麼想法似的。想來想去,要給那個誰起什麼名呢?那個誰……就“那個誰”吧。

不知道鄭允浩是因為什麼原因打電話給他,短信裡只提到明後兩天會降溫,讓他注意保暖別感冒,那語氣就跟在追求他似的。

短信裡沒說有什麼事兒,金在中想回過電話過去,又覺得好像小題大做了。

鄭允浩到底是什麼意思?

 

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

前幾天參加婚禮時遇到的意外著實讓鄭允浩驚出一身冷汗,事後他才發覺但凡是關於金在中的事,即使隔了這麼多年,他也還是做不到視而不見,也沒法完全不放在心上。他總覺得這樣的金在中頗有種破罐子破摔的味道,和以往記憶裡的那個樂觀向上的人完全不一樣。

分手後他也曾想過是不是還有機會挽回,畢竟他們並不是因為原則性的問題才分手,他始終覺得金在中太過衝動,在那之前,他也不是沒說過分手的話。直到再也聯繫不上他,這個人像是一夜之間蒸發了,他才驚覺自己犯了什麼錯,也看輕了金在中的決心。

兩人分手之後的第三年,他試著去過兩三次長輩安排的相親,也和其中的一位女士紳士地交往了兩個月,最後還是女方嫌他太不體貼不懂浪漫腦子裡只有工作,兩人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他的確是既不體貼也不懂浪漫,但是跟金在中在一起的那幾年,他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剛開始的時候,是金在中對他一見鍾情,死纏爛打地纏著他,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那時候的經歷挺可笑的。金在中甚至跑到他的系裡詢問他的名字,搞得一貫紳士的他根本找不到合適的方法拒絕這樣的示好。即使是在一起了,他也覺得肯定長久不了,金在中的性格太過張揚,他只想感情生活平淡安分,太過激情澎湃,勢必會很快就消磨殆盡。

他不是不知道金在中的不安,可在一切外界條件還沒穩定下來之前,他沒辦法輕易做出承諾,大概也是因為這樣,才會使得兩人之間的誤會越來越嚴重。

分手的時候金在中精疲力竭,他又何嘗不是身心俱疲?

衝動的時候他甚至想直接找個條件合適的女人結婚,那樣激烈的戀愛要是再來一次,他肯定是挨不住。只是這種衝動最終沒有付諸行動,他心裡很清楚,任何不理智的決定都有可能對自己和別人造成傷害。

也不可能再有第二個金在中能夠讓他傾盡全力去對待。

 

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原本好好兒的,他甚至打算等事務所的工作轉正之後就買房穩定下來,到時候再提出一些將來的設想。金在中突然出櫃的行為看起來是自作主張,其實根本就是太過不安也沒了耐性,一夜之間親人朋友全都知道了他們的關係,他的工作受阻,友情亮起紅燈,兩人吵了架,不歡而散,咬著牙走完最後一段互相折磨的日子,最後不算和平地分了手。

這段感情裡到底誰錯得多?誰更離譜?好像永遠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他現在有了他曾經設想的一切,唯獨沒有那個還沒來及計畫的金在中。

他的人生裡沒有這個人了。

當他打完第一個獨立官司發現回家以後沒有人會陪他一起慶祝,他才驚覺其實他對金在中也有依賴,原本他以為這種依賴只會出現在金在中身上,他甚至還曾經覺得負擔和壓抑。

這次重逢之後,他才開始真正反思起來。

金在中過得不好,他的生活也只不過是表面上體面罷了。

沒見面的時候覺得還可以忍受,見面以後反倒耐不住寂寞了。

打的電話沒人接,發過去的短信也沒收到回覆。

大概金在中在留下聯繫方式的時候心裡並不那麼情願,只是應付而已吧。

他突然覺得有點累,強撐了這麼幾年,還是第一次有這種疲憊不堪的感覺。回想起來,似乎這輩子最疲憊的時候都跟金在中有關,有這麼一個人,他能讓你感覺疲憊,也有能夠讓你突然快樂起來的能力。

 

當他帶著一身疲憊從法院裡開車出來在路口等紅燈的時候,老天爺正好幫他印證了這一點。

金在中拿著一個檔袋從對面的大樓裡出來,一臉垂頭喪氣的樣子,走路不看路,鞋帶鬆了也不知道,直接踩在上頭險些摔倒。站穩以後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蹲下去繫鞋帶,而是反覆確認周圍有沒有人注意到他剛才的模樣,看沒人盯著他笑,才放心地彎下腰。

鄭允浩將車開了過去,顧不上他吃驚的表情,直接伸長了手打開副駕駛位置的車門。

「上車。」

 

 

 

 

 

Chapter 4

 

「想吃中餐西餐還是火鍋燒烤?」

「炒飯。」

金在中下意識地回答之後才意識到問出這句話的人是鄭允浩,而他此時正坐在鄭允浩那輛車的副駕駛座位置,一個不小心就走了神兒:「你要請我吃飯?」

鄭允浩專注地望著前方:「難得遇上了,這會兒也到了飯點。」他想了想,又道,「你今晚沒什麼事兒吧?要是有別的飯局就算了,我送你過去。」

他哪能有什麼飯局?煮個麵炒個飯就湊合一頓了。

「真要吃炒飯?」鄭允浩問這話的時候語氣裡帶著笑意。

金在中不自覺地就放鬆了下來,將一直僵硬著的後背貼到椅背上:「就吃炒飯吧。」

「那去學校附近那家吧。」

鄭允浩熟門熟路地將車開進輔道,右轉朝著他們曾經就讀的大學開去。

「那家店還開著?」

金在中覺得詫異,他覺得那樣的小本生意從來都是朝不保夕的,大學那會兒,那家鐵板炒飯的鋪子就開在學校附近一個即將拆遷的地方,那棟房子估計已經拆遷好多年了,那家鋪子也怕是早就沒了吧?

鄭允浩並不擔心這個問題,憑著記憶很快就找到了那家店。

 

的確已經是一家小有規模的店,看那佔地面積至少也有四十平米,招牌上寫著【王記鐵板炒飯】,店鋪算不上大,但裝修和店面佈置跟多年前比起來顯然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鄭允浩將車靠邊停了,下車前問金在中:「這地方拆遷之後老闆就把店搬到這裡來了,差不多有五年了,你一直沒回過學校?」

「沒有。」

他回學校做什麼?觸景傷情嗎?

大學那會兒正是他們感情最好的時候,學校周圍四處都是當時熱戀的痕跡,連一家小小的鐵板燒店也讓金在中頗有感觸。

兩人拿著餐盤分別挑了菜,再交給老闆。老闆將菜炒熟之後加上孜然、五香粉和辣椒粉等調料,熱氣騰騰地端上了桌。

金在中喜歡吃這樣重口味的炒飯,鄭允浩卻不愛把飯和那些個菜炒在一塊兒,覺得油膩,所以兩人每次都是各吃各的,味道也是截然不同。

金在中喜歡麻辣加糖醋,鄭允浩喜歡少油少辣。

兩個人的口味這麼不同,快畢業那會兒同居在一起的時候也沒出現過什麼問題。做飯的事兒大多是金在中在做,所以飯菜的口味都偏重。鄭允浩剛開始不習慣,久而久之也就被帶得重口味了。這麼幾年過去了,他的口味又淡下來,再看見金在中那份加足了作料的炒飯,突然覺得嘴裡淡得沒了味道。

「少吃點辣椒,對腸胃不好。」

「我習慣了,味道淡了我還吃不了。」

這對話似曾相識,兩人都是一愣。

鄭允浩沒吃兩口就放下了筷子:「吃完飯要去學校逛逛嗎?」

「不了吧,我想早點回去休息。」

重新踏上那些充滿兩個人回憶的地方,金在中一個人的時候都不敢想去做這樣的事,更何況是和鄭允浩一起去。那種感覺就像是故人重溫舊夢,兩人將以前的戀情再重新回想一遍,這個提議實在有點危險。

他不敢往深了去想,只能當鄭允浩是心血來潮。

 

吃完飯,鄭允浩開車將他送回了家,還提出要上樓去坐坐。

金在中覺得以兩人現在的關係要登堂入室的話好像不太方便,可轉而一想又覺得曾經都那麼親密過了如今還介意這些好像太矯情了,於是順勢就帶著他上了樓。

這是一個有二十幾個年頭的老小區了,綠化設施這些都不太跟得上。金在中租房的時候只想著交通方便價格實惠,租的小套在三樓,有沒有電梯也不是很值得在意。樓道間的聲控燈不是特別靈敏,金在中蹬了三次腳,三樓的燈才後知後覺地亮起來。樓道間的燈忽明忽暗的,看起來電壓不是很穩定,鄭允浩借著燈光環顧了一下這個打掃得不怎麼乾淨的樓道,忍不住微微皺起眉。

金在中一回頭就看見他臉上糾結的表情,有點尷尬:「環境不太好,別介意。」

鄭允浩的面部表情立刻變得柔和起來:「沒事。」

 

進屋之後,鄭允浩四處打量著這套小居室裡的佈置,覺得目光所及之處全是些熟悉的影子。

金在中總是卯足了勁兒地將自己居住的地方佈置成溫馨的模樣,這間屋子雖然小,可處處都是用心生活的痕跡。大到窗簾的顏色、桌椅的擺放,小到拖鞋的款式,全是印象中他喜歡的樣子。這麼多年一點沒變。

相比之下,鄭允浩覺得自己那個一百多坪的房子顯得單調多了,色彩單一,氣氛冷清,他也不愛宅在家裡,房子買了之後更多的時間是在事務所,所謂的“家”也只是個睡覺的地方罷了。

他想像中的家,約莫就是這個樣子,他現在所看到的這樣。

剛畢業那會兒,他們沒賺到多少錢,那時候就是住的地方比這裡還要差一些,不僅隔音不好,有個角落甚至還時常漏水。即使有那麼多的不如意,他卻仍然覺得那是他住過的最溫馨的地方,是他心目中的“家”。現在的那個家,四處都是冷清和寂寞。

 

「喝點什麼?」

金在中打開冰箱,鄭允浩轉頭看了一眼,發現冰箱裡竟然都是些速食食品。

金在中從來都是熱愛生活的人,他喜歡享受,喜歡把生活過得有滋有味兒。他總是變著法兒地豐富著餐桌上的東西,有時候甚至還嚴格遵循營養比例。

難怪他現在的氣色糟糕透了,人也瘦了太多。

來這裡之前,鄭允浩以為他生活上的不如意只是體現在工作和經濟上,真的走入他的領域,才明白他根本就是很敷衍地應付著自己的生活,又怎麼會如意?

冰箱裡除了速食品就是酒精飲料,金在中似乎也發現了這一點,有些不好意思地關上冰箱門:「我去燒點熱水吧。」

「不用麻煩。」鄭允浩制止了他,「我坐會兒就走。」

就這麼乾坐著,沒有什麼話題能讓他們毫無顧忌地討論,屋子裡的氣氛實在是尷尬。即使這麼尷尬著,鄭允浩也沒提出要走,金在中更是找不到讓他早點離開的理由。

 

金母就是這個時候進屋的。

在金在中的印象裡,這幾年母親只很少地來過幾次,幾乎每次都是帶一些包好的餃子或醃好的醬菜之類的食材過來,想讓他自己在家裡的時候能吃得好一點。金母一直有他的鑰匙,卻從沒在這個他極有可能在家的時間段來過。母子倆沒見過面的時間比他和鄭允浩分手的時間還長。

金母本來是打定主意要和這個兒子斷絕關係,可接到他喝醉酒以後打過來說已經和鄭允浩分手的電話時,當媽的還是心軟了,心疼兒子了,只是擱不下面子,這幾年斷斷續續地稍微關心一下他的生活。

這次金母可以說是抱著和兒子言歸於好的決心來的,這幾年金在中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她都看在眼裡,她讓兒子重新振作起來,哪怕他的性向真的無法糾正,也別太過死心眼兒,過去的事兒就讓它過去吧。

他怎麼也沒想到進屋以後會見到鄭允浩。

金在中還沒回過神來,鄭允浩已經利索地站起身叫了聲「阿姨」。

「小……小鄭啊……」

金母發現自己的聲音竟然是顫抖的。

 

 

 

 

 

Chapter 5

 

金母並不是空著手來的,她拎著白天剛從市場上買來的煙燻肉。金在中小時候最愛吃這個,那會兒得等到過年的時候才有這東西吃,現在生活水準提高了,只要有錢就能買得到,金母逛市場的時候正好看見成色不錯的,下手買了幾塊。

金在中去陽臺上掛燻肉,金母和鄭允浩坐在客廳裡,金母明顯比鄭允浩要緊張得多。

兒子出櫃以後家裡鬧得跟翻天似的,鄭允浩來家裡接金在中的時候也被殃及了。金父手頭的棍子沒少往他身上抽,兩個孩子可以說是被打出門的。她這個做母親的不是不心疼兒子,只是覺得不甘心,好好兒的,怎麼就成了這個樣子?換成任何一個母親都沒法立刻接受這種狀況,她那時候還恨過鄭允浩,覺得都是因為他,在中才會變得那麼亂七八糟,巴望著他們早點分手。可等他們真的分了手,她反而覺得落寞了。

金在中有多傷心,都是在這六年的時間裡慢慢體現出來的。

她從最開始的憤恨,到無奈,再到妥協,這個過程,金在中並不知道,她打算今晚說這些,但看樣子時機不對。

 

「小鄭,你和在中……你們……」

金母雖然很忐忑,沒把話說全,但鄭允浩還是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阿姨,我們只是湊巧遇上,一起吃了頓飯,我就上來坐會兒。」

他說的都是實話,但金母眼裡的光芒瞬間就黯下去了。

鄭允浩想,大概她已經想通了,接受了,只可惜這樣的接受來得有點晚。沒有家人的支持,金在中這幾年只怕走得既艱難又孤獨。想到這裡,他心裡也不好受,沒有刻意聯繫卻能夠重逢到底意味著什麼,他還沒來得及理清楚。

「哦,阿姨還以為……」金母頓了頓,撇下臉皮說了心裡話,「阿姨當年對你不太好,你不會怪我吧?」

「不會,我明白,您都是為了他好。」

「他這孩子,從小就任性,好強,我也管不了他。」金母有些為難,「可能我的想法有點強人所難,可他這麼些年也沒個對象,你要是也還單著,不如……阿姨沒有別的意思,只是覺得當時太衝動了,其實你們也挺不容易,我們也是太極端了。」

「阿姨,我和在中——」

「媽!你胡說什麼呢?」

不知何時金在中已經掛完燻肉進了屋,就站在不遠處手足無措地打斷了他們的對話。

他不是沒想過他媽說的這些,從他再次見到鄭允浩的第一眼開始,他就思考過這個問題。鄭允浩是不是還沒對象?是不是和他一樣這麼多年都單著?老天爺安排他們重逢是不是想撮合他們重新開始?他的腦子很亂,他自己都沒弄明白,就被他媽這麼給攪和了。

他其實很怕聽到鄭允浩的回答,害怕聽到他說他們之間什麼都沒有,根本不可能。

這段感情當初紮得太深,拔的時候也拔得太狠,他根本沒法用平常心去看待。

他在面對鄭允浩的時候本就是強裝著無所謂,一旦鄭允浩真說出什麼話來,只怕他立刻就會被打回原形。就像今晚鄭允浩提議去逛校園一樣,他根本不敢答應。

 

「媽先回去了,你和小鄭,你們好好兒聊。」

金母覺著自己今天不該出現在這裡,沒準兒兩個小孩吃完飯回來就是要好好聊聊天,她這一出現,搞得三個人都拘束尷尬。她和在中的事兒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等過陣子再來也行,當務之急還是先留點空間給他們。

金在中知道他媽可能誤會了什麼,但這時候過多的解釋反而會鬧得更尷尬,只能先把母親送出門。

「不好意思,我沒想到阿姨會過來,她好像誤會了。」

「沒關係。」金在中聽到那句“誤會”,心裡酸得厲害,想著鄭允浩果然並沒有其它的意思,他在這兒糾結半天是自討苦吃呢吧?「我也有好幾年沒見過她了,誰知道她會今天過來,不關你的事。」

鄭允浩皺起眉:「你和阿姨這幾年都沒聯繫?」

「沒臉聯繫他們。」

口口聲聲說沒有父母的依靠也要好好把日子過好,結果還沒過幾天就鬧分手鬧得慘兮兮的,他只要一想起來就覺得丟人。

「在中,你不要太固執了,阿姨也是為你好。」

「我固執?我是為了什麼固執?為了誰固執?」

金在中說出這句話後立馬就驚覺這句話的不合時宜,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提起那些往事,兩人心裡誰都不好受。

「你先回去吧,讓我靜一靜。」

金在中頹然地靠在沙發上,心想自己還是沒能忍到最後。

「要不我陪陪你?」

「你陪我幹什麼?怕我想不開?」金在中像是突然醒了過來,不再是那麼溫吞的性子,渾身的刺毛都炸起來了,「我不想見你,看到你我就想起我當年做的那些傻逼事兒,我也沒有心情和你重溫舊夢,你另找別人吧。」

聽他這麼說,鄭允浩反而笑了。

這才像是金在中,他記憶裡的那個金在中。

「你以後要是再像今天這樣碰見我,最好還是裝沒看見吧。」金在中埋著頭,手指摳在沙發邊上,「可能你覺得都過了這麼多年了,我們還能做朋友,一起吃個飯逛個學校都沒什麼,對我來說不一樣。沒看到你的時候,我可以裝沒你這麼個人,以前的事兒也都想不起來,可只要一看見你,我就渾身上下都不自在。」

「你想要我把你當陌生人?」

「不然呢?」金在中苦笑,「你總不能還想跟我有點兒什麼吧?」

鄭允浩心想,這個人表面上看起來變了不少,可人還是那個人,內裡的東西是變不了的。他此時挖著自己的心窩在跟你說話,其實才真的是在示弱。他不想跟自己這麼不清不楚地牽扯著,要嘛真的下定決心卯足了勁兒,要嘛就只能再也不見。

這是他的底線。

 

「金在中。」

他的指甲在沙發邊上摳得更緊。

「我本來想循序漸進,畢竟我自己也還沒來得及考慮清楚。」

循序漸進?什麼意思?

「那天你把自己關車裡的時候,我是真怕你出什麼事兒。」

鄭允浩將手放到他的頭頂,像多年前一樣,逗孩子似的揉了揉他頭頂的髮旋兒。

金在中的身體逐漸放鬆下來。

「說了分手以後,我以為你只是發脾氣,過一段時間就會好了,可你連挽回的機會都不給我,就認定我心裡也在想著那麼拖著難受還不如分手是不是?」

他沒辦法反駁,他當時就是那麼認為的。他甚至覺得與其讓鄭允浩說分手,還不如他自己收拾東西走人,還能顯得有骨氣。他其實可以再等一等,等等看鄭允浩是不是也是下定決心要分手,可是……

「我太累了。」金在中抬起頭疲憊地望著他,「我覺得我一點耐性都沒了,我也不想再去猜你是怎麼想的,我想更輕鬆地活著。」

他們都以為離開對方之後能生活得更輕鬆,更自由。

「我們都有錯。」鄭允浩無奈地看著他,「關係變成這樣,是我們兩個人共同造成的結果。在一起的時候太衝動,分開的時候更衝動。」

 

一直到鄭允浩離開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金在中都還沒能從剛才的震驚當中回過神來。

他覺得鄭允浩的話好像帶著一種洗腦的力量,他腦子裡翻來覆去的全是那些話。

鄭允浩說:「如果你有了新的感情生活,現在過得很好,那我一定不會再像今天這樣打擾你的生活,可是你過得並不好。」

「你在同情我嗎?」

「我是律師,在中,同情心是我最不能有的東西。」

他說:「在中,我從來沒有忘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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