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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ㄚ內~親估們,我昨天最後有一大段漏掉了,麻煩已經看過(二)的親估再回去看我補貼的>"<

(有注明標示2013/1/22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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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霧-番外壹-Lullabies》

 

鄭允浩是個俗人,沒學歷沒背景的,從孤兒院出來後他沒有繼續上學而是去了附近的城市打工。從開始當奶茶店的小弟然後慢慢做到奶茶店的店長,說起來生活的苦也吃了不少,但是鄭允浩還是挺樂天派的,而且人也實誠,朋友不少就是戀愛方面不是很開竅。他的死黨見他二十好幾了還沒個女朋友就偷偷組織了一場聯誼讓他參加,他沒辦法推脫,那天下班後就和哥們幾個坐著公車去了定好的KTV。

女孩子那邊和他們幾個男生談的都挺好的,歌也唱了,酒也喝了幾杯,朋友們都向他推薦一個姑娘,那個姑娘人長得很清秀,給人感覺蠻清純的,看姑娘好像對自己有點意思,鄭允浩心裡有打算和這個姑娘試一試。

當天晚上送姑娘回家,姑娘紅著臉一路,就快送到家了,鄭允浩突然看到一個熟人,這個人說起來熟但也不熟,他是自己奶茶店的常客,有時候經常會在店裡寫作業,鄭允浩就記住他了,也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就記得他每次點奶茶都很奇葩的要他不加珍珠而加西米。

鄭允浩看他一副失魂落魄的走在馬路邊有點擔心,就和姑娘說:「那個,我看到我朋友了,他在那,我不太放心,我去看看。」他手一指,姑娘也就點點頭:「沒…沒關係的,我也就幾步就到家了,你先去找你朋友吧。謝謝你今天送我。」

鄭允浩心裡想這年頭還有這麼好的姑娘,以後一定找機會再請她出來吃個飯,拍拍她的肩膀道了句再見後就朝著那個熟人那跑去。果然是他,鄭允浩走近了才看到他滿臉的淚水,「呃…你沒事吧?」

那孩子也是看到鄭允浩,這熟悉的,馬上就撲進他的懷裡面大哭了出來。鄭允浩覺得這孩子委屈的很,也就這麼直挺挺的站著用手輕拍他的後背安慰他,他哭了好一會兒才把頭抬起來,鄭允浩低頭一看,哎呦,真要命。

他在奶茶店的時候就看他穿過校服,很簡單的很乾淨的一個孩子,可是現在他那哭得紅紅的眼睛,臉紅彤彤的模樣真是讓人心疼的很。鄭允浩覺得心跳了那麼一下,他剛才送姑娘都沒這麼心跳一下呢,這是不是有病啊。他儘量放溫柔聲音給他說:「怎麼了?」

「失戀了。」

「啊?」

「和別人告白,被拒絕了。」

「那,你也不能就這麼在馬路上亂晃吧,被車撞到了怎麼辦?」

「我喜歡她那麼久。」

「好啦,好啦,下次一定會遇到更好的姑娘。」

那孩子破涕為笑,鄭允浩覺得他可能不只是失戀這麼簡單,或許是家庭或許是學校的壓力,他想要宣洩。「如果你有什麼煩惱,你可以和我說說,呃…把我當大哥哥一樣就好了。」

「我已經有哥哥了。」那孩子還是笑「但是和你說話我很開心。」

兩個人一路走著,鄭允浩才知道,他父親對他的高要求還有升學的壓力再加上告白物件的拒絕讓他稍微有一點崩潰,不過年輕人嘛,想想也就想通了。結果本來他要送姑娘回家的最後變成送這孩子回家。

 

這小子開始每天都來他店裡光顧,鄭允浩已經習慣在五點二十的時候幫他做好一杯放了西米的奶茶然後等他來拿。這一來二往,他們熟悉了,感覺變成了朋友,但是好像又不是朋友,因為鄭允浩覺得自己有點奇怪了。

那天送的姑娘還是有和他聯繫的,他也象徵性的出去和姑娘吃了個午餐,姑娘就問他有沒有女朋友,有沒有…對她有點意思。讓女生問這個本來不太好,但是鄭允浩始終沒有開口才讓姑娘先開了口,鄭允浩把面前的汽水喝了一大半,然後認真的和姑娘說:「我沒談過戀愛,不過我覺得你真的很不錯,是一個好姑娘,如果早認識你一點說不定你就是我女朋友了,但是我最近有了一個喜歡人,雖然他還不知道,但是我想試一試。」

姑娘表示理解他,他也就和那姑娘說起了那孩子,姑娘笑著說:「挺好的,你給她點暗示呀。」

鄭允浩哪知道給什麼暗示,就這麼暗戀那小子都快一年了,小子要高考那一年的情人節,他猶豫許久最後咬咬牙給小子買了個戒指,也不是特別貴,925銀的,圖案也是普普通通,但他覺得懂的人就一定懂。小子那麼聰明,會懂他的,等那天店裡最後只剩小子一人的時候,他就走到他旁邊遞給他一個盒子,小子問他是什麼,他說:「這個禮物送你,你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都收下,回家再看。如果你覺得討厭的話,我不會妨礙你的。」

小子被他說的莫名其妙,走出奶茶店,去坐公車,他在車上沒忍住還是拆了盒子,打開一看,一個戒指,小子呆愣了幾秒趕緊從公車停的下一站下車重新坐了回程的車,鄭允浩還沒有關門,小子跑得上氣不接下氣。

「……你怎麼回來了?」鄭允浩的心砰砰地跳。

「這個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

「你要是不說清楚,我就不回答了。」

「……我喜歡你。」

「什麼?」

「我喜歡你。」鄭允浩說完鬆了口氣,反正說了就說了,不管小子怎麼回答,他就是喜歡了。小子輕輕捶了他一下:「切,到現在才說。」

「誒?!!!!!!」鄭允浩驚訝的看著小子,「那,以後……叫你在中好嗎?」

「嗯。」

 

也算是正式談戀愛了,但是在中需要高考,允浩也沒妨礙著他,每天還是一樣等他放學給他做一杯奶茶,多的是會送他回家,然後在沒人的地方偷偷摸摸的親親他。這場戀愛是由鄭允浩開始的,有時候金在中學習壓力大了,脾氣不好,常常會把分手掛在嘴邊,一開始鄭允浩會忍讓他,後來就是和他講道理,和他說不要隨隨便便說分手好嗎?

事情的轉機是在有一次鄭允浩實在沒忍住在店裡和金在中接吻了,然後被認識金在中的同學看到了,這一下就傳開了,本來就封閉的小城封閉的學校,金在中被低年級一些沒心智的孩子罵著同性戀。金在中特別害怕,被同學嘲笑沒什麼,要是被家裡人知道就完蛋了,他開始躲著鄭允浩。那段時間對鄭允浩來說打擊有些大,鄭允浩其實並沒那麼在乎別人怎麼看,他就是覺得金在中太慫,不過他現在也是一個孩子,鄭允浩覺得應該多給他一些寬容,所以他和金在中定了個約定,他們暫時結束這段關係等他高考完兩個人再復合。

金在中沉默許久才同意,與其說鄭允浩擔心他,他更擔心鄭允浩會被別人搶走,畢竟他是一個那麼溫柔對誰都好的人,金在中一邊怕著戀情被暴露一邊又捨不得,鄭允浩摸了摸他的頭髮說沒關係。

金在中想了好久最後他和鄭允浩說:「那就和我做一次吧。」

「啊?」

「做吧。」

鄭允浩還沒有想過和他做愛,畢竟在他心裡他還是個小孩,他沒法對他出手,可是金在中一副讓人心疼的模樣,鄭允浩和他坐在椅子上拉著他的手問他為什麼,金在中說他怕,他怕他和他沒有聯繫。

這個問題很現實,金在中覺得可能和鄭允浩發生點什麼鄭允浩就會離不開,但是鄭允浩覺得這麼想是很幼稚的,身體確實可以讓一個人自責,但絕對困不住一個人。

「我怕。」

「怕什麼。」

「我想和你產生點聯繫,你就縱容我這麼一次好不好?」

最後鄭允浩還是點了點頭,那天鄭允浩關店,金在中翹課,兩個人去了坐車兩站的一個賓館,拿的鄭允浩的身份證開的房,鄭允浩先去洗澡,然後出來金在中再去洗, 鄭允浩買了一些潤滑用的軟膏,還有幾個安全套,說實話他不知道男人之間怎麼做愛,他在網上看到有人說怎麼做還在筆記本上研究了一下。

金在中皮膚很白,洗完澡之後整個人的皮膚都粉粉的很可愛,鄭允浩咽了咽口水伸手拉了一下金在中。金在中躺在床上眼睛裡面笑眯眯的看著他:「我…我剛才自己擴張了一下。」

「啊?」

「…開…開始吧。」

鄭允浩不知道他是從哪裡知道自己會插進他那個地方,剛幫他脫了浴衣,手指輕揉了下他的乳頭,他呻吟了一聲自己就硬了,硬的厲害。鄭允浩是一個普通的男人,他偶爾也會自己做,但是次數很少,他覺得自己可能不是那麼有欲望的人。可是聽到金在中叫了一聲就硬的這麼厲害連自己也覺得不可思議,硬的發疼,鄭允浩忍著用手指沾了軟膏往金在中的後穴探去,那裡小小的,淡粉色的穴口被手指插進而張開了一些,鄭允浩感覺到了那個奇妙的地方又窄又緊,自己的那話兒真的能插進去 嗎,會不會壞掉?

「疼嗎?」

「嗯…有一點。」

「那我一會兒輕輕的,如果很疼你就告訴我,我就不做了好不好?」

「嗯。」金在中點點頭,看到鄭允浩用牙齒咬開一個安全套。

「那個……不用戴。」

「可是……」

「第一次我想直接做……」

聽到這話,本來還帶點猶豫的動作被鄭允浩立即丟棄,他把金在中按壓在床上,「傻瓜。」

「我不怕。」

鄭允浩笑了,那你還怕我離開你嗎,你都不怕我佔有你,你還怕其他的嗎?

性器剛進去一點,金在中就臉色慘白牙齒咬住下唇咬得快要出血了,鄭允浩把手臂伸過去「咬這裡。」等他一口咬上的時候,便一舉挺入。從未有過的感覺,性器被滾燙的內壁包裹,幾乎有點窒息,他開始輕輕的挺動,金在中抓著他的背哭了出來。「很痛嗎?」

「不要…放開我……」

鄭允浩把他抱得更緊了,「我愛你。」「金在中,我愛你。」「我是絕對不會放開你的。」他對著他身下的男孩承諾,不管他是否相信,鄭允浩說到做到。他抱著他的腰坐起向上頂弄,過了疼痛的那一會兒,鄭允浩找到了金在中的敏感點,不停的頂著那個地方,就在這小小的房間裡金在中和他的身體完成了第一次結合,高潮過後,鄭允浩抱著已經昏睡過去的金在中去浴室清理。

 

自從這天之後他們分開了124天,再次在一起的時候已經是金在中的暑假了,他考了本地的大學,家人讓他住校,而他卻和鄭允浩共同租了一間房子,房子不大一室一廳,但是兩個人都很開心。同居的日子漫長又短暫,兩個人共同去二手傢俱店挑了床和浴缸,等鋪好被子, 鄭允浩抱著金在中滾到床上。金在中問他「想我了嗎?」

鄭允浩笑著伏在金在中上方低頭對著他的臉親了好幾下:「想死了,每天都想,每分鐘都想。」

「就你肉麻。」

「那你不喜歡嗎?」

「喜歡,就喜歡你不要臉。」金在中伸手摟住鄭允浩的頭,把他的頭往下拉靠近自己的臉,鼻尖捧著鼻尖「跟我回家吧。」

十八歲的金在中帶著鄭允浩回了家,結果出櫃失敗,父親大發雷霆,金在中對鄭允浩說,我們……再緩一緩好不好?這次鄭允浩沒有同意,之前的煎熬他受夠了,他本來以為他能夠忍住,他能夠安心,但是這短短的一百多天幾乎要了他的命,他只是個俗人,想要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的心情,如果這個喜歡的人不在,還有什麼用。

金在中和鄭允浩分手了,他去了市里小有名氣的算命人那裡,算命的人說他命中有一顆煞星,並且生命短暫。金在中失魂落魄的回去兩個租住的房裡,卻沒有鄭允浩,鄭允浩給他留了信,什麼都不說,就寫了一句,【等我好嗎?】

這一等就是半年,半年金在中失去了鄭允浩的一切訊息,他沒日沒夜的在學校瘋狂的做題,他的腦海裡每每出現鄭允浩的笑臉,從過去到現在,他幫他做奶茶的模樣,他送他回家的模樣,他低頭吻他的模樣,金在中覺得自己一定是不夠愛他,才會這麼輕易的就被家人打敗,就被同學打敗,就被輿論打敗。後來他想到可能是因為自己懦弱沒本事承認。明明那麼不願放開他的,卻就這麼把他推走了那麼遠。他是不是會回來,是不是就這麼一走了之,金在中什麼都不知道。金在中覺得那可能只是一個藉口,一個鄭允浩離開他的藉口,他想自己大概等不到他了,那麼就把這段感情爛在心裡也好。

 

鄭允浩快到年底才回來,風塵僕僕,人被曬的黝黑,也瘦了許多,他去金在中面前時金在中看到他眼淚一下子就下來了,他去哪裡了,吃了多少苦才變成這個樣子。但是他還是老樣子,什麼都不多解釋,就是那麼傻傻一笑對金在中說:「在中,我回來了。」他去了國家邊境倒賣進口車輛,雖然賺到不少錢,但是起早貪黑,又怕被抓到,每天過得矜矜戰戰, 但是還好不枉他一番勞累,金在中還等著他。

甜蜜了幾天之後,在中決定了,再帶他回家一次,這一次如果家人還不同意,那麼就和鄭允浩私奔算了。你看,你看,我也為你這麼勇敢了,只是事情永遠沒有按他想的來,現實永遠都是最殘酷。鄭允浩跟著金在中回家,他跪在金在中的父親面前,對他說,請把在中交給我。

他的父親罵了句畜生就一巴掌搧過來。鄭允浩知道金在中的家庭,金在中的哥哥大金在中四歲,金在中的母親是在他哥哥母親去世後才和金在中的父親結婚有的他,從小金在中就被更為嚴厲的要求,可能父親對哥哥念在亡妻的份上沒有怎麼步步緊逼,但金在中不一樣,他從小就很聰明,他是父親的希望。

金在中的父親大概也沒有想到他們兩個人居然還敢再來一次,這次是徹底的爆發,他甚至用酒瓶砸了金在中的頭。金在中當場就昏了過去,鄭允浩發狂的大叫跳起來幾乎要殺了他的父親,金在中的父親可能也被自己和鄭允浩嚇到了,癱坐在一邊的椅子上動也不動,還是金在中的哥哥費勁了力氣才把鄭允浩帶出門,哥哥從來沒看過鄭允浩眼睛紅得像要殺人了一樣,他以前印象裡鄭允浩還是一個挺溫和好說話的人。安撫了他的情緒,告訴他現在要帶在中去醫院,讓他回去等消息,鄭允浩哭著握住哥哥的手,幾乎要給他下跪了「哥,你也是我哥,我求求你,救救在中。」

「我知道,好了你快起來吧,先回家,我會給你電話,現在你待在我家不好。」哥哥看到鄭允浩哭了,就知道這兩個孩子不是鬧著玩的,男兒有淚不輕彈,像鄭允浩這種硬漢哭了出來想必心中是有多苦。

但這個約定到底還是沒有實現,金在中沒有送去醫院,只是讓診所的醫生過來幫他看了看,醫生說沒大礙,休息幾天就好,但是金在中再次醒過來的時候,他卻忘記了所有的人。他說要去散步,哥哥就帶他去了公園散步,擔心他口渴,哥哥去給他買飲料喝,一回來人居然不見了。在附近到處都找不到,哥哥以為鄭允浩來帶走了他,就去了金在中說的他們租的那個房子,這個房子的地址是一個秘密,因為金在中相信哥哥才告訴給了他,卻沒想到哥哥想起找他沒法子第一個居然就來了這裡,鄭允浩開門看到哥哥一臉焦急的模樣,哥哥告訴他金在中不見了。

鄭允浩簡直快要瘋掉,他找起人來毫無理智,城市從他家為中心四散去周圍能去的地方他都去了,看到哥哥有些勞累,他讓他回去,而自己繼續找在中。不分白天黑夜,大街小巷都是他一聲聲在喊金在中。金在中卻是再也沒有回來了。當地的警方都已經立案,媒體也來採訪了,可是鄭允浩還沒有放棄尋找,他仿佛已經魔怔了,工作也不做了,每天蓬頭垢面如同流浪漢一般在整個城市裡面穿梭,甚至郊外鄉鎮,能去的地方他都去了。只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他才坐在公車站的椅子上,傻傻的哭了。「你去哪了呢?不是說,要等我嗎?」

鄭允浩常常做夢,夢見在中夢見他自己,夢裡的那個自己不太像自己,但是在中好像很喜歡他,他還常常夢見一個地方,像是日式的庭院,小小的,在中就坐在一座橋上對著他微笑。

 

警方確定了在中為失蹤,允浩那天在家收拾了收拾換了一套好衣服,頭髮也整理了,淩晨的時候自己一人去了在中失蹤的那個公園附近的湖邊,鄭允浩坐在湖邊回想,在中後來曾經和他說過一件事,說他去算命,算命的說他活不長,鄭允浩恨,後來又去找這個算命的人,這個算命的人看了看他的手和他說他和愛的人情深緣淺, 還說他好奇怪,他這輩子有兩條命,鄭允浩問他是什麼意思,那算命的說,等遇到什麼不得不失去一命的事的時候,自己可以先捨去一條性命,因為還能夠再活回來。當時鄭允浩還不確切的懂,現在倒是有點理解了,如果說失蹤就是死亡,那麼自己也死一次看看,看看是否能找到他。

真傻,鄭允浩跳下去的那一刻還在想自己真傻,居然相信那個算命的。金在中總是念念叨叨,人啊,活著才會有可能。但是,你都不見了,留你一個孤零零的,我怎麼捨得。

鄭允浩死了,他挑的時間和地點都是不被人發現的,靜靜的死亡,肉體被水草勾住,空氣漸漸稀薄,鄭允浩看到了一束微光,指引著他,還是沒有忘記尋找那個身影,靈魂被這樣打上烙印,這樣也好,他朝著光束走去,從水面鑽出,那裡是一座美麗庭院,樹林與假山環繞,他站在溪流的當中,抬頭看去,一座彎彎的小 橋。

那橋上坐著一個纖細的身影,看上去那麼寂寞,他呆呆的看著橋下的溪水,卻好像沒有看到他,鄭允浩想如果自己還有心臟,應該在此刻就會裂開,他們隔著橋那麼近卻好像已經隔著了幾個時空那麼遠,他叫他一聲又一聲:「在中啊,在中啊……在中啊,你看到我了嗎?在中啊,我…想見你啊。」這是為他流的第三次淚,淚水落在流水裡都蒸發成了霧氣,鄭允浩往岸上走去,一步一步,卻沒有濕了地面,他就這麼近的看著他的愛人,想和過去那般再抱緊他,但是當他緊緊擁他進懷裡,他卻呆呆轉過頭來,眼睛裡面沒有他。

鄭允浩看到有人代替了他的位置,和他夢中的自己一樣,世界上另外的那個自己。鄭允浩看見他哭著被那個自己抱在懷裡,然後將他抱走,只剩他一個人被困在這庭院裡,日日夜夜來這個庭院裡的人來來去去,就是金在中再也沒來,他想起算命的說他會活過來,不經笑了笑自己,活成另外一個我了嗎?

 

不知等了多久,有一天另外一個自己來這裡把庭院裝扮了一番,橋也刷了新漆。鄭允浩有點激動,在中,是不是又會來了?雖然第二天在中晚上跟另外的自己來了但卻不是他想看到的出場,他看到另外的自己把他拉到橋上粗暴的掐著他的脖頸,問他一些奇怪的問題,然後那個男人問了金在中一個問題,和他曾經問過的一模一樣: 「你不是說…要等我嗎?」

在中說愛他,是啊,愛他。他愛著鄭允浩。這是鄭允浩最後一次留在這個庭院,當在中說完「愛你。」他就被溪水淹沒進去,誰又知道這淺淺的溪水當中存在著一個什麼樣的世界呢?

那個算命的說的沒錯,他是有兩條命,鄭允浩再次醒來的時候是在自己家裡的床上,他揉了揉發疼的太陽穴,起身給自己倒了一杯水,剛才像夢一般的經歷是什麼?他已經開始忘掉一些經過,忽然想起應該去找金在中了,正準備穿衣出門,就聽到有人按動門鈴。

叮咚叮咚,他小心翼翼的走近門口,趴在大門上往貓眼望去,門外的人居然是,居然就是他的金在中,他的心,他的命,他迫不及待的打開大門,還沒等面前的人兒反應過來,就一把抱他進懷裡,緊緊的,「我好想你。」第四次為了你流淚「在中,我愛你,我愛你啊。」他乖乖的就在自己的懷裡,就像一整個世界那般,不再隔著寂寞的時空真真切切地把他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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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霧-番外貳-it was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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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允浩被人群中的一個人猛地一撞,手一抖將相機砸在了地上,那個撞他的人嚇壞了,趕緊蹲下身子幫他揀起相機,「啊,摔…摔碎了,so…sorry,I…I didn’t mean to do it .」

鄭允浩瞪大眼睛,這個傢伙,居然是「你到哪裡去了?嗯?看我找你,你開心了嗎?金在中!因為我沒找到所以你就迫不及待砸我相機了嗎?」

「誒?」

「怎麼了,不認識我了嗎?我可是還認得你的!」

「那個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的…我們之前認識嗎,我相機會賠……」

「什麼相機,給我閉嘴,否則你想不想被這群金毛的外佬看到我現在操你。」

「………」金在中留學這麼久還是第一次遇到像面前這樣說著下流話的不講理的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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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允浩不再和那孩子理論,拉著他的手就把他帶出了人群,只聽見那孩子不停地喊著:「AXI,我不是啦,大叔,你認錯人啦。AXI,怎麼會有大叔這麼不講理的人啊!痛,誒誒誒,痛死了!放手!」

若是過去,金在中還敢和他爭執,鄭允浩心中一陣煩悶,突然停住腳步,那孩子還沒來得及停下就一下撞進鄭允浩的懷裡,「蠢材!」鄭允浩瞪了他一眼,彎下腰,用手拉近他的頭靠近自己,一個柔軟的親吻就覆蓋上那孩子的嘴唇。那孩子幾乎是下意識的一巴掌打過去,瞬間,鄭允浩的臉上就紅了一片。「金,在,中!」

「幹…幹嘛,混蛋…這…這是我的初吻耶!」

「你打我?!」

「打…打你又怎樣!誰…誰讓你突然親我。」

那孩子被鄭允浩揪著耳朵活像是被父親在教育一般,「你還要裝到什麼時候?」

「大叔,你看仔細,我不是你要找的人。」那孩子掙扎著從外套的口袋裡掏出錢包打開,「你看,這是我的學生證,我是趁著週末才來這裡玩的,你不要誤會好嗎?」

鄭允浩盯著那張學生證看了看,突然壞笑了一下:「你以為就你會做假證嗎?」

「……那你怎麼才信?」

「如果我不檢查檢查你的身體我是不會信的。」

「………」 比起不講理當然這孩子是比不過鄭允浩的,就這麼莫名其妙的被一個陌生人劫持了,卻沒有任何人能夠來贖回他。金在中皺皺眉頭,心想這都是什麼事啊,他還要趕晚上的火車回學校呢,哪裡有空和他玩。為了儘快找到他鬆懈的時候,金在中小心翼翼地觀察著他們行走過的每一條路。沒想到這個男人還真是說什麼就是什麼,直接把他帶到了一家豪華賓館,好吧雖然他早就想嘗試住進這如同中世紀宮殿一般的賓館,但是他沒想到自己第一次來居然是被一個男人帶來的。這男人的手簡直如同手銬一般緊緊的扣住他的手腕,一分一秒都沒有放開的趨勢,他用房卡刷開房門的時候,金在中大喘了一口氣,還好沒有和他想像中那樣,房間裡其實是個變態的聚集地。明明這麼帥,當變態不是太可惜了嗎?金在中還沒走進去兩步,就被男人大力壓制在門口的地毯上,「幹嘛!?」金在中尖叫出聲。

「幹嘛?當然是幹你。」男人的臉龐英俊如同雕塑一般,他說話的口氣很讓人討厭,但說的話又那麼挑人心扉的直白。若是久在戀人中來來去去,金在中想自己大概也願意沉淪這一刻,但他不能,他活了這麼十幾年一直獨立的靠著自己,包括出國的決定,包括半讀半打工,包括原諒父母的分開,他不希望這輩子有什麼不清不楚的出現在生命裡,他不允許有任何人破壞他的平靜。

這次他沒有說話只是沉默的看著男人,或許因為他太過冷靜,鄭允浩停下了脫他T恤的動作,看著他。

「大叔,相機我會賠給你,但是你真的認錯人了,我沒有騙你,我不是你要找的那個金在中。我的學生證在我的錢包裡,我下午六點要搭乘去往魯汶的火車,車票在我的外套口袋裡。對於我你不過是一個陌生人,而對於你或許我像你的故人,但請不要做出讓那個人或你都後悔的事好嗎?」金在中看到他沒有繼續動作,就從外套的口袋裡掏出車票給他看,然後他就看到從剛才在廣場上就那麼高傲自大的男人呆呆地靠在牆上然後慢慢把臉埋入抱起的膝蓋。

「你滾吧。」他悶悶的說了一聲。

「大叔……」

「滾。」

金在中站起身,打開門,咬了咬下唇,轉頭看了他一眼,為什麼會是這樣寂寞的身影,「大叔……你來布魯塞爾做什麼?」

「……和金在中結婚。」

「那…金在中在哪?」金在中蹲下身面對著男人。

「呵,誰知道。」他把臉抬起,看到金在中對他露出的燦爛笑臉,那是過去的金在中不曾露出的表情,不由地有些呆愣住,面前的人,真的是那個男妓嗎?

「好吧,既然如此,我就幫你完成願望。」起來吧,現在首飾店應該還沒有關門。他站起來對著鄭允浩伸出手,鄭允浩盯著他看了幾秒有些不可思議,卻還是把手伸了過去,兩隻手相握,佔有主導權的卻不再是他,他跟著金在中走了出去,在行人稀稀落落的街道上走著,被路邊的樹蔭遮蓋的街道仿佛童話世界中一般,而此時的金在中已經不再需要依附著他而活著般,鄭允浩的心裡有一些異樣的感受,是過去從未有過的悸動。

他們就這麼旁若無人的手牽著手走過街道轉角,看到一家小小的首飾店,金在中笑著拉著他走進去,首飾店裡的飾物都像是古董一般排列整齊又精緻,金在中指著一對銀色的戒指問鄭允浩「大叔,你喜歡嗎?」

鄭允浩低頭看了看,戒指的款式非常普通,所以他搖了搖頭,賣家是一個可愛的老頭兒,他用荷蘭語問著金在中,鄭允浩是他的誰,金在中笑了,他想了想憋出一個詞語「Liefje」那老頭看著鄭允浩曖昧一笑,鄭允浩也不知道他說了什麼,但是那小子應該還不敢坑他,所以他指了指玻璃櫃裡另一邊的一對紅寶石戒指,金在中小聲和他說:「這個看起來是古董,應該很貴的。」

「你以為我在耍你嗎?」鄭允浩又指了指那對戒指,示意老闆拿給他們看,老闆從玻璃櫃裡把戒指遞給鄭允浩,鄭允浩拉過金在中的手,套上他的無名指,尺寸不大不小正好,他把另外一隻戒指遞給金在中,金在中也就順勢幫他戴上了,老頭兒說你們可真相愛,是要結婚了嗎?金在中點點頭,笑得有些幸福,這種笑容幾乎讓鄭允浩說不出話來,他記憶裡那個纖細的身影與面前的金在中重合,他不知道這孩子到底是想做什麼,但他捨不得就這麼算了。戒指確實很貴,鄭允浩幾乎以拍賣會的價格購到了這款對戒。

「還有教堂,我記得布魯塞爾廣場那裡也有。」走出首飾店,金在中拉著鄭允浩的衣袖,手指向城市的某一邊,鄭允浩不知從何而來的心煩,他甩開了金在中手:「既然你說你不是,那你為什麼不滾?」

去教堂又怎麼樣,你代替金在中和我結婚?結了婚怎麼樣呢,你恐怕都沒有想過吧,鄭允浩把手指上的戒指摘下給他,「你走吧。」

「大叔,你不是說要和我結婚嗎?」

「哈?我瘋了嗎,我會和你結婚?」

「剛才不是說要和我結婚的嗎?」

「但是你不是我要找的金在中。」鄭允浩把雙手放進外套的口袋裡轉過身去,如果就此結束,鄭允浩往前走了兩步,金在中在家等他的模樣又出現在腦海,是不是所謂的愛上一個人,就會有這種感覺。他們之前所發生的一切難道都不存在嗎?雖然身體大於感受,但是如果不夠切合怎麼會對他如此地迷戀。鄭允浩並沒有聽到他說出任何他們的曾經,其實只要一句話的事,他說一說他是被他帶走的,他就會為了他留下來。但是金在中沒有,他只是靜靜的看著鄭允浩的背影對著他招了招手「那麼, 大叔,再見了。」

 

天色漸漸變暗,金在中打車去了火車站,也許是因為週末的原因,人很多,他找到月臺後就坐在一邊的長椅上休息,火車的轟轟聲從遠方傳來,金在中提起身邊的背包跟著排隊進入了車廂,沒想到自己會遇見這種事這種人,不過也算是一場意外的經歷,感覺還不錯,金在中想著或許自己應該趁著下一次週末去買一台相機給他,如果他還沒走的話,唉,又要打好幾份工了。

他戴著耳機閉上眼睛,感覺到火車開始啟動,忽然有人坐到了他的對面,用手裡的報紙敲了敲他的肩膀,他一睜開眼睛,本來應該是外國人的座位被另外一個人換了,而那個人正是他陪了一下午的男 人。

「大叔?」

「別叫我大叔,我叫鄭允浩。」

「你…你怎麼在這?」金在中摘下耳機。

「魯汶有好的旅館嗎?」

「………」到底在想什麼,這個奪取他初吻的莫名其妙的Liefje(情人)。

 

================全文完================

 

我從晚上八點半更到現在已經沒力了(倒)

接下來我會不定期放個短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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