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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這次真的隔了好久才給各位介紹允在文吶~沒辦法,去年年末好幾個晚上都有事,緊接著就放四天假回台中老家去了,所以才會隔那麼久才放文。2015年一開始要放什麼文著實讓我苦惱了一下,最後還是放個溫暖的甜文吧~

《We Found The Way》作者朴熙禾,這名字一看就很有好感,不知道是假名還是真名,感覺這人應該是個很溫柔賢淑的人,會看這文純粹就是衝著這名字看的(喂),果然這文如她的名一樣,沒有叫我失望。

這文從一開始看到最後都有點淡淡的哀、淡淡的愁,甜的部份當然是濃濃的,不過不是那種愛的你死我活的那種濃,就像在溫暖的冬夜裡喝著甜甜的卡布奇諾,暖到胃裡暖到心裡。這文允在兩人的年齡設定很特別,不是青澀的少年,也不是20幾的小伙子,而是要奔四的三十代大叔,這個設定平常看文很少出現過所以看著很新鮮。另一個不得不提的就是文裡的昌珉、有天、俊秀也很讓人揪心,三個人的終曲看著特別的心疼。

允在兩人年輕時就在一起過了很多年,當時愛的轟轟烈烈愛的不顧一切,但世俗的眼光和家庭的關係然還是讓金在中毅然絕然放棄了這段感情,金在中以為放棄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但初戀在心裡札下的根太深,縱使那麼多年過去了,還是無法將那人從心裡連根拔除。一次的鬼使神差讓允在兩人在多年後重逢了,尷尬的氣氛、簡短的話語,顯示著兩人的疏離。但情愫開始發芽,溫情在兩人之間流轉,即使已失去連絡這麼多年,你依然是最懂我的那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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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明白,為什麼人與人之間要分這個那個、這樣那樣的圈子。

 

朴有天的電話掛過來的時候自己還在睡大頭覺,那邊輕輕嘆了口氣說:「在中,你答應我的,今天晚上的聚會。」

車在往約定的酒吧開去,兩邊的建築和植物在不斷後退,金在中把自己整個縮在副駕,腿蜷起來,就差沒翹到擋風玻璃上了。朴有天無奈的搖搖頭道:「我們畢竟是特殊的一類人,有必要瞭解一下這個圈子……」

「我不知道把自己圈養起來有什麼好的。」金在中眼裡“圈”這個字本身就是一種束縛,不管是圈(ㄑㄩㄢ)還是圈(ㄐㄩㄢˋ),都是他所反感的,「我並不覺得我與普通人有什麼不同,我也並不覺得自己這樣有什麼不好,要知道如果不是因為打賭輸給你,我才不會跟你來這樣無聊無趣的聚會……」

「在中。」朴有天皺起眉頭打斷他,「如果你不想來我也不會強迫你,可是你總不能一個人過一輩子。」

對,總不能一個人做一輩子,金在中自己心裡明白這些,才會裝出勉強的樣子跟著朴有天來所謂的同志周聚。他也累了,獨自生活了這麼多年,再也沒有年輕時候朝氣蓬勃的精力了,也再不會像那些時候那樣,那麼幸運遇到那個人了。

都說人的一生中愛情只有一次,你沒把握住,那就回不來了。他也知道,初戀只有一個,放手之後,除了回顧就只剩回顧了。

見他沒有搭話,朴有天多多少少也是能猜到一些他的想法的,畢竟是從小穿一條褲子長大的髮小,金在中的心思,其實並不難猜。一看就知道,將近四十歲的單身男同志,除了皮膚粗糙了一些,從長相到行為動作神情,怎麼看都像是二十歲的大學生。

如果不是見過金在中跟人打架的狠勁,他還真會覺得眼前的人就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公子哥。只不過人上了年紀,勝負欲漸漸淡了,上次看金在中跟人打架,好像是十五年前,氣血過剩的年紀。

 

每一個圈子都有他的規則,同志圈也不例外。細分到同志圈裡的男同志和女同志,再細細分到男同志中不同的社交圈,這些所謂的規則,像是古代令人生厭的繁文縟節一般,讓金在中有點透不過氣。

金在中和所有性向正常的普通人一樣,打心眼裡看不起這些所謂的同志,當然,出於私心,好友朴有天被他排除在外。在他眼裡,同志的名聲之所以不好,就是那些娘娘腔和不自重的人造成的。然而同志圈中也不乏濫交之輩,在他看來,只要是被冠以“圈子”的稱號,那麼這群人裡就沒幾個好鳥。

“圈子”,只是他們濫交的藉口。

朴有天對他的這套理論也只是無奈的搖頭,說他有感情潔癖。金在中擺擺手道:「潔癖算不上,只是比圈養起來的牲口愛乾淨罷了。」

「你這是連我一起噴了啊,三十大幾的人了,怎麼還是一臉小憤青的模樣。」

這話讓金在中有點恍惚,恍惚間,又覺得曾經似乎有過一個人,跟自己說過同樣的話。那個幼稚又憤怒的少年時代,偷偷打耳洞、翻牆蹺課、抓緊一切機會不穿校服的年代,確實有過那麼一個人。金在中告訴自己,這是因為對方是第一個,所以難忘,那時候的自己,根本不懂什麼叫做愛情。

什麼才叫做愛情。

 

車在酒吧門口的停車位停下,讓金在中感到諷刺的是,這間酒吧的名字,就叫做“愛情”。

 

 

 

 

 

Chapter 1.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

    

酒吧裡的氣氛只能說還行吧,一直在放“Owl City”的歌,他們剛要落座的時候,剛好放到“Captains and Cruise Ships”,金在中不是老古板,他也挺喜歡這個樂隊,挺喜歡這個比自己小了不少的美國小電音,這讓自己在夏季的傍晚感到一絲絲的清涼。他不喜歡仔細聽歌詞,只覺得好聽,便聽了,聽到有趣的會去翻翻歌詞,然後跟著吃吃笑。

背景音樂的關係,讓金在中整個人放鬆了不少,圍在一張桌子邊的幾個男人看到朴有天帶來了一個長相不俗的同類,立刻豎起了雷達,一副饒有“性”趣的樣子。金在中剛被“Owl City”挑起的好感被這群人的眼神狠狠地摧毀了。

「翟繼佳。」一個看起來彬彬有禮的男人首先向他伸出手,在中跟他握了手:「你好,我是金在中。」

手心不覺被撓了一下,眉頭瞬間蹙起。在座的人都察覺到這一細微的變化,各種各樣的眼神不約而同地刺向這麼一個看似“不合群”的“新人”。

朴有天湊過來在他耳邊道:「只是一個玩笑,給我點面子。」

「朴有天,如果這就是你所說的圈子,那麼我見識到了。」金在中壓低聲音,從牙縫裡擠出這麼幾句話送回朴有天的耳朵裡,後者無奈地皺起眉:「那個翟繼佳輕佻慣了,表面上正直,骨子裡騷得很。」

金在中第一次聽到朴有天這樣形容一個人,還是一個男人,他驚訝地看了看無奈聳肩的朴有天,又看了對面一眼。翟繼佳靠在沙發上,夾著菸的手拿著一杯酒,白淨的臉上帶著禮貌性的微笑,跟他對視。金在中撇過視線,轉到正在說話的人臉上。

這就是周聚?跟女人們的聚會有什麼兩樣,一群人圍在一張酒桌前,喝酒,抽菸,聊天。有人長篇大論,有人沉默地聽,說到激動的時候還會用一種討論國家大事的語氣抨擊那些反對同性戀的言行,抱怨世事不公。金在中不相信他們是碰巧這天說到這個話題的,照這樣推斷,一周聚一次,每一次都是同樣的話題,這種情況簡直讓他毛骨悚然。

 

這種場合,他去見識一次便夠了,坐上朴有天的車,他深呼吸之後說:「我真是暈了頭了,竟然會答應你來這裡。」

「難道Owl City不和你的口味?」

「拜託,我還沒有無聊到為了聽背景音樂而跑來GAY吧聽那些比我還憤青的男人說一些我壓根不關心的問題,最可怖的是還要擺出一副贊同的嘴臉。」金在中做了一個“腦袋都要炸了”的手勢。

確實,這樣做無異於為了一瓶醋而特意去買一鍋大閘蟹回來。

這話有點熟悉,他都快忘記是誰說的了。

「在中,」有天嘆著氣,斟酌了一下用詞,小心地表達著,「作為朋友,真的不想看你再這樣下去了,三十多,該安穩下來了。趕緊找一個,或者……在他找到他的那一個之前把他找回來,至少你也有個伴。」

 

 

跟有天告別之後在中在公寓樓下站了許久,轉了個身向另一個方向走去。他不太明白自己為什麼要往那邊去,就是走走吧,去走走應該不犯法吧。又不是要真的去找那個朴有天說的“他”。

走了大概很久才到,他沒看時間,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那條街還是那麼熱鬧,很多夜宵攤鋪,在中沿著街一走到底,不知道自己這樣沒有目的性的“散步”到底有什麼意義。

隨便找了一家沙縣小吃就鑽了進去,絕對不是因為忽然想到了記憶中餛飩的味道,他這樣安慰自己,給自己要了一碗餛飩一籠蒸餃。剛掰開筷子就看到門口那個高個子小臉的男人正怔怔的看著自己,搓筷子的手停頓在空氣裡,他只感覺到前所未有的尷尬和無地自容。

「這麼巧。」鄭允浩立刻回過神,笑著坐到他對面,也叫了一碗餛飩一籠蒸餃。

才不巧,明明知道他家就在這一片,明明知道他幾乎每天晚上加班結束都會來這家店吃點東西,明明知道這個點他大概剛好下班,自己卻還要固執地進來。丟人的是,明明心裡那麼期待的“偶遇”就在眼前,他卻羞怯地想要把它深深埋進土裡。

「我……路過……」喉嚨乾澀地擠出這三個字,在看到鄭允浩眼角絲毫不加掩飾的笑意後更想要把自己按到地縫裡去。

 

氣氛尷尬地沉默著,在中忍不住抬起頭:「我說……」

剛好允浩也抬起頭說了同樣的兩個字,兩人對視著,尷尬的氣氛不但不見緩和,反而更加緊張。好在允浩還和以前一樣,看起來挺隨和地伸了伸手:「你先說。」

「那個……」在中心不在焉地喝著餛飩湯,「你……還沒搬家呢?」

這問題問的像白癡一樣,又沒有發生什麼大事情,為什麼要搬家?鄭允浩輕輕地笑出了聲:「沒,還住在那裡。」

金在中當然知道“那裡”是“哪裡”,不自在地問:「你剛剛想說什麼的?」

他只是搖搖頭,用平和的,溫溫的聲音和語調說:「好久不見了。」

這話說的兩人都有些恍惚,金在中覺得眼前的整個景象都晃了晃,乾脆就不去接他的話,鄭允浩想了想,又說:「多少年沒來這條街了?」

金在中不想回答這樣的問題,他也不知道自己多少年沒來這條街了,一直在刻意地避著。他也不知道這天是受了什麼刺激,只是忽然的,從有天的車裡出來吹到風的那一刻,大概是風把這條街上的小吃香味吹到鼻子裡了吧。

只是這個城市這麼小,再怎麼避而不見,也不免會遇到的吧。

就好像在走迷宮一樣,走了這麼多年,總算又遇到了。

 

蒸餃吃不完,鄭允浩就幫他一個一個都夾過來吃了,恍惚間好像又回到那時候,自己吃不完的飯菜都是這個人幫著解決的。吃完夜宵之後,允浩大方地約他一起走走。

走走,可以啊,走走又不犯法。

兩人沒走多久在中就頓住了。

「帶我來你家幹嘛?」

允浩失笑:「別“你家你家”的叫,聽著怪生分的。」

我跟你有多熟啊?在中心裡用力否定那些所謂的回憶,臉上也不免不樂意,黑著臉一邊轉身一邊道:「得,我把你給送回來了,你上樓去吧,我回去了。」

「哎?」允浩伸手去拽他,「我還沒請你上去喝一杯呢。」

在中回頭看他一眼,允浩笑著:「老朋友了,還把我送到樓下哪有不請你上去喝一杯咖啡的道理?」

他好像一點都沒變一樣,眼睛還是晶亮的,那顆痣還可愛地掛在嘴邊,嘴角微微翹起,像個長不大的老男孩似的。看著這樣的他在中心裡忽然一陣酸楚,他抽出被允浩拽著的胳膊說:「我最近有點失眠,不能喝咖啡的。」

「那我煮牛奶給你。」

在中背對著他往回走,抬起一隻手揮了揮。見他不領情,便也不再勉強,允浩看著他有點弓背的瘦削的身影,忍不住提起一個微笑。

「金在中。」他聲音不大,但是力量足以鑽進在中的耳朵裡,讓他身形一頓,「今晚能見到你很高興,你終於不再躲我了。」

在中停下,慢慢轉過身,扯著一個極醜的笑臉看著那個人,學著他剛剛的語氣說:「哪兒能啊,老朋友嘛。」

鄭允浩也是一愣,隨即便恢復了微笑的表情:「是啊,老朋友,常聯繫啊。」

不知道為什麼,在中總覺得那個笑臉看起來有點苦。他砸了咂嘴,從口袋摸出一塊大白兔剝了塞進去。

 

他也不記得是什麼時候開始覺得孤單疲憊的了,床鋪很柔軟,但是卻一點也不溫暖——這樣矯情的句子充斥著他的生活。有時候甚至有衝動想要隨便找一個不錯的女人結婚成家生孩子,庸庸碌碌的生活怎麼說也有點奔頭。

但是他的感情和他的身體,對女人都起不來什麼反應。

金在中有點懊惱地喝了一大杯牛奶,都不知道幾年沒回去了,幾年不都好好地過來了嗎?為什麼今天就忍不住了,為什麼今天就非要去那邊走走?難道是被那個什麼破酒吧的名字給唬住了?

愛情?去他媽的愛情。

自己也就是走走而已,走走又不犯法,不知不覺就走過去了,不知不覺就餓了,不知不覺就剛好走到那家店……

可是這一連串的不知不覺,怎麼看都是漏洞百出,突然的想他又沒什麼丟人的。這一天遲早要來的不是嗎?這城市這麼小,他們遲早會遇見的,自己這樣小題大做大驚小怪倒顯得更矯情了。

 

手機震了一下。金在中心裡一跳。

他的號碼從來沒換過。

戰戰兢兢地翻出短信,卻是一串陌生號碼,金在中臉色立刻黑的像一塊碳。

【金在中?我是翟繼佳,睡不著的話聊聊天如何?】

靠,誰他媽睡不著了?這孫子從哪搞到自己的號碼的?

淩晨兩點五十五分。在中狠狠地關了機,想到晚上在酒吧裡手心被撓的那一下,心裡就忍不住噁心外加反感。

 

 

其實金在中還真沒怎麼變,還是那樣,愛面子,故作鎮定,孩子脾氣,假裝成熟。允浩想著,以為這輩子都見不到他的時候,竟然就在經常吃夜宵的店裡見到了。

約他一起“走走”也是帶了點目的性的,其實說完那句讓他上樓的話他就後悔了,有話道,小不忍則亂大謀。他確實一時沒忍住,差點就在金在中面前把自己的想法整個剝光了。好在對方不太介意。

再怎麼孩子氣,也都三十多了,男人,總是會越來越沉穩的。

老朋友了。他這樣解釋。

心裡想的卻是,還真是好朋友啊,都他媽好到床上去了。

當然,床上的事也都是幾年前了,那時候他們才二十多歲呢。這幾年裡金在中那邊發生了挺多事,聽說他搬了好幾個地方,聽說他的畫廊開得風生水起,聽說他搬到隔壁城市去住了三年,聽說他又回來了。

聽說了這麼多,卻一次都沒見到面。這個城市這麼小,見不到面的可能性只有一個,那就是對方在躲著自己。

這幾年他倒沒什麼變化,他不太想有什麼變化,心裡也許還在期待什麼,期待那個一刻也安分不下來的人能夠回到自己身邊,就像今天一樣嗎?本來覺得這是自欺欺人,可是今天看到他的時候這點期待又回來了。

簡直是折磨人。

 

他想了想,翻出手機。淩晨三點零三分。

也不知道他換號碼沒有,心裡想著,手下一個不留神就敲了一條短信過去。

【我這有兩張電影票,週末下午的。一起看不?】

簡直蠢極。

為什麼分開這麼多年都沒有主動聯繫過,現在卻連一條短信的忍耐力都沒了。轉念再一想,如果今天金在中沒有鬼使神差地到那裡吃夜宵,也許這輩子他們就是這樣過去了,一個一味地躲避著,另一個縮在原地一動也不敢動。

鄭允浩心裡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後者,但是很明顯他也不是前者。他覺得自己只是在等而已。等著等著,就畏懼,膽小,懦弱起來,不敢向那個方向邁出一步,他怕走出去了,就找不到回來的路了。

其實他就是後者,縮在原地,一動也不敢動,即使不確定金在中會不會走回來,但是他就是不敢動。

 

有一個故事。

甲和好朋友乙在森林遇見了一隻狗熊,乙拋下甲一個人爬上樹,甲不會爬樹只有躺在樹下裝死。狗熊來了,在甲身上聞了聞,以為甲死了,就離開。兩人脫離危險後,乙從樹上爬下來問甲:「狗熊跟你說了什麼了都?」

甲看著他說: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患難見真情)

這是在中和允浩上高中時候做的一道英語閱讀。

很多年後重逢這天晚上,他們做了同樣的夢,夢見過去的自己,拋棄了現在的自己,獨自爬上了樹。

比狗熊還要兇猛的感情越來越近,夾帶著無法擺脫的那些寂寞和空虛,那些難以忍受的,獨自一人的心酸,卻忘記了怎麼裝死。

他們抬抬頭看了看坐在樹上的過去的自己,心裡的感覺瞬息萬變,懊惱,憤怒,恐慌,疼痛和悔恨……那麼多。最後他們沒有裝死,只有被那樣強烈的感情淹沒。

這真是個噩夢。

 

故事從噩夢開始。兩位老朋友,及時重現在對方的生命裡的故事。

 

 

 

 

 

Chapter 2. A night of movie. A cup of coffee.

 

金在中像是死豬一樣睡了好幾天,正稀奇著怎麼沈昌珉不打電話來罵自己不上班呢,才想起來手機也跟著關機了好幾天。

打開手機,沈昌珉的電話就鑽了進來,剛一接聽就是一陣狂風暴雨般的怒吼。

「金在中!你還沒死啊?!!」

看了看窗外嘩嘩的大雨,他說:「快死了。」

這語氣疲憊乾啞,那點頹的情緒的太明顯,沈昌珉只好壓下火氣問:「出什麼事了?」

要說朴有天是跟自己穿一條褲子長大的髮小,那沈昌珉就是從自己生下來之前就已經在身體裡養成發育的蛔蟲,還是成精的。沈昌珉是金在中姥爺的老來子,算起來還是金在中的小舅舅,金在中覺得是因為姥爺生沈昌珉的時候年紀有點大,導致沈昌珉的腦部發育有點畸形,從小就跳級成癮了,對金在中的脾性習慣更是瞭若指掌。沈昌珉笑著跟他說,外甥啊,你一抬屁股舅舅就知道你要拉什麼屎。

嗟!我金在中還比你大兩歲!搞搞清楚!

不過這個世界上,除了老媽,最瞭解自己的也就是沈昌珉了——如果,那個人不在自己所謂的這個世界的話。

 

金在中沮喪地把自己一屁股摔到沙發上,說道:「我前兩天見到他了。」

那邊沉默了一下,大概在消化這句話。金在中煩躁地扯了抱枕抱在懷裡,一邊喊:「有沒有在聽啊你?」

「嗟,你自己跑去找他的吧?」沈昌珉消化完了就得出了這樣的結論,金在中一陣臉紅,又不好發作,抬手把抱枕扔出去,好像那就是沈昌珉的腦袋。那邊又說:「你也不容易,當初我還以為你倆一個衝動就出國結婚了,哪知道……嘖嘖嘖,結果你倒是真瀟灑了,打死都不要見他,連吃夜宵也不要去和平路吃了,幾年都躲下來,你現在果然又忍不住了。」

「行了吧你,我沒失憶,不用你提醒。」金在中惡狠狠地把他的話罵回去,「畫廊這兩天怎麼樣了?」

「關門了。」

金在中知道有沈昌珉在關門是不可能的,就順著他的話說:「哦,行,你哥我以後流落街頭要飯要到你家門口你得收留我啊。」

「金在中,沒大沒小的你!」沈昌珉還是比較注重輩分的,小時候叫過金在中一段時間哥哥,後來被老爸,也就是金在中姥爺聽到後,他和金在中都遭了頓海揍,屁股都開花了。沈家人都很注重這方面,這事要是擱金家,教訓兩句也就完了,可沈家人就不一樣,沈昌珉的老爸加上金在中的老媽,沒能把雞毛撣子給打斷了。自那以後,沈昌珉也就受家裡人影響越來越大了,他能忍受金在中喊他名字,但是忍不了金在中喊他弟弟。

聽了他這話金在中忍不住笑了:「行,舅舅欸,可別見了面打得我屁股開花。」

沈昌珉懶得跟他貧,剛好畫廊來了兩個富二代看畫,跟金在中囑咐了兩句就掛了電話。

掛電話之前沈昌珉說:「你自己好好想想,你要是還忘不掉,就跟著自己的心走吧,大姐那邊我給你說說。」

這大姐就是金在中的媽媽。

 

窗外的雨還在下著,不減反增,嘩嘩的聲音特吵,金在中翻了一下短信,就看到鄭允浩的名字跳了出來。

【我這有兩張電影票,週末下午的。一起看不?】

鄭允浩也沒換號碼。他一愣,看看手機的日期,好像今天就是週末,現在就是下午了。走到窗戶前看著大雨,感覺整個城市都是灰色的,都模糊不清了一般。

他也想跟著自己的心走,可關鍵是他不知道怎麼跟著自己的心走,他甚至不知道心在哪。

不過金在中不太喜歡思考,他只是簡單權衡了一下,就撥通了鄭允浩的號碼。

枯燥乏味的嘟嘟聲,卻像是被拉長幾個世紀那麼冗繁,每一聲都像是無奈的嘆息,聽得金在中焦急又恐慌,差點想要直接掐斷這通電話。每一聲都能讓他心裡一沉,這種心情很奇怪,他說不好,但是他很肯定,他不喜歡。

 

 

 

掛了電話剛要迎上去,肩膀就被拍了一下。沈昌珉回過頭,朴有天正壞笑著盯著自己看。

沈昌珉不太喜歡這個朴有天,主要原因跟金在中一樣,他不喜歡這種“圈子裡的”同志,主要原因還是跟金在中一樣,覺得“圈子”不是個好詞。而且據他所知,朴有天這個同志還沒有固定伴侶,他生怕哪天朴有天一個心血來潮把金在中也給吞了,可是想想也不可能,原因很簡單,朴有天打不過金在中。

不過話說回來,朴有天跟沈昌珉也算是髮小了,說是完全討厭,也是不可能的。畢竟一起打過架,一起逃過課,一起躲在男廁所偷偷吸過菸,一起逗過金在中和鄭允浩。

見到他明顯不悅的神色,朴有天嗤笑一聲:「喲,我怎麼你了,見著我就這麼不高興?」

沈昌珉看著那個四處欣賞畫的富二代,踢了朴有天一腳:「你妨礙我做生意,當然不高興。」

朴有天撇撇嘴:「好啊,那我幫你接客。」

「行了吧你,我們這是畫廊,又不是妓院。」

不聽沈昌珉的阻止,朴有天就上前搭話:「喲,這麼有品位呢?」

有這樣接客的嗎?沈昌珉火冒三丈,衝過去就想給朴有天一頓臭駡,結果那個小富二代見著朴有天就眯著眼笑了:「有天啊?這麼巧,這是你的畫廊?」

原來他們認識。

朴有天得意洋洋地以勝利者的姿態斜視沈昌珉,一邊介紹:「這是我好朋友的畫廊,這位是畫廊經理,沈昌珉。昌珉,這是金俊秀,我的大學同學。」

 

富二代一看就是人傻錢多的型,朴有天哄了幾句就傻呵呵地把最貴的幾幅畫買走了,走之前還說,我得給掛起來,我爸媽總說我沒思想沒藝術細胞。沈昌珉抽搐著嘴角目送他遠去,一邊問朴有天:「你交的都是些什麼朋友啊……」

朴有天沒接話,轉身走了。這反應很稀奇,沈昌珉追過去看到他表情不對勁,試探著問:「咋了?」

朴有天不自然地扯出個極其失態的微笑:「謝謝你……和在中的畫廊……我還以為我這輩子都見不到他了……」

 

思念沉澱久了,再提起時,就能聞到那股濃郁的醇香。從各個感官傳來的感覺,讓人來不及做出反應,這時候腦海中就會反覆出現同一句話。

原來已經這麼久沒見面了。我還以為,我這輩子都見不到你了。

 

 

 

 

鄭允浩有些恍惚。

如果這是擱到幾年之前他們剛分手的時候,他絕對有把握金在中能回來,可是放到現在,他卻沒那麼大把握了。金在中總說他愛耍心機,連談個戀愛都不歇著,非要達到“在愛情中佔了主導,佔了上風”的效果,非要做到十分完美。

『你這樣不累嗎?你不累我都累,我真是累了累到要死了啊鄭允浩!』

這是金在中跟他說過的最後一句話——在重逢的那天晚上之前。

他太瞭解金在中了,他不確定自己是不是最瞭解他的,可是他至少看了金在中的表情聽了金在中的話就能猜到他在想什麼。可是現在他不能了,這麼多年了,他到底有沒有變,他到底還跟以前一樣嗎?

金在中沒有回他的短信,雖然失望,卻仍然在心裡悄悄期待著。

這麼多年,他每次加班結束就去和平路吃宵夜,他告訴自己,不指望能夠遇見金在中,這只是對過去的一種懷念。像個縮頭烏龜一樣把自己縮在殼裡,每天緬懷他的過去,他們的過去。直到早就應該放棄那種想法的今天,他仍然在心裡期待著。

只是因為,他在和平路的沙縣小吃那遇見了金在中。像是老朋友一樣相互打著招呼,吃完夜宵散散步,還差點把他請到樓上喝杯咖啡或者牛奶。

金在中到底有沒有再找一個,他不知道,反正他是沒有找過,也沒有想過要再找一個。

 

四月末的天空猛地劃過一道閃電,接著便是如山體崩裂一般的雷聲,震得鄭允浩心裡一陣發抖。他從小就怕打雷,後來金在中在身邊,他漸漸不怕了,直到現在,雖然強作鎮定,但是心裡還是會有一種被人揪緊的感覺。週末放了假,他意識到金在中是不會來的了,泡茶的手有點抖,他乾脆放下杯子,把自己整個窩進沙發裡,開了音響眯起眼睛。

愛爾蘭老男人的聲音聽著有點沙啞,伴著吉他,一遍一遍的,鄭允浩覺得撥弦的手是在一下一下地撥著自己的心。昏昏欲睡的時候,手機倒震動了起來。

伸手摸出來,看到那三個字的時候,卻僵硬的不能動彈了。如果說鄭允浩以前總是在想法子讓自己成為感情的主導方的話,他現在似乎已經淪落到了被主導的那一方,只是他現在沒什麼精神去想什麼狗屁主導不主導的。金在中打電話給他了,在這個雷雨交加的週末下午,他看了一眼桌上的電影票,下午兩點的電影,現在已經四點了。他根本不知道金在中在想什麼。

金在中到底在想什麼,恐怕連他自己都不知道吧。

 

響了很長時間的電話,鄭允浩最終還是滑開了接聽鎖。

「在中?」

「電影……幾點的?」

鄭允浩一愣,卻沒發覺自己唇邊已經揚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兩點鐘的。」

那邊沉默了很久,他就耐心地等著,直到金在中再次開口:「對不起啊,我那晚……我手機壞了……今天才修好……」

這個理由很蹩腳,鄭允浩當然不知道金在中是不想跟他提起那個翟繼佳,可是為什麼不想提,金在中自己卻不知道了,只是一想到就煩,更別說提了。這邊鄭允浩只是覺得金在中有些事瞞著自己,心裡不免不自在,但是卻不好發作,他不知道應該用什麼樣的身份來抗議這樣的隱瞞——老朋友嗎?未免太可笑了。

「Damien Rice?」(愛爾蘭創作歌手)

金在中沒頭沒腦地問出這句,這一點倒也沒變,鄭允浩嗯了一聲,那邊卻明顯驚喜了一下。這其實沒什麼,他們在這方面的品味還是很接近的,但是金在中就是忍不住的驚喜,讓鄭允浩有點哭笑不得,覺得他還跟小孩子似的。

Damien Rice匯出的對話閒散地持續了幾分鐘,掛電話的前一刻鄭允浩說:「雨快停了。」

金在中怔了兩秒,道:「嗯,不知道晚上還下不下。」

「今天打雷了。」鄭允浩不知道自己想表達什麼,好像被金在中知道自己還是有點怕打雷這件事應該會很光榮似的。金在中在那邊卻倒也順著他的意思問了出來:「怎麼,你還沒好?」金在中堅持認為這是鄭允浩的心理疾病,還帶他去看過心理醫生,當然什麼醫生都沒有金在中的擁抱來的實在。

「偶爾一次還行,要是晚上還打的話,我怕我受不了。」

 

不知道抱著什麼樣的心情掛了電話的,雨還在下,但是明顯小了很多。轉身過去把那杯泡了一半的茶倒了,抓了一把咖啡豆細細碾磨,小心地煮起了咖啡。下意識地放任著那股期待在心裡放肆蔓延,窗外猛的就是一聲雷,一瞬間雨勢又大了起來,像是抽泣的孩子被戳到了痛處,哇的一聲哭得更加淒慘。

鄭允浩手下一抖,差點把一壺咖啡都給砸了。他緊緊扶著牆,幾分鐘後就聽見急躁的門鈴聲。

開了門就看到被淋成了落湯雞的金在中,一臉懊惱地站在門外:「我剛剛都到樓下了,還以為雨快停了的時候,下一秒就成了這樣了,我根本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

鄭允浩笑著連忙讓他進門,讓他進去洗澡,並且貼心地幫他翻出了自己新的家居服和短褲,又擺了乾爽柔軟的拖鞋在門口,把門口金在中帶濕的一片水漬拖乾淨。等金在中洗完澡擦著頭髮出來的時候,鄭允浩已經蹲在電視櫃前挑電影了。

甜膩的提拉米蘇拿鐵冒著香氣在面前誘惑著,金在中放下乾毛巾,捧起咖啡細細啜了一小口,濃香的甜味簡直要融到心底去了。這麼多年了,他竟然還記得自己最喜歡喝這種甜甜的東西,一時間心裡實在是不知道應該是什麼滋味。

聽到身後的聲響,鄭允浩回過頭,笑著說:「說了要請你看電影的,下這麼大的雨,再出去也不可能了,就在家將就著看吧,你想看啥?」

金在中對電影不太敏感,想了想道:「玩具總動員?阿凡達?2012也行。」

他這種模樣讓人看了總忍不住發笑,鄭允浩搖搖頭說:「有點情調行嗎?」

「好吧。」金在中放下杯子,蹲到鄭允浩身邊陪他一起挑,兩人隔得不算太遠,但也不近,一個拳頭的微妙距離。音響裡的愛爾蘭大叔低低地重複著“I 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氣氛突然的就曖昧了起來。

  

不再像是初戀那種羞澀的怦然心跳,而是成年後那種連空氣中都彌漫著的性感的味道,讓人臉紅的曖昧。鄭允浩偷眼去瞄金在中的側臉,瘦了一點,但是線條還是那樣美好,那個藏在記憶深處的輪廓,在這一刻和眼前的人瞬間重合。

就好像是夏日的一束陽光,從東面鑽到西面,帶動著這一片的陰影旋轉移位。金在中就是這一束陽光,溫柔又調皮地打在鄭允浩心上,緩慢地移動著位置,帶著鄭允浩的所有注意力,自顧自地調整著光束的角度和強度。

他舉著《納尼亞傳奇》嘲笑鄭允浩說:「這種兒童片你也看啊?」

鄭允浩抿著嘴不做聲,金在中埋頭繼續翻找,最後停留在張國榮風華絕代的臉上。他抽出那張《霸王別姬》說,看這個吧。

窗外刺眼的閃電又帶過一片響雷,不知道是下意識,還是帶著點故意的成分,鄭允浩猛地抓緊了金在中的胳膊。氣氛停滯了三秒鐘,金在中尷尬地說:「可別下的太大,沒法回去了都。」

鄭允浩關了音響,把影碟塞進機器,兩人併肩坐在沙發上,捧著咖啡。

「雨太大了就留這吧。」金在中不知道鄭允浩說這句話的時候是什麼心態,他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為了掩飾突如其來的,根本不像是自己的情緒的那種害羞,鄭允浩補了一句:「我這電影多著呢,想看到什麼時候就看到什麼時候。」

 

一晚電影。一杯咖啡。一個人。

縈繞交纏的,早就分不清,到底是咖啡的香氣,還是兩人千絲萬縷的思緒。

這種感覺,不是初戀,卻比初戀更為小心仔細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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